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招标公告泰顺县双涧溪电站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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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泰顺县双涧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就泰顺县双涧溪电站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TSCG********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泰顺县双涧溪电站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1 | 项 | 160.1891万元人民币 | 包含计算机监控系统、微机保护系统、逆变电源屏及事故照明、视频监视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具体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销售机电设备或自动化设备等相关内容。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1、泰顺县人民政府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s.gov.cn/col/col*******/index.html)下载。
2、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9日上午09:00时
七、投标地点:泰顺县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收标区(详细地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
八、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9日上午09:00时
九、开标地点:泰顺县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十、投标供应商投标报名程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现场报名:
1、报名/发售时间:2019 年07月19日- 2019 年08月09日上午9:00【上午:08: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地址: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泰庆南路135号2楼】;
3、投标人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以下资料(不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4.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密封在响应文件中也为有效)
法定代表人直接作为磋商代表的须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密封在响应文件中也为有效)
4.2 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
4.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为三证或五证合一则无须提供此项)
4.5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报名后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24小时之前(上班时间)与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予以书面声明确认。报名后擅自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将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其记入不良记录,并给与相应处罚。
十一、对本项目相关质疑约定如下: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5、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机构可不予接受。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顺县罗阳镇泰庆南路135号二楼
联系人:林女士
1、采购 人:泰顺县双涧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222
3、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泰顺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毛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 泰顺县双涧溪电站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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