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南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城区南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伊通河长春市城区南段防洪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JZB2011-012
1. 招标条件
伊通河长春市城区南段防洪工程(南绕城高速公路桥?南三环桥)已经吉林省水利厅以长发改审批字[2010]526号文件批准兴建,项目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河道疏浚长度3550m;新建防汛道路8180m,景观游览道路3469m;完成三维土工网垫护坡面积55320m2;生态袋护坡面积39419m2;草皮护坡面积40139m2;高镀铝锌石笼22131m3;步道方砖面积48103m2;排水涵闸11座。
2.2项目建设地点:南部新城核心区,包括东至彩宇大街,南至南绕城公路,西至规划亚泰大街及伊通河西侧滨河路,北至南三环桥。
2.3项目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
2.4项目建设工期:2011年4月15日计划开工,2012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
2.5工程质量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招标范围:防洪工程施工。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七个标段:
一标段:河道桩号0+000??0+650;
二标段:河道桩号0+650??1+400;
三标段:河道桩号1+400??1+700;
四标段:河道桩号1+700??2+150;
五标段:河道桩号2+150??2+600;
六标段:河道桩号2+600??3+000;
七标段:河道桩号3+000??3+55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近五年承担过 2 项以上类似或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资质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投标人需获得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证明书》。
3.6 招标人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11至2011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需持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企业法人签名真迹)、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综合窗口(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 2000 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31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2号
联 系 人:王春华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
联 系 人:李女士、王先生
电 话:****-********、********
传 真:****-********转8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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