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头新银坛大楼工程招标公告
河头新银坛大楼工程招标公告
永康市河头新银坛大楼工程招标公告
永康市河头新银坛大楼工程施工,由于第一次开标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向社会重新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占地面积为1331.0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538.63平方米,基础采用桩基,主体采用框混结构。地下室一层,主楼八层,局部七层。
二、工程地点:永康市闲置土地E-1溪心路与金城路交叉口以南地块
三、工程造价:********元
四、资质要求:工程要求企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需由取得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五、报名时间:2011年3月3日至2011年3月7日16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8楼>)
七、 联系电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招标单位电话:****-******** 招标代理电话:0579-********
八、施工企业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 企业介绍信和被介绍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介绍人需提供企业养老保险证明);
2、 永康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和永康市招投标交易证(或3和4);
3、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 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根据企业任职文件确定的人选)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 永康市外企业需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三年内无违法违纪、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
6、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工作手册、“三类人员”B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上岗证书、安全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 近年来施工业绩及企业信誉。
备注: 报名单位在报名前需办理企业诚信手册和交易席位证。报名单位必须提供以上所有证件、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二份(包括第3条和第4条中的所有证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永康市东城街道河头经济合作社
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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