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2019年分户式冬季清洁取暖设备供应商入围招标公告
济南市长清区2019年分户式冬季清洁取暖设备供应商入围招标公告
济南市长清区2019年分户式冬季清洁取暖设备供应商入围
公开招标文件
招 标 人:济南市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
第三部分项目要求………………………………………………23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36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6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济南市长清区2019年分户式冬季清洁取暖设备供应商入围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济南市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826号
联系人:曾凡庆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11号楼北楼11楼
联系人:马冬梅
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长清区2019年分户式冬季清洁取暖设备供应商入围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A | 分户式壁挂炉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厂家/代理商/经销商。 3、拟投入本项目的产品需具备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的产品责任保险单。 4、投标人在一个标包只能投报一个品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①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入围 |
B | 分户式空气源热泵 | 同上 | |
C | 家用电锅炉 | 同上 | |
D | 蓄热式电暖器 | 同上 | |
E | 碳晶板 | 同上 | |
F | 热风机 | 同上 | |
G | 发热电缆 | 同上 |
说明:(1)应按项目标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2)本项目允许投多个标包,各标包兼投可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7166号(长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方式:现场报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代理商需提供与厂家的合作协议书/代理资格证明、信用网站截屏等,上述资料一套简单装订,提交代理机构留存,不能提供原件的需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手续。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注: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进行网上系统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注册并报名成功后,再按照以上要求进行现场报名。
4.售价:人民币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四、公告期限:2019年7月19日至 2019年7月25日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 8月 9日09时00分至2019年8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7166号(长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7166号(长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冬梅、房英茂
联系方式:****-********-***、159*****792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人: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7月18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综合说明 | 项目名称:济南市长清区2019年分户式冬季清洁取暖设备供应商入围 项目地点:济南市长清区内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 质保期:2个采暖期(2年) 招标范围及内容:共划分七个标包,分别是: A包 分户式壁挂炉;B包 分户式空气源热泵; C包 家用电锅炉; D包 蓄热式电暖器; E包 碳晶板; F包 热风机; G包 发热电缆。 设备购置补贴金额:E包碳晶板据实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户,其余各标包补贴2000元/户。 质量标准:详见“第三部分项目要求”。 |
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由公证人员或见证律师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原件核验。 |
4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90日历天 |
7 | 投标保证金 | 无。 |
8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开标一览表一式三份;U盘一份(PDF及WORD格式各一份,PDF格式需和纸质投标文件完全一致)。 书面投标文件必须胶装,投标文件未进行胶装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
9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
10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19年月日12:00时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纸质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档(原件扫描件、Word版)发送至longrong888@163.com邮箱并电话****-********-***通知查收,逾期任何问题不作答复,并视为无需要澄清的问题。 |
11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19年月日9:00时前,将澄清文件以纸质文件并加盖公章,递交至所有投标人,同时将电子文档(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预留的邮箱并电话或短信通知查收。 |
12 | 付款方式 | 1、投标人入围后的设备及安装由用户自行选择,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 2、数量按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实际安装的数量计算。 3、全部安装完成验收合格,财政补贴款到位后支付设备工程款的95%,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付款方式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按无效标处理) 用户必须从入围企业投标时提供的产品型号中选择,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入围资格及所有补贴资金的发放。 |
13 |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及 截止时间 | 时间:2019年月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
地点: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7166号(长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4 | 开标时间 及开标地点 | 时间:2019年月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
地点: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7166号(长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4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入围要求: A包: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入围,不限制入围数量。 B-G包:每包最多入围5家。 由公证人员或见证律师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原件核验。 |
15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6 | 同一品牌产品评标要求 |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核心产品: A 包:分户式壁挂炉;B 包:分户式空气源热泵;C 包: 家用电锅炉 D 包:蓄热式电暖器;E 包:碳晶板;F 包:热风机;G包发热电缆。 |
17 |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资料 | 近3年(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投标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取消其报价资格。 |
18 | 关于约束供应商行为 | 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可向供应商主张赔偿责任,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 |
19 |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公证机构核验,以证明其代表本单位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一、说明
1.招标人
系指济南市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合格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7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各项条款。
4.踏勘现场
4.1各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对本项目的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和审阅,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需车辆及相关费用自理。
4.2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所获得的资料将被认为已了解了本项目的现场情况,掌握了编制投标文件的有关条件。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本招标文件共分五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7.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7.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7.2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何时候,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该澄清和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发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
7.4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与开标时间,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编制
8.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8.4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5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8.6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中文版为准,如有非中文版文件,请投标人自备有效的中文译本。
9.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资格证明、报价、技术及商务共五部分构成。
9.1投标函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需要)
9.2资格证明部分
