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人脸识别门禁系统的资格预审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人脸识别门禁系统的资格预审公告
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委托,采用询价,采购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人脸识别门禁系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人脸识别门禁系统
批准文件编号:********35
采购文件编号:TMZB-2019-01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交通管理设备 | 11 | 双机芯中间道 | 88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次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16年度-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近1年6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以社保机关提供的社保凭证或银行缴纳凭证为准); 7、近1年6个月的纳税记录证明材料(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或银行缴纳凭证为准); 8、提供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10、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供应商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注:提供以上资料原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需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07月22日至2019年07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路巨海城D座商业4号。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路巨海城D座商业4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李拥军、段建伟
联系电话:********000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西街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吴智颖 联系电话:********098
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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