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水泥等招标公告

钢材、水泥等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常州轨交1号线、杭州PPP、芜湖S334、引江济淮等项目钢材、水泥等物资联合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CRCC-SHJC-2019-63-1

1.招标条件

1.1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一期)土建2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一期)土建2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为嘉兴快速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批复文件编号:嘉发改[2018]293号。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1.2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翠竹站相关预留工程,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翠竹站相关预留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为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3新建丽水市水阁至腊口公路工程第三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丽水市水阁至腊口公路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业主为丽水市生态产业集聚区水阁至腊口公路工程指挥部。工程批复文件编号:浙发改设计[2014]22号、丽开经[2014]63号、浙交复[2014]69号。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和地方自筹。

1.4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路与12号路提升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PPP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路与12号路提升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PPP项目经理部,业主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1.5S334 峨山路东延伸(沿江高速~芜宣高速)新建工程,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34峨山路东延伸(沿江高速-芜宣高速)新建工程一标段项目部,业主为芜湖市公路管理局。工程批复文件编号:芜发改交通【2017】264号。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资金。

1.6北京城房淮南北大学府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城华府项目经理部,业主为淮南城房置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1.7北京城房时代金街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北京城房时代金街项目经理部,业主为北京城房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1.8宿州银河一路上跨京沪铁路立交桥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宿州站涉铁市政道路改造工程(银河一路上跨京沪铁路立交)项目经理部,业主为安徽上铁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1.9引江济淮(合肥段)3座市政桥梁工程一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引江济淮(合肥段)3座市政桥梁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1.10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文昌西路桥工程,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引江济淮工程文昌西路桥项目经理部,业主为庐江县重点工程管建设管理中心,工程批复文件编号:皖发改农经[2016]766号。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2017]123 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一期)土建2标主线高架及地面辅道范围均为K2+132~K5+260,长3128m。建设地点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沿环线顺时针东起三环东路,沿长水路向西,经庆丰路、云东路、双溪路、商务大道,止于纺工路。该标段工程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建设形式,同步实施3 条平行匝道:双溪路东侧平行匝道(5#、6#匝道)、商务大道西侧匝道(7#匝道);1 个地面出入口:纺工路东侧出入口(8#出入口)。道路等级:主线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车道规模双向6车道;长水路地面辅道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50km/h,地面辅道规模采用双向6~8车道。土建2标段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管道、高架桥梁工程、地面桥梁工程、驳岸工程、保通工程、通信管线工程等。道路工程:长度3128m,路基挖方9.8万方(其中弃方7万方),填方7.8方(固化土2.8万方,宕渣5万方)。桥梁工程:混凝土约15万方,钢筋2.5万吨,钢绞线1725吨,?1.0m桩基1047根/60089m,?1.2m桩基56根/3600m,承台124个,墩柱206根,盖梁104个,桥台4个,预制小箱梁1.7m梁高512榀,1.9m梁高204榀,2m梁高16榀,共计732榀;空心板90片,叠合梁5联/7779吨。排水工程:长度15239m,排水管道15855m,检查井355座。驳岸工程:长度83.7m,面积285.92㎡,水泥搅拌桩3125m,浆砌片石535方,混凝土198方。保通工程:长度3128m,面积15650㎡。通信管线工程:7265m。项目开工日期:2019-03-28,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0-09-25。

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翠竹站相关预留工程项目包括一站一出入口一地面结构工程,本标段合同工程范围为:翠竹站相关预留工程、翠竹站1号出入口通道工程、翠竹站排水管理处出入口及相关配套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0.73亿元,建设工期为585天。项目开工日期:2019-03-15,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0-10-20。

新建丽水市水阁至腊口公路工程第三标段项目由YK8+417~YK10+635.075,ZK8+434~ZK10+636.444,K10+617.259~K12+231.899组成,设断链1处,YK10+635.075~K10+617.259,长链17.816m,线路长约3.825km,公路等级为一级,设计时速为80Km/h,另终点平交330国道改建K0+000~K0+600段,按原道路标准公路等级二级,路基宽度12.0m,设计速度为40Km/h。大桥2座,其中:西山大桥配跨为5*30+6*40+8*30m,全长为637m,石浦大桥配跨为3*30+(74.1+105+74.1)+10m,全长359.2m。分离式大梁隧道1座(ZK8+434~ZK10+214、YK8+417~YK10+195),左线长1780m,右线长1778m,涵洞2道,平面交叉3处及其他附属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15/9/20,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19/9/30。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路与12号路提升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PPP项目,西端与艮山东路高架九堡段相衔接,沿下沙路至星河北路后,向东南方向转入12号路,终于23号路东侧,与拟建过江隧道接顺,线路全长7.65km,工程范围内包括2座快速路隧道、2段地面快速路、1段高架及高架接地段。全线主车道采用双向6车道标准,地面辅道双向6车道标准。西段隧道西起宝华路东,沿下沙路至星河北路后,向东南方向转入12号路,在绕城高速以西出洞,全长5605m,其中盾构段长1603m,其余段采用明挖法施工,盾构始发接收井分别位于下沙路星河北路西侧和12号路3号路东侧;东段隧道在绕城高速东侧进洞,沿12号路向东衔接艮山东路过江隧道,全长1370km,采用明挖法施工;2段地面快速路分别为宝华路西至宝华路东、绕城西至绕城东,全长495m;高架及高架接地段与艮山东路高架九堡段接顺,长180m。全线共设置风塔4座(本次设计范围内2座),管理用房一处,工勤用房一处。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19年7月1日,项目完工日期:2022年1月7日。