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
9.3报价部分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4)节能产品明细表
(5)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6)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
(7)小型、微型企业证明资料
(8)投标报价内容的其他要求
9.4技术部分
(1)详细的服务方案及承诺。
(2)拟投报货物的技术规格、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3)评分办法中要求的其他内容。
(4)技术偏离表
(5)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9.5商务部分
(1)商务偏离表
(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项目组人员简历表
(3)近三年完成同类业绩一览表
(4)产品质保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5)售后服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①售后服务保证、售后服务范围;
②售后服务网点的具体分布、人员状况、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6)优惠条款(注: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不包括报价优惠。供应商在询标过程中增加的优惠条款将不作为评审考虑因素)。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10.投标报价
10.1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10.2投标人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相应填写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处注明。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0.3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4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10.5其他:见“第三部分项目要求”中关于报价的要求。
11.投标文件装订与编写
11.1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中的有关文件按本部分第“9.投标文件构成”的顺序排列装订成册(胶装),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11.2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以及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三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三份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1.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
11.4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5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2.投标文件签署
12.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开标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
12.2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3.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3.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一同密封送达,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封件格式见第五部分):
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
2)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13.2为方便公开唱标,请投标人将三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注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报包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13.3每一密封文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3.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支票倒存方式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支出,由投标人按第3条中明确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上。(仅接受公对公账户)或者采用担保函的形式。
14.3 收款单位:见前附表。
14.4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必须在用途栏(款项来源)中注明项目编号。
14.5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价被视为无效投标。
14.6联合体参与投标,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不用注明)
14.7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退还。投标人必须填写《采购项目报价保证金退付表》,并单独密封,于开标时当场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的,影响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退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4.8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5.投标有效期
15.1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书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投标将被拒绝。
15.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四、投标文件递交
1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6.1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6.2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签收
17.1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合格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同时签字确认。
17.2投标文件须采用纸质形式,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不予接受。
17.3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18.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8.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8.3撤回投标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18.4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开标仪式后撤回投标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五、开标与评标
19.开标
19.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或公证员/见证律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投标人签字确认。
19.3工作人员当众拆启投标文件,唱标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9.4记录员将唱标内容分项记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20.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方面的专家 5 人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澄清、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经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1.评标原则
21.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1.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1.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1.4保密性原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1.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
22.初步评审
22.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2在综合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A、应交未交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B、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
C、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D、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E、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F、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G、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
H、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技术规格要求、服务承诺等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I、其他。
(4)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2.3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三份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询问。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3.2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投标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4.综合评审
24.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评标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4.2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详见附件评分细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对合格投标人进行打分,总分为100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以所有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4.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4.4无论在评标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若中标,则无效。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恶意串通投标的;
(4)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25.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6.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7.投标人瑕疵滞后的处理
