张海书法艺术馆电梯设备招标公告
张海书法艺术馆电梯设备招标公告
偃师市张海书法艺术馆关于“张海书法艺术馆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招标公告
偃师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偃师市张海书法艺术馆的委托,就“张海书法艺术馆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偃政采购中心[2011]07号。
二、招标项目:张海书法艺术馆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载重1000kg, 1层建筑, 1台)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大陆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唯一代理商,且具有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B级及B级以上,同时必须出示报名企业在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投标人是唯一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证明原件,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
3、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书或安全认可证书,具有相应产品的鉴定证书;
4、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安装、维修保养的经验;
5、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
6、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7、已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货物和服务投标。
9、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以上资质、证明等均需提供原件和投标人盖章的复印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1年2月28日起至3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到偃师市财政局采购办进行资格审查报名。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3月23日下午2:3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偃师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
偃师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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