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临街面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司法厅临街面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临街面装修改造工程
招 标 公 告
工程招标编号:ZXDZB-********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临街面装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的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1.2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临街面装修改造工程
1.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4 建设规模及结构:详见施工图纸。
1.5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其补充说明所指的范围;
1.6 资金来源:国家资金,资金已到位;
1.7 建设地点:拉萨市夺底路8号。
1.8 要求工期:有效工期25日历天。
1.9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1.10 承包方式:合同固定总价承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2.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4.1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3月2日至3月6日每日上午10:00至12:00 ,下午16:00至18:00(北京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证书及备案登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交招标代理机构存档备查)到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一)投标企业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三)区外、区内企业须具备在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预备案的资料;
(四)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五)企业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明材料);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 850 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套,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计息)。
4.3 不采用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 年3月23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 152*****438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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