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工程流标物资重新招标公告

2010年工程流标物资重新招标公告

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2010年工程项目流标物资重新招标公告(国信)

1.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物资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通用资质和专用资质要求(见附件2《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2010年工程项目流标物资重新招标资质业绩要求》),附件中无特殊要求的,近三年业绩不少于三个项目;相关业绩证明需附供货合同等证明材料。

3.采购货物要求参见附件3《货物需求一览表》。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3月1日起至3月7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5.投标人可现场或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多汇不退。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汇款底单、投标报名表传真或者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经财务确认后,发送招标文件,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购买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投标报名表(见附件1)及相应附件,若由于以上信息提供不完全或不真实,或因款项或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应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选投一个包或多个包,投标人如投多个包,则按所投项目的限中包数来提交投标保证金,例如:限中两包,则提交最大两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所投项目无限中包要求的,均按所投包数量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及包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3月22日上午09:00。

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宾馆。

为开标工作能顺利进行,建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1年3月21 日下午13:00-17:00,但投标截止时间前均接收投标文件。

8.凡是在过去的招投标过程中,影响招标人正常招标活动的,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人一旦申请投标,就视为对本公告内容无疑义。

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8楼

电话:****-************** 传真:****-******* 邮箱:nmgxzb@163.com

联系人:张墨、李娜、薛云飞、孙旭阳、阮雅娟、徐猛、李伟利、何中锋、赖肇华、缪久保、尹强

财务电话:****-*******

联系人:张丽红、牛哲

开户银行及帐号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账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150*****1149

招商银行(只限于汇入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详细信息请见商务招标文件专用部分

附件:

1.投标报名表

2.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2010年工程项目流标物资重新招标资质业绩要求

3.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2010年工程项目流标物资重新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1 投标报名表


招标编号

GXTC-*******

项目名称

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2010年工程项目流标物资重新招标

所投包号

第包

投标人名称

(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邮 编

投标人详细通讯地址

(投标人标书款发票等票据按此地址邮寄)

联 系 人

手 机

固定电话

传 真

E-mail (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报名资料附件

请务必打印本页后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至****-*******,并打电话至公告上联系电话确认是否收到,现场购买文件的,请打印此表后,带此表到招标代理机构。

1.投标人营业执照。

2.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位应明确写明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和包号)。

附件2 资质业绩要求

一、通用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10.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11.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12.不接受代理投标或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应为国内设备/材料的代理商,实行经销商(代理商)制的设备/材料除外(实行经销商(代理商)制的设备/材料,制造商应提供产品营销模式证明),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已得到制造商的充分授权;

(2)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材料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

(3)提供投标人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二、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基本业绩

限中标要求

三年供货

三年运行

一年运行

1

交流三相隔离开关(组)

500

30

/

/

/

2

交流中性点成套装置(套)

500

30

/

/

/

3

一体化变电站(座)

2000

/

/

/

限中三包

4

环网柜(台)

3000

100

30

/

/

5

电缆分支箱(台)

3000

100

30

/

/

6

负荷开关(台)

/

/

/

/

/

7

低压电容器柜(台)

2000

30

/

10

/

8

配电箱(台)

1000

1000

/

/

限中三包

9

分体柜式空调器

/

/

/

/

/

10

通信设备(程控交换机)(套)

2000

30

/

10

/

11

低压电力电缆(千米)

5000

300

/

100

/

12

钢绞线(吨)

1500

500

/

100

/

14

铁塔(吨)

1000

3000

/

1000

/

15

锥形水泥杆(根)

/

8000

/

/

/

16

光缆金具

/

/

/

/

/

17

机房环境监控系统

/

/

/

/

/

18

箱式变电站

2000

200

10

/

备注: 1. 附表中无特殊要求的,业绩不少于三个项目;

2.投标人需提供满足本表要求数量的供货合同复印件(2008年至今)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及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同类物资的多个包可提供一册共用,并单独密封提交,在提交的文件中注明此含盖的标包。如仅投一包,则在技术文件中提交。

后附:

***************.xls">附件3:《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2010年工程项目流标物资重新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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