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批天津帮扶资金灵台县中台镇惠民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扶持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19年第一批天津帮扶资金灵台县中台镇惠民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扶持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台县中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2019年第一批天津帮扶资金灵台县中台镇惠民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扶持项目物资采购”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GSYD-LT********

二、谈判内容:(共一包)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市场单价(元)

金额(元)

1

史丹利复合肥

总养分15—15—15,50kg/袋

450

185.00

83250.00

2

有机肥

50kg/袋

450

65.00

29250.00

3

白地膜

长1.2m,10kg/卷

450

120.00

54000.00

4

香菇多糖

含量5%水剂,20ml/支

1340

3.00

4020.00

5

70%啶虫脒

含量70%可溶性粉剂,2g/袋

1340

2.00

2680.00

6

氨基.嘧菌酯

含量23%的悬浮剂,20g/袋

1340

3.00

4020.00

7

联苯菊酯

含量20%的可溶性粉剂,300g/瓶

450

25.00

11250.00

8

虫肼.茆虫威

可溶性粉剂,20g/袋

450

10.00

4500.00

9

烯酰吗啉

含量50%的悬浮剂,20g/袋

450

10.00

4500.00

10

草胺膦

200g/瓶

450

15.00

6750.00

本项目预算价为20.422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具体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新成立公司须提供近 三个月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原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及生产许可证,符合产品质量标准NY525-2012;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 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 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天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www.gscredi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以上资料报名时须将原件带至现场审核,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贰份);

注:开标时所有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不带原件导致废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24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在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灵台县国盛大厦11楼12号)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六、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

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29日15时00分。地点:灵台县中台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2.谈判响应性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缴纳金额:4000元(肆仟元整)

注: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三日缴纳至代理公司。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台县门户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中台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中台镇西大街83号

联系人:干根科

电 话:153*****80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国盛大厦11楼12号

联系人:马伟云

电 话:189*****8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专业 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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