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工程用PE管材管件招标公告
燃气工程用PE管材管件招标公告
燃气工程用PE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133
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燃气工程用PE管材管件采购项目,已通过审批部门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人。
一、招标人: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六路7号。
二、工程名称:燃气工程用PE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三、资金来源:由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自筹。
四、产品质量要求:
1.技术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无偿地向招标人提供管材、管件有效的防白蚁措施,保证安装后的管件、管材能避免白蚁侵蚀。
1.2管材生产: PE100 SDR11、SDR17.6系列产品的中压燃气用管为橙色,低压燃气用管为橙管黑条。
1.3管材长度为12米/条。
1.4保证PE100 SDR11、SDR17.6管材在佛山市南海区的工作环境下,适用于0.4MPa压力级别天然气使用。
1.5管件为注塑管件或电熔管件,所有管件生产采用PE100级高密度橙色原料。
2.材质要求:
2.1 PE混配料须是基础树脂及生产、熔合、连接、使用管材时所需份量添加剂(抗氧化剂、色素、UV-稳定剂等)之均匀混合物。
2.2 PE混配料须为PE100(按ISO 12162之分级),并应达到10.0MPa的最小要求强度(MRS)。
2.3除非招标人同意,只有下列PE混配料可用于生产PE管材管件:
PE100橙管(高密度)
--Total Petrochemicals HDPE XS10 Orange YCF
--Ineos Eltex TUB125 N2025 (Orange)
--Borealis / Borouge Borsiar HE3492-LS (Orange)
3.其他要求:
3.1使用介质为燃气;产品在仓库储存时必须用堵头封堵。
3.2投标人须指明生产供应招标人PE管材管件所用的指定PE混配料。亦须提供指定PE混配料之原产地证明,及提供相关测试报告以证明该指定PE混配料符合指定标准和PE100等级之要求。投标人如未得招标人同意,不能采用其他PE混配料及不可混合使用不同牌号的混配料生产管材管件。
3.3不准使用回收PE物料生产供应招标人的PE管材管件。
3.4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表明决定该指定PE混配料之密度及熔体质量流动速率的方法;该指定PE混配料之公称密度及熔体质量流动速率;该指定PE混配料之密度及熔体质量流动速率之公差。
3.5投标人须提供该指定PE混配料的技术数据表。未得招标人同意,不能采用其他PE混配料。
3.6在例外的情况下,投标人可连同下列资料,提议招标人考虑采用其他PE混配料(须优于或相当于招标人提供的参考品牌):
3.6.1技术详情:各种性能(密度、熔体质量流动速率、拉伸力、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硬度、冲击强度、热稳定性等)、认可第三方机构的认证;
3.6.2证明该PE混配料为PE100之测试数据及测试报告;
3.6.3证实该PE混配料与其他品牌PE混配料的兼容性之证明;
3.6.4其他相关测试数据及测试报告以证明该PE混配料符合指定标准;
3.6.5证明该PE混配料优于或相当于招标人提供的参考品牌的测试数据及测试报告。
3.7尼龙防腐法兰片的法兰外径、法兰厚度、螺丝孔径、螺丝孔数量、螺丝孔中心圆直径的尺寸要求必须按照《平面、突面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GB/T9119-2000标准PN1.6MPa级别尺寸要求。
五、技术标准:管材必须符合《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1部分:管材》GB15558.1-2003标准和管件必须符合《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件》GB15558.2-2005标准或参照欧洲标准更优条款;钢塑转换的钢管段钢管必须符合《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1部分:A级钢管》GB/T9711.1—1997标准;钢塑转换的钢管段钢管和尼龙防腐法兰片的防腐等级符合《钢质管道单层熔结环氧粉末外涂层技术规范》SY/T0315-2005标准加强级。
六、质量保证期: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免费质量保修期不少于20年,安全使用年限不少于50年。
七、计划供货期:自2011年3月10日起至2012年3月9日,有效期为1年,分批供货。
八、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总价为中标综合单价乘以实际采购产品数量。
2、招标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招标人在收货后的30天内,按批次支付货款金额的95%(中标人必须凭有效发票收取货款),剩下的5%货款作为产品于外观验收合格后的12个月内如产品没有发生质量问题,或该时间内质量问题已得到完满的解决,招标人将剩下的货款支付给中标人,剩余货款的退回并不代表免费质量保修期的结束,免费质量保修期仍按合同要求执行。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引发的费用,由招标人直接在剩下的5%货款中扣付,并向中标人出具扣收剩余货款的单据,不足部分由中标人继续赔偿。
九、投标资格条件: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必须通过ISO9000或同等或优于的质量认证,有PE管材管件生产或供应能力以及生产厂家具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或相关证书的企业或代理商。
十、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1年3月1日~2011年3月7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到佛山市内农业银行缴款,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华阳桥侧))缴交报名费后领取招标文件,并签名盖章确认。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事项:
收款人户名: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海逸支行;
款项来源:燃气工程用PE管材管件采购项目;缴费金额:500元。
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2011年3月7日下午4时30分(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及光盘时间:2011年3月1日~2011年3月7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方式二、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www.nhcet.com)上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和工程交易中心分别缴交招标文件费和招标书工本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交易中心联系人:杨少华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黄嘉琳 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厂家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或相关证书、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许可证、供应或代理商须提供证明具有供应能力的相关证书及其他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核对。
递交时间:2011年3月17日 上 午 8时 30 分~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
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华阳桥侧))。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海区桂城南兴六路7号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二楼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黄嘉琳
2011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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