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天津公司2019-2020年无源光纤复用设备采购_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天津公司2019-2020年无源光纤复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比选,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无源光纤复用设备,分为3个标准模型,简要情况如下:
模型分类
需求数量
OTM合分波器规格及配置数量
光模块规格及配置数量
标准模型1
70套
三路双向OTM合分波器(每套2个)
10G SFP+ 10KM双纤双向彩光模块(每套6个)
标准模型2
20套
三路双向OTM合分波器(每套2个)
25G SFP28 10KM双纤双向彩光模块(每套6个)
标准模型3
10套
六路双向OTM合分波器(每套2个)
10G SFP+ 10KM双纤双向彩光模块(每套6个)
25G SFP28 10KM双纤双向彩光模块(每套6个)
1.2项目规模:含税金额1,954,900元。
1.3交货地点:天津市
1.4服务有效期:本次采购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达到框架金额上限为止(以最先到达者为准)。
1.5 交货期:收到采购订单后20个工作日到货。
1.6 保修期:验收合格后36个月。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无源光纤复用设备采购包 无源光纤复用设备 个 100.00
二、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正常相关经营范围许可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提供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最新商事主体信息(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要求应答供应商企业登记状态为在营或开业或存续等正常状态,动产抵押和股权出质登记金额不超过总资产的50%,不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为。(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核)
2.2 应答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登记证上须加盖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或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提供公司注册地区网上国家税务局查询的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并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
2.3 信誉要求: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且应答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登陆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询)
2.4 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要求财务审计报告中的结论无保留意见。
2.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核)。
2.6 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签订的同类产品(无源光纤复用设备、无源彩光、无源波分、无源WDM、波分复用器、光纤倍增器)销售额达到1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相关业绩。
注1:所有业绩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提供框架合同/协议的必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未对应框架合同/协议的不予认可,每份单项合同或订单(结算单)下须提供任意1笔金额的发票,框架合同/协议下提供委托单、验收单等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文件或发票不清晰的不予认可,无签字盖章不予认可,如同一框架合同/协议存在多份订单(结算单),金额以提供的对应订单(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注2: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若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双方签订日期均未体现的不予认可。框架协议签署日期在2017年1月1日之前的,对应的所有订单均不认可。
2.7 应答人须配备至少2名具备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现场技术支持人员。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以及2019年4月至应答截止之日由应答人缴纳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2.8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19年07月19日14时00分至2019年07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4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详见附加项。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29日09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六道与中心大道交口天津移动B座B-111会议室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六、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6.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6.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6.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6.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6.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六道与中心大道交口天津移动B座B-101
联 系 人:王月、杨红、张朋鹏
电话:
188*****561、
158*****583、
158*****212邮箱:zyttjyd@126.com
开户名称: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号:
****************249
九、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b2b.10086.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十、附加项
10.1潜在应答人的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中邮通招标”(微信号gh_65edb098a4e2),选择“公开项目”来完成项目比选文件的费用缴纳以及电子发票开具。所需上传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盖章);
2)法人代表证明/单位介绍信/授权函
经审核报名通过的潜在应答人,请务必在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10.2付款成功后,可在“我的报名”中下载标书费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开票类型一经确认将无法修改,请应答人确认无误后再行提交,本开票方式仅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并同步将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截图发至zyttjyd@126.com邮箱。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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