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项目-18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项目所需微量水分析仪的招标公告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项目-18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项目所需微量水分析仪的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460161-0000-PRIN-CIQ-0037
2.项目名称:“两化”搬迁改造项目-18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暂定):6台微量水分析仪
详见开标一览表。
4.交货期和地点:
4.1 交货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月
4.2 交货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红旗路北侧、南港六街西侧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否决项):
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 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 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天津渤化业主单位、洛阳工程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否决项):
6.1 所报产品必须在烯烃分离 装置或相同工况上至少具有2 套的使用业绩。报价书中应列出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和基本配置情况。
6.2 报价技术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的,无论何时发现缺项与漏项,卖方都必须无偿补足。
6.3 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应保证完全符合询价书所需要的供货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指标和规范要求等规定,以标前技术澄清会确定的技术要求为最终的技术条件。
6.4 如果最终报价技术文件中的条款,技术规格,数字等出现前后不一致或矛盾之处,原则上以对买方有利的条款,技术规格及数字为准。
6.5 卖方应按照规格书中的技术要求详细报出分析仪各项技术规格,详细列出主要部件的规格和材质。
6.6 卖方应随报价提供分析仪外形尺寸及连接尺寸。
6.7 技术询价书中加注星号(“★”)的条款为极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报价无效。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为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3 项时,将导致报价无效。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的条款为普通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5 项或普通条款与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累计超过5 项时,将导致报价无效。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需要提供本项目品牌唯一代理授权书),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 年7月19日 9:00 至 2019 年7月25日 17:0 0(北京时间,下同)。
13.标前技术澄清会时间:2019年8月1日上午9时至8月2日下午17时;
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2108会议室。
1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4.1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到联系人电子邮箱。
14.2如果报名人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关于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需出示原件(或提供彩色扫描件,原件在开标时查验),由招标人核实并留存一份复印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 A塔2108(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16.投标截止时间:2109年8月20日上午9:00
17.开标时间: 2109年8月20日上午9:00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 2019年8 月10日17时 0 分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 招标人: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
联 系 人:强霄军
联系方式:***-******** 139*****446
邮箱:qiangxj.lpec@sinopec.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 A塔2108
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
201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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