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霍英东中心和南区体育馆运动木地板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霍英东中心和南区体育馆运动木地板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交通大学霍英东中心和南区体育馆运动木地板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体育设备/球类设备,货物/专用设备/体育设备/其他体育设备,货物/专用设备/体育设备/体育运动辅助设备 | ||
采购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21日08:3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7月21日09:00至2019年07月26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8月13日13:3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行政B楼719A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86-21-******** | ||
采购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国上海市东川路8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老师86-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韩伟86-21-********×195 | ||
附件: | |||
附件1 | 上海交通大学的霍英东中心和南区体育馆运动木地板-GZ01-JDB2-190721-发售稿.pdf |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交通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交通大学霍英东中心和南区体育馆运动木地板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霍英东中心和南区体育馆运动木地板
项目编号:166037AD/招(物)[2019][A]009号(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86-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地址:中国上海市东川路800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86-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伟86-21-********×195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工期 |
1 | 霍英东中心和南区体育馆运动木地板 | 1批 | 1)本项目招标范围:运动木地板的生产、供货、安装、验收、保修等能够直接交付使用的所有工作。 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规格》。 | 合2019年9月5日前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应优先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还应提供基本账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在内出具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经营范围、经营许可(若有)等)。(2)近三年(从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4)投标人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货物提供整体设计、编制技术规格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21日 09:00至2019年07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1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行政B楼719A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有意参与竞争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期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并可在上述截止期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的招标文件。当纸质的招标文件与电子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版的招标文件为准。
有意参与竞争的潜在供应商可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直接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也可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将招标文件购置费直接支付到以下账户:
(2) 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 查询电话:021-********×143
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支付时,请务必在付款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购置费/项目编号”(示例:“招标文件购置费/166037AD”)
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也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供应商代表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或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时,应携带好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时,应将本单位的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以邮件形式发给招标机构联系人。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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