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实验学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工程
福州实验学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工程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福州市教育局(代建单位: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福州实验学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检测单位。
1.2项目概况:福州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长乐区漳港镇万沙村)尚迁路北侧,办学规模60班(其中小学36班、初中24班),容纳学生2820人。用地面积71953㎡(合107.9亩),总建筑面积78557.2㎡,估算总投资51386.47万元。
2、招标范围及内容:福州实验学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对现有的电梯、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电器、建筑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电气防火安全系统、消防栓给水设施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与防火门系统、泡沫灭火器系统、消防通讯、火灾应急广播、易燃易爆区域系统等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服务,并依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出具检测意见和结论。
3、招标要求
3.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成为中标人。投标人合格条件如下:
3.1.1 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设施检测资质贰级且应为福建省住建厅建筑工程动态管理系统消防工程检测入库机构;
3.1.3投标人拟派出的检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建造师(机电类)或贰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且须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拟派出的检测项目技术负责人(2名),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各一名,均须具有各自相应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3.1.4投标人拟派出的人员均应为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下。所谓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是指具有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必须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的证明书,或提交从社保机构网上下载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缴交情况(信息表);如国家政策允许可以不缴纳社保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国家政策允许可以不缴纳社保的相关文件等)。
3.1.5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3.1.6投标人不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在限制内不能从事消防检测业务的情形;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1.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报价。
3.2 工作周期及质量要求:配合满足业主及施工进度要求,做好检测技术服务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协助招标人顺利完成消防验收工作,直至消防验收合格为止。
具体要求:中标人接到业主通知后2日内安排人员进场开始现场检测工作,10日内完成检测内容并出具初步检测意见书,现场检测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报告,并在3个工作日内上传需检测的所有项目检测报告至“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网的项目监管系统”。
3.3 工期延误违约: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现场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报告的,每延误一天应支付逾期违约金3000元人民币;逾期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0%;工期提前不奖励。
3.4付款方式:根据各项目检测完成情况,在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完毕并出具检测报告后,甲方支付合同价的50%,待消防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4、投标报价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一名。
4.2该项目招标工程控制价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壹仟陆佰壹拾元整(¥:261610.00元);本次招标采用固定价格加风险费包干,高于或低于投标控制价的,视为废标。
控制价计算表 | |||
面积(㎡)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地上建筑 | 67519.06 | 3.6 | 243069 |
地下室 | 8862.78 | 6.0 | 53177 |
大空间(体育馆) | 8242.91 | 9.4 | 77483 |
总计(下浮30%) | 261610 |
4.3本次招标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方式。投标人所报的投标单价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国家或地方收费标准及市场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4.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包干总价应包含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所需人工费、专家费、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5、招标过程
5.1领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于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5日期间(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持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到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等,逾期不受理。招标资料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踏勘(施工地点:福州市施工现场);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的问题, 2019年7月26日11:00时前于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招标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
5.2投标截止期及文件包装要求
5.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为2019年8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招标人提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附后,投标文件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章,且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内每一页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2.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一个外层包牛皮纸密封,密封口需盖单位公章。
5.3开标与评标
该项目于2019年8月1日上午9:30在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开标。开标结束后,评委会即开始对标书进行评议。
5.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3.2 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根据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一名。
5.3.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5.3.3.1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3 人,技术等方面专家为 3 人。
5.3.3 .2 技术等方面专家确定方式:从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 名评标委员会成员。
5.3.3 .3 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
5.3.4 评标结束。
5.3.5 公示期为三天。期满后将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15天内做好合同签订等各项准备工作。未中标单位不退还投标文件。
5.4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被视为废标)
5.4.1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志的。
5.4.3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或未盖法人单位公章的。
5.4.4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5.4.5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5.4.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4.7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的;
5.4.8投标文件经符合性鉴定认为存在以下重大偏差,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5.4.8.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按规定报价的;
5.4.8.2投标书中的工期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要求;投标书中的工程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
5.4.8.3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5.4.8.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质量要求、报价要求、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
5.4.8.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联系人及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7.1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福州市教育局
地 址:福州市东部办公区2#楼8层
电 话: 139*****830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
联系人:陈工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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