北京城房淮南北大学府项目位于淮南市大通区洞山东路北侧,规划二小南路南侧,总占地面积约385亩,根据地块内规划支路共分为三个地块,占地面积分别为173亩、133亩及79亩。项目主要包含1栋3F幼儿园,61栋住宅楼,沿规划支路两侧为商铺,其中27层27栋,11层16栋,24层4栋,20层14栋,相关配套设施为物业、商业用房,建筑面积744738平方米,其中24F-27F高层343767㎡,20F高层98800㎡,洋房87428㎡,商业22000㎡,其他陪套设施13120㎡,地下建筑面积163771㎡(其中人防面积34858㎡),地上不计容面积15852㎡。项目开工日期:2019年6月20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2年4月30日。

滁州时代金街项目建筑面积60000平方,为商业区,合同造价7000万。项目开工日期:2019.4.5,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0.3.31。

S334 峨山路东延伸(沿江高速~芜宣高速)新建工程西端工程起点接峨山路东延伸已建路段,起点桩号为 K1+607.7,路线下穿沿江高速后,略向北偏跨荆山河后以直线线形穿越方村地区,并上跨规划梦溪路后继续向东,以近正交角度跨青弋江,并从殷港地区北侧穿过,跨芜屯路后落地,终点接芜宣高速(六郎立交收费站),桩号为 K10+860,路线全长约 9.25km。包含跨荆山河及青弋江河(含跨芜屯路)两座跨河大桥及规划梦溪路跨线桥。沿线经过弋江区(沿江高速~荆山河)、镜湖区方村地区(荆山河~青弋江)、芜湖县(青弋江~芜宣高速)。项目(合同)开工日期:2019年7月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

宿州银河一路上跨京沪铁路立交桥工程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为城市主干道,采用 60km/h设计速度。路线呈东西走向,起点连接现状银河一路与淮海路 T 字型交叉口,上跨校场路、滨河路、 沱河、京沪铁路、新北沱河,终点连接现状纬九路(银河一路东延段)与港口路 T 字交叉口,全长 2133m,预留新北沱河至港口路段地面辅道远期实施的条件。项目开工日期:2019年4月30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1年2月17日。

引江济淮(合肥段)3座市政桥梁工程一标段项目铭传路(将军岭路-方兴大道)工程,全长3.12公里,道路约长2.52公里,城市主干路,宽60米,铭传路桥长610米,主桥桥型为飞燕式系杆拱钢结构桥,桥面宽60米,主桥跨度340米(50+240+50)。项目开工日期:2019.05,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2.11。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文昌西路桥工程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属引江济淮工程。工程西起规划站前大道,东至规划滨江大道,路线全长1.27公里,规划为城市主干道。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为:4.0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2.0m(侧分带)+11.5米(机动车道)+80m(中央分隔带)+11.5m(快车道)+2.0m(侧分带)+3.5m(非机动车道)+4.0m(人行道)=50.0m。桥梁七点位于K0+226.48处,桥梁终点位于K0+850.52处,桥梁全长584.04米,全桥孔跨布置为3*38m等高变宽连续梁+(30+68+140)m独塔组合梁斜拉桥+3*38m等高变宽连续梁+3*38m等高变宽连续梁。工程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电力排管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19年4月20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1年2月19日。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见公告附表1);

3.2 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丽水市水阁至腊口公路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所属SN02包件投标物资生产厂应业主文件要求,须为建德海螺。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路与12号路提升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PPP项目经理部所属GC04、GC05包件投标物资生产厂应业主文件要求,须为沙钢、永钢、中天。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城华府项目经理部、中铁二十局集团北京城房时代金街项目经理部所属GC06、GC07包件投标物资生产厂应业主文件要求,须为江西萍钢、马钢、安钢、莱钢、马长江;SN05包件投标物资生产厂须为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品牌:“巢湖”、“东关”,产地:巢湖);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品牌:“CUCC”,产地:徐州/安徽);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品牌:“海螺”牌)提供的产品,且禁止使用立窑水泥。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 30分,下午13时 00分至16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报名资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邮箱********8@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CRCC-SHJC-2019-63-1”;压缩文件名称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

投标申请所需资料:

①投标报名申请盖章的扫描件(见附表2);

②投标报名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见附表2);

