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木麻根)至樟家至安石三级公路改建工程№1标段(K0+000~K8+000)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浦北(木麻根)至樟家至安石三级公路改建工程№1标段(K0+000~K8+000)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浦北县浦北(木麻根)至樟家至安石三级公路改建工程№1标段(K0+000~K8+000)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2011-02-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浦北县浦北(木麻根)至樟家至安石三级公路改建工程№1标段(K0+000~K8+000),已由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北县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中央及自治区补助、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NO. 1 标段,即K0+000~K8+000段的施工进行第2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浦北县浦北(木麻根)至樟家至安石三级公路改建工程№1标段(K0+000~K8+000)位于广西浦北县小江镇境内,全长8.0公里,按山岭重丘区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计划工期4个月,招标的范围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宽6.5米,厚20厘米,强度等级要求:抗折强度4.5MPa,包括路基、基层,培土路肩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24日至2011 年3月4日(法定节假日不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浦北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所工程股由报名企业派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相应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公路资质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本人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交通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介绍信原件,区外来桂施工企业须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查)。

4.1-1参加本次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浦北县检察机关关于投标人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经招标人核实,投标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方能参加本次项目招投标活动。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 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 年3月16日 10 时,投标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浦北县浦北(木麻根)至樟家至安石三级公路改建工程№1标段(K0+000~K8+000)开标会务组签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浦北县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 址:浦北县小江镇越州大道1号

邮 编:535300

联 系 人:阮 鹏 王 瑜

电 话:****-******* 传真:****-*******

浦北县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办公室 

2011年2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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