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书法艺术馆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张海书法艺术馆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偃师市张海书法艺术馆关于“张海书法艺术馆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偃师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偃师市张海书法艺术馆的委托,就“张海书法艺术馆三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偃政采购中心[2011]06号。

二、招标项目:张海书法艺术馆三期工程,面积1050m2 。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已经2010年度年检合格,具有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必须出示报名企业在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以上资质、证明等均需提供原件和投标人盖章的复印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1年2月28日起至3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到偃师市财政局采购办进行资格审查报名。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3月22日下午2:3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偃师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

偃师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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