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金融法院等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项目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金融法院等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项目

信息类别: 监理招标

招标单位: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上海金融法院等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项目 (网上报名——F01)

报建编号: 1901PD0029

建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龙阳路枢纽04街坊04-10地块,东至连汇路、南至前程路、西至04-08地块和04-09地块、北至龙汇路

备注: 报建编号: 1901PD0029 标段号: F01
招标人: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大道200号
招标标段名称: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上海金融法院等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项目
建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龙阳路枢纽04街坊04-10地块,东至连汇路、南至前程路、西至04-08地块和04-09地块、北至龙汇路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1492.6平方米(具体规模以实测为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法庭业务用房和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总建筑面积68733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60485平方米,地下面积8248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 44054万元
本标段工程概算投资额: 44054万元
本标段建安费用: 37787万元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 438万元
监理服务周期: 790日历天
企业资质要求: 监理资质要求
第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第二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资质综合资质
以上监理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房屋建筑工程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筛选: 本标段招标人不采用投标人筛选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投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7月19日 09:00 到 2019年07月23日 16:30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张佩军 联系电话: ********-****2
公告备注: 本项目为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电子招标投标项目,使用的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请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hcpe.cn)“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栏目内下载或至www.etu365.com下载。
提交投标文件
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存储到U盘提交至: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2楼B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19-08-12 14:00:00
投标保证金: 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用房 综合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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