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9年城乡一体化小剧场改造增添灯光音响设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具有电子和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5)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违法分包;(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9年城乡一体化小剧场改造增添灯光音响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RS-2019CG120) 3、预算编号:15-19-53710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上海市十三五规划对中小学小剧场建设的要求,致力于为学生课余文化活动、教育活动、会议召开、党组织生活等活动提供一个现代化的多功能剧场。剧场按现行的国家规范对电声、视频、灯光、舞台机械进行合理设计,同时还须注重会议配置设备的品质及应用可靠性,力求使所有观众能在实际使用中获得最好的感受效果。本项目共有 13 所学校礼堂视听灯光系统建设。其中13所学校建设根据学校大礼堂装修进度的具体需求,分2批进行安装实施。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上述项目内的仪器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深化设计、系统集成、施工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及保修等。(具体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松江区13所指定学校。 6、交付日期:要求在合同生效后45天内货物抵达项目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具体根据各学校大礼堂装修进度需求)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7-19 17: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7-26 17: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电子和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者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有效期内);(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的供应商网上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扫描件);(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通过“信息打印”生成的查询报告打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7)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度或者2018年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含开户许可证));(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相关缴纳凭证材料(2019年4月、5月、6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凭证);(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以上需原件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7-19 17:30:00至2019-07-26 17: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下载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审核,现场审核验证时间:2019年7月19日下午17:3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 26日17:30(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文件费6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网上上传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8-09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8-09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具备上网信号及可用流量的无线网卡;4)网上投标确认回执;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及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代理单位(并电话确认)或网上电子投标平台提疑,招标代理单位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及相应的顺延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21)******** 转 16206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松江区教育局(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 邮编:201600 | 邮编:201600 | 联系人:沈颂 | 联系人:代理机构业务员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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