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城街道森林防火器材采购(19A0484)采购公告
璧城街道森林防火器材采购(19A0484)采购公告
本次采购系森林防火器材,分别是移动式高扬程水泵1台,背负式水泵1台,水带10条,高压双层水带10条,2T移动水池2个,三通接头2个。本次采购的明细及规格见附件《璧城街道森林防火器材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
二、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应器材销售或生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谈判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有资质证书复印件也可以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必须由重庆市内的售后服务机构负责。
(1)投标人在重庆市内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工商注册资料、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人员构成。
(2)投标人在重庆市内没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售后服务合同资料。被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必须在重庆市内,并且必须具有本次所采购物资的售后服务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售后服务机构所在地、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工商注册资料、人员构成和联系方式。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对售后服务机构进行核实。若投标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按虚假投标处理。
3、其他技术要求及样品递交的要求详见后面的报价表。
注:所有的投标资料(含相关以上相关资料及报价函)都应用口袋进行密封。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7月22日 至 2019年7月25日12: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璧城街道410办公室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7月25日14:15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7月25日14: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璧城街道计生宣教室
询价开始时间: 2019年7月25日14:30
询价地点:璧城街道计生宣教室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办事处
采购经办人:马老师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璧山区东林大道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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