③对应包件的标书款打款凭证。

5.1.1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信汇及个人汇款等方式)至本次招标独立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购买招标文件汇入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 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帐 号: ********000177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表1)。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投标申请表中填报的电子邮箱。

5.4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①在开标当日携带汇款凭证(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授权委托书至开标现场自行领取;②开标后我中心将标书发票快递至开票信息表中所填收件地址;③若是电子发票,发至各投标人投标申请表中所填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大厦5楼509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 时间:2019年8月14日10时00分。

7.2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大厦5楼509室。

8.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一期)土建2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溪东路1820号

联系人:刘志军

联系方式:181*****171

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翠竹站相关预留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新堂花园中铁十六局项目部

联系人:成辉

联系方式:181*****660

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丽水市水阁至腊口公路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腊口镇中铁十六局项目部

联系人:杨德华

联系方式:159*****596

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路与12号路提升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PPP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14号大街与11号大街交叉口苏宁物流北门对面

联系人:张勇

联系方式:135*****891

招 标 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城华府项目经理部

地 址:淮南市大通区合徐高速连接线北侧、二小南路南侧

联 系 人:李具奎

联系方式:133*****828

招 标 人:中铁二十局集团北京城房时代金街项目经理部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九梓大道与杭州路交叉口

联 系 人:赵帅

联系方式:186*****103

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34峨山路东延伸(沿江高速-芜宣高速)新建工程一标段项目部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方村街道方寸工业园区纬五路12号

联系人:李成成

联系方式:135*****789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宿州站涉铁市政道路改造工程(银河一路上跨京沪铁路立交)项目经理部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港口路津浦社区向东五百米

联系人:马闪

联系方式:151*****375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引江济淮(合肥段)3座市政桥梁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蓬镇紫蓬工业园西飞装饰

联系人:章喜胜

联系方式:185*****463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引江济淮工程文昌西路桥项目经理部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军二路689号

联系人:倪金鑫

联系方式:139*****109

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19年8月9日16时30分

汇入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联 行 号:********3078

帐 号:********000177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大厦3楼309室

联 系 人:陆剑

电 话:159*****311

监督电话:***-********

邮 箱:********8@qq.com">********8@qq.com

2019年7月19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 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人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钢材

GC01

12328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一期)土建2标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7、2018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同一投标人至多中标一个包件。

1500

15

2

钢材

GC02

12388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一期)土建2标项目经理部

1500

15

3

钢材

GC03

3753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翠竹站相关预留工程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7、2018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工字钢、钢板、角钢:材质Q235,执行GB/T14292-1993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500

5

4

型钢

XG01

417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翠竹站相关预留工程项目经理部

200

2

5

水泥

SN01

4772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翠竹站相关预留工程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7、2018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00

2

6

水泥

SN02

7500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丽水市水阁至腊口公路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7、2018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00

2

7

钢材

GC04

19728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路与12号路提升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PPP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201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须出具2018年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500

15

8

钢材

GC05

19728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路与12号路提升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PPP项目经理部

1500

15

9

水泥

SN03

58987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路与12号路提升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PPP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7、2018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吨/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500

15

10

水泥

SN04

58987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路与12号路提升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PPP项目经理部

1500

15

11

钢材

GC06

44687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城华府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7、2018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000

15

12

水泥

SN05

12211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城华府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7、2018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水泥。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00

5

13

钢材

GC07

2999

中铁二十局集团北京城房时代金街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7、2018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00

5

14

钢材

GC08

12014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34峨山路东延伸(沿江高速-芜宣高速)新建工程一标段项目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7、2018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00

10

15

水泥

SN06

23954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34峨山路东延伸(沿江高速-芜宣高速)新建工程一标段项目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7、2018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00

10

16

柴油

CY

2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34峨山路东延伸(沿江高速-芜宣高速)新建工程一标段项目部

(1)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厂家必须是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的生产商;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上述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书或经销证明;投标人年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要求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独立法人单位。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6-2018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有2017至2018年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7)其他: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产品生产商或油库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产品生产商或油库出具的授权函,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代理的产品生产商需满足招标人对生产商的要求。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8)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0

2

17

钢材

GC09

7307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宿州站涉铁市政道路改造工程(银河一路上跨京沪铁路立交)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根据公司成立年限提供)。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6、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7、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800

8

18

钢材

GC10

7307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宿州站涉铁市政道路改造工程(银河一路上跨京沪铁路立交)项目经理部

800

8

19

钢材

GC11

7307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宿州站涉铁市政道路改造工程(银河一路上跨京沪铁路立交)项目经理部

800

8

20

钢材

GC12

6695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引江济淮(合肥段)3座市政桥梁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7、2018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钢板包件。

500

5

21

钢材

GC13

7003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引江济淮工程文昌西路桥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7、2018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00

8

22

水泥

SN07

15000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引江济淮工程文昌西路桥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7、2018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00

5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2

投标报名申请表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投标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开票信息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邮寄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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