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物采样器招标公告

颗粒物采样器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我中心拟对颗粒物采样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编号:SZCDCCG*******

(二)项目名称: 颗粒物采样器

(三)货币类型:人民币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颗粒物采样器是用于采集室内外空气的监测设备,采集的滤膜用于分析空气颗粒质量浓度、重金属、水溶性离子及多环芳烃等有害物质,为研究环境质量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提供科学数据。

(二)项目技术要求

2.1 采样器可在-30℃至50℃的环境下使用,采样头可用于环境空气、室内空气和工作场所空气检测。

2.2 *采样流量的控制由经过温度和压力补偿的孔板流量计实现,遵守伯努利定律,流速控制:最大流量6 m?/h,可设定流量为1.0 m?/h,2.3 m?/h,2.7 m?/h,3.0 m?/h,流速偏差 < 2.0 %。

2.3 采样时间:1 小时 ~ 168小时,滤膜直径: 47 mm ~ 50 mm 。

2.4 *颗粒物撞击式采样头:能够在流速为1.0 m?/h或2.3 m?/h时采集PM10、PM2.5或PM1.0颗粒物,仅需更换喷管即可实现采集不同粒径颗粒物的目的。

2.5 *喷管设计:每套喷管均包括8根一样的不锈钢管,不同粒径切割头的喷管均具有相同的长度和外径;喷管可方便从切割头中取出。

2.6 *采样头及喷管设计必须符合欧盟标准《环境空气- PM10和PM2.5颗粒物质量浓度的标准重量测定方法》(Ambient air — Standard gravimetric measurement 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PM10 or PM2,5mass concentration of suspended particulate matter)(EN12341:2014)。

2.7 操作模式:时间模式、累计体积模式;时间模式下,可以根据需要设定一个或几个起止采样时间。

2.8 自动保护功能:采样时所有设备及事件参数均被实时记录,最大负压超过300mBar时,采样器将待机5分钟,自动重启后如压差高于限值,设备将自动停机并保存所有数据。

2.9 断电保护:意外断电时,内置电源支持的微处理器能够自动保存采样日期,时间及其他所有参数,恢复供电后,采样器能自动完成采样任务。

2.10气象参数测量:能够每5分钟测量采样时的环境温度,压力和以及滤膜两端的压差并记录。

2.11环境适应性:采样器应具备国际电工委员会(IEC,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起草的防护等级(INGRESS PROTECTION)IP55防护标准,有自动加热升温与通风降温功能,无需其他防护即可在室外任意条件下工作。

2.12工作怠速噪音:< 35 dB(A) ,需符合DIN 2058 。

2.13*采样器符合以下标准的要求: 《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 618-2011)、《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 656-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HJ 93-2013)、《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自动监测手工比对核查技术规定(试行)》

(三)项目商务要求

3.1培训: 设备到达现场后,买方应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通知5天内到现场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仪器操作、日常简单保养要点和故障简单判断等。

4.4运输及包装方式: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运输的要求,足以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锈蚀、损坏或灭失。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5货物抵达交货地点后,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进行收货检验,采购人接到通知后安排人员对货物的外包装完好性和外包装标示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验,并签署相应的收货报告。

4.6产品质量要求标准:

① 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法厂家生产和经销的原包装产品(包括零配件),必须具备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等。

② 采购人在中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司法干预。如果发生上述起诉或干预,则其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

4.7关于验收:

①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②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c、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四)保修或售后服务要求

4.1 仪器保修期 1 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果有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坏,投标人应对产品予以维修或更换,全部服务费和更换产品或配件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如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产品原价赔偿处理。

4.2保修期后继续支持维修,并确保生产商能持续提供设备所需要的耗材保障,并按成本价标准收取维修及零件费用

(五)项目清单


序 号

货物名称

型 号

数 量(台)

备 注

1

采样器主机

1

2

采样连接杆

1

3

PM2.5颗粒物采样头 一个(2.3m?/h)

1

备品备件包4

1

含直径为47毫米,有数字字母编号及二维码的石英材质的颗粒物采样滤膜50张

(六)付款方式

(七)投标报价: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项目报价表: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

货物规格型号

数 量(台)

备 注

项目

大写:

小写:

分项报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及型号

原产地

品牌

数量(台)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2

合计(即:投标总价;币种:人民币;单位:元):大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本项目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二)近三年内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无行贿犯罪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一)所有投标文件请于2019年7月11日17时前寄(送)我中心总务设备科。我们将根据各投标人的招标需求响应情况和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审后,将招标结果以网上中标公告等方式通知中标人;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如下资料(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 投标函、履约承诺函;

4.“投标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

(四)我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将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

五、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龙苑路8号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230室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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