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招标公告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招标公告
青海省政府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青海省政府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青海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2011-2013年工程建设监理服务资格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青海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现对青海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2011-2013年工程建设监理服务资格进行国内邀请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青海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资格
二.标书编号:青政采招字(QC)2011-006
三.项目概况:青海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涉及全省6州1地1市32个县和2个国有牧场。A标区以监理水利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小型水库、涝池、蓄水池、引水闸坝、防洪堤坝、提灌站、机电井、输变电线路、防渗渠道、供水管道、渠系建筑物、喷灌工程、机耕道路、仓库晒场、条田平整、田埂砌筑。共分6个包;B标区以监理草原建设项目为主要内容的网围栏工程、暖棚圈舍工程、人畜饮水管道、饮水井、药浴池、青贮窖以及黑土滩治理等。共分5个包。(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自身实力能够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具备投标的基本条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6、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备案要求参见青海省政府采购网站上的相关通知)。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参加A标区的投标单位须具有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利水电丙级以上(含丙级)工程监理资质;B标区的投标单位在具有草原生态丙级以上(含丙级)工程监理资质的同时,还须具有5名以上土建监理工程师或组成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
9、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五.购买标书时间:2011年2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15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六.购买标书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黄河路30号)。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3月17日上午9:00时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邮箱地址: qhzfcg@126.com
联系人:赵 芳
电话:****-*******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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