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成都高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高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审公告: 成都高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高新政采招【2011】01-02 公告日期: 2011年3月2日16时49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高新区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01 类别:服务 采购单位: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包的描述: 成都高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的物业管理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规范及要求”。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300万及以上;
(3)注册登记地位于成都市;
2、企业资质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管理业绩及候选项目经理要求
(1)企业正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项目中有1个及以上的写字楼宇项目,且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
(2)候选项目经理:管理过办公写字楼宇项目,取得项目经理证书; 4、企业经营情况
经营情况良好;
5、企业管理和信用
(1)企业在成都市房管局信用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无企业警示信息;
(2)能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劳动用工的相关法律、法规;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1年3月2日至3月8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 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标书发售地点: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管委会11楼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3月23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管委会7楼701会议室(乘坐1、2、3、4号电梯)
开标日期: 2011年3月2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管委会7楼701会议室(乘坐1、2、3、4号电梯)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胡老师
联系电话:***-******** ********
采购人: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5596
其它内容: 成都高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的委托,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拟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正式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正式报名投标的物业管理企业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高新政采招【2011】01-02
二、招标内容和要求
成都高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的物业管理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规范及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报价信,并对所投包件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和报价。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300万及以上;
(3)注册登记地位于成都市;
2、企业资质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管理业绩及候选项目经理要求
(1)企业正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项目中有1个及以上的写字楼宇项目,且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
(2)候选项目经理:管理过办公写字楼宇项目,取得项目经理证书; 4、企业经营情况
经营情况良好;
5、企业管理和信用
(1)企业在成都市房管局信用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无企业警示信息;
(2)能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劳动用工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投标人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资质证书;
6、企业管理业绩证明;
7、候选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社保证明;
8、企业信用良好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提供上述1、3、4、5、6、7、8、项验原件,收一份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第2项收一份原件。
第6项企业管理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合同、协议可抹去具体条款的内容,只要能反映签约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类型及规模、双方签字盖章的内容即可。
五、踏勘现场
投标人需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其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建设地点:新北小区新乐北巷91号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3月 2日至3 月8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管委会11楼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3 月23日9:30。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管委会7楼701会议室(乘坐1、2、3、4号电梯)。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2011年3月23日9:30,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管委会7楼701会议室(乘坐1、2、3、4号电梯)。
十、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9000元。保证金应在报价截止日前以电汇、转帐支票或银行汇票的方式缴纳,拒绝现金方式。(保证金应在3 月23 日9:30 前以转帐的方式缴纳,收款单位在确认保证金已到账后出具收据)。
单位名称: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交行高新南区支行
银行账号:5116 1001 5018 1701 79842
十二、本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三、有关本次招标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胡老师
联系电话:***-******** ********
采购人: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5596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备 注: 投标人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资质证书;
6、企业管理业绩证明;
7、候选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社保证明;
8、企业信用良好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提供上述1、3、4、5、6、7、8、项验原件,收一份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第2项收一份原件。
第6项企业管理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合同、协议可抹去具体条款的内容,只要能反映签约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类型及规模、双方签字盖章的内容即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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