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智慧实训室(一期)招标公告

机电工程学院智慧实训室(一期)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9-07-19信息来源: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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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08小时25分钟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金陵科技学院(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机电工程学院智慧实训室(一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机电工程学院智慧实训室(一期)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JSHX-2019JKY0151
2、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玖仟玖佰柒拾壹元(¥59.997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3、项目概况:本项目要求集成最新的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实现教学资源数字化云平台共享;还原智能制造数字化产线的全过程;集成翻转课堂的信息化教学手段,提高学生的操作参与度和学习积极性,将课堂交给学生,培养自主型、创造型人才,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采购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A、多媒体系统
(1)
双≥86寸纳米云黑板(教师屏)
1

(2)
小组教学触控一体机(小组屏)
4

(3)
落地支架
4

(4)
多屏协助云录播服务器
4

(5)
千兆交换机
1

B、互动智慧教学系统
(6)
智慧教学系统(教师端双屏)
1

(7)
教师端协作模块
1

(8)
智慧教学系统(小组端单屏协作)
4

(9)
组长端服务模块
4

(10)
PC互动协作模块
4

(11)
智慧课堂智能无线网关
1

C、实训互动录播教学系统
(12)
数字教室视讯主机
1

(13)
智能导播系统
1

F、环境建设
(14)
梯形桌
36

(15)
椅子
36

(16)
多媒体讲桌
1

(17)
矿棉板吊顶
130

(18)
静音地胶
130

(19)
健康光源
24

(20)
墙体装饰处理
150

(21)
窗套制作及油漆
15
m
(22)
窗帘盒
15
m
(23)
窗帘布
40
m2
(24)
仪器柜
6

(25)
强电排线
1

(26)
弱电排线
1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4.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南京”网站(www.nj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www.nj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6、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6.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6.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6.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6.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7、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7.1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http://huaxia.etrading.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售价(含平台下载服务费):600元/套,售后不退。
(3)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投标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采购文件费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出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5)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平台咨询电话:********00-8;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张工:QQ :********23;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7.2供应商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鸣 何煊赫
(2)联系电话:***-********-*** ***-********-***
8、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8.1签到开始时间:2019年7月30日上午9:10,签到截止时间:2019年7月30日上午9:30;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金陵科技学院(联系人:周洪;联系电话:189*****403)。
8.2供应商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3现场集中考察后组织答疑:
(1)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考察、答疑,其他时间采购人恕不接待。
(2)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投标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11.1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金额为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1.2交纳办法: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支票、汇票、本票、银行网银、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1.3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帐号: ****************
11.4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如采取网银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各供应商应根据企业自身开户行及投标保证金到账延时性,视情况及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保证金到账时效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对此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11.5投标保证金若以网银或电汇形式交纳的,请在汇款附言或备注中注明“采购编号”或“投标保证金”字样;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在封套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6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胡会计
(2)联系电话:***-********-***
12、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陆份(壹份正本、伍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3、投标开始时间:2019年8月9日14时10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9日14时30分。
14、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1718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5、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洪
联系电话:189*****40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
16、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鸣 何煊赫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1@qq.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
邮编:210003
17、公告媒体
17.1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 www.nj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17.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j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本采购公告有效期限至2019年7月26日为止,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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