27.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标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7.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投标人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
28.无效投标
28.1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投标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2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或密封的;
(3)唱标一览表未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签字的;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6)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的;
(7)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招标人接受;
(9)投标文件载明的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且不能被招标人接受;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8.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招标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4)投标人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5)在整个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或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或串通投标的;
(6)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9.回避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六、合同签订
30.中标通知
30.1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公布,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中标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30.2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签订合同
31.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1.3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2.履约保证金
32.1本次招标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履约保证金自项目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律师见证费)
33.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每个入围中标人承担。每个入围中标人每个标包缴纳伍仟元人民币(¥5000.00)。因未交纳代理费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4.律师见证费
评标结束后,每家入围投标人需缴纳 500 元/标包公证费或 500 元/标包见证律师费。
八、处罚、质疑
35.处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采购合同;
(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中标人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中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6.质疑
36.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6.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投标人必须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6.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4)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36.4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6.5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6.6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保密和披露
37.保密和披露
37.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
37.2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标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37.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或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招标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或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招标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解释权
38.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第三部分项目要求
一、分包情况
l A包:分户式壁挂炉
(一)主要技术标准
所投产品除应符合现行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2012、《燃气采暖热水炉》GB25034-2010、《冷凝式燃气暖浴两用炉》CJ/T395-2012 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及国家对燃气(管道天然气) 热水设备的现行相关标准。
1、热效率应达到《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0665-2015 中燃气采暖热水炉 2 级及以上能效等级;
2、应选用密闭式,且具有负荷自动调节功能,调节范围宜为 30%-100%;
3、应根据安装条件选择壁挂式安装或落地式安装;
4、工作噪音应低于 50dB;
5、内置水泵流量、扬程应与取暖水系统特性相匹配;
6、应具备超温、超压、熄火、烟道堵塞、风机故障等的多重安全切断保护功能和防冻保护功能。
(二)主要技术要求
1、供回水水温温度和额定压力满足室内供暖系统实际需求。
2、一台燃气壁挂炉应由同一厂家整体装配,主要零部件及其它相关配件选用行业内优质产品。
3、炉内主要换热器和主管道材质为全铜质或不锈钢。
4、产品应具有齐全的安全保护功能。
(1)具有水系统过热保护、防倒风、防结垢、水流量监控等保护装置,具备缺水保护、风压保护、水系统超压低压保护、水泵防卡滞保护、水泵旁路保护、防干烧超温保护、供暖系统过压安全保护、水温传感器失效保护等保护功能。
(2)具有温度传感器、水温恒定调节功能并可外接室内温度控制器。
(3)必须有电子点火感应、漏电接地、防雷保护,具备火焰自动检测装置,火焰意外熄灭时,燃气炉自动切断燃气阀;在水路、电路、气路出现故障或压力不正常时自动停炉并报警。
5、未尽事宜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和行业有关规定。
(三)有关要求
本标段采购内容包含壁挂炉、过滤器、PPR 管、波纹管(带开关阀门)采购及安装。
(四)安装标准:
1、安装应符合《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城镇供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28-2014)及《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2016)等要求。
2、燃气壁挂炉安装必须垂直、平稳、牢固。
3、壁挂炉必须安装至用户厨房。
4、安装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装过程中不出现安全事故。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全责。
B包:分户式空气源热泵
(一)主要技术标准
(1)户用空气源热泵机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应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 2 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 25127.2-2010 的有关规定。
②名义工况下 COP≥2,.同1时要求 IPLV(H)。 ≥2.4
③在-20℃低温工况时,不使用电辅加热情况下的 COP≥1.6
(2)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应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T/SDCT 001-2018 的有关规定
②名义工况下 C0P≥2.3,同时要求 HSPF≥3.0
③在-20℃低温工况时,不使用电辅加热情况下的 COP≥1.9
(二)机组配置要求:
(1)室内机安装:可满足壁挂式或嵌入式安装。
(2)电源:电压/频率:220/50Hz。
(3)保护功能:配漏电开关,防触电等级:1 类;保护等级:1P×4。
(4)噪音[dB(A)]:超强模式下,室外机:≤52;室内机:≤42。
(5)元器件及保护:温度开关、延时继电器、高低压开关、过流保护、缺相保护、防冻保护等;电子膨胀阀、压力开关 等主要元器件应为国际知名品牌。
(6)其他功能:定时开关机、断电记忆功能、无电辅热功能、运行节能功能。
(7)压缩机:变频压缩机,采用新型环保冷媒。
(8)风机:大扇叶低噪声大风量电机。
(9)低温制热:在室外-30°C时,能够可靠运行稳定制热。
(10)冷热需求:机组可实现低温制热的同时满足用户夏季高温制冷。
(11)供货商负责把设备安装至用户指定位置,并负责用户电表后的线路安装,线路为表后专线。
l C包:家用电锅炉
(一)主要技术标准:
除应符合现行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 部分: 通用要求》 GB4706.1-2005 和《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快热式电热水器的特殊要求》 GB4706.11-2008 的要求外,应达到水电完全分离、不结垢,具备故障报警及自检功能。
(二)主要技术要求:
1、能源热效率均达到 92%以上(二级能耗)。
2、防水等级;IPX1,额定电压;220V
3、可靠性:防漏电防高温防干晒等自动保护装置
4、满足室内单户安装
5、保护功能:双重漏电保护器
6、噪音:无污染无噪音
7、炉子主体、外置漏电保护器、国标铜线、穿线管、循环泵、遥控器。
8、供货商负责把设备安装至用户指定位置,同时满足用户现有线路负荷承载能力。
(三)电锅炉按照4000W、6000W、8000W三种规格型号分别进行报价。
l D包:蓄热式电暖器
1、采用分户蓄热式电暖器采暖的用户,全市执行统一配置标准,每户最少配置 2 台蓄热式电暖器,额定功率其中一台大于或等于 800W/50HZ、另外一台大于或等于1600W/50HZ。
2、设备应符合《电采暖散热器》JG/T236-2008 规定。
3、蓄热体采用固体蓄热材料,蓄热率不低于 75%。具有蓄热时间设定和放热量控制功能,能够按时段设定室内温度并控制放热量的大小。当设备达到蓄热饱和状态, 在启动继续加热的情况下,保证持续供暖在 12 个小时以上。
4、隔热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足够的完整性,不得破损,不得含石棉成分,耐热温度>650 度。出ロ格栅温度:在正常工作时,温度≤110。℃外表面温度:在正常工作时,温度≤85℃。
5、电暖器组成材料不得有害健康,正常工作时不得产生有害气体和产生有害健康的电磁波、电辐射等。
6、蓄热式电暖器按照800W、1600W两种规格型号分别进行报价。
l E包:碳晶板
碳晶板应符合现行标准《碳晶电热板》CAS207-2012 及《电采暖散热器》JG/T236-2008的规定。
碳晶板额定功率500W/片,按片报价,据实结算。
l F包:热风机
机组须带有供回水(风)温度传感器,控制系统必须具有标准通讯 485 接口,采用 modbus 通讯协议,配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具备远程监控的技术条件,能够实时传输设定温度、开关机状态、运行模式、供水(风)温度、回水(风)温度、环境(室内\室外)温度、整机有功功率、整机累计有功电量、故障信息等运行数据。
l G包:发热电缆
1、产品符合 GB/T20841-2007 标准相关验测项目;控制系统(温控器)符合《GB14536 标准》。
2、电压试验绝缘电阻,室温成品电缆电压试验 2.0KV/5min,不击穿。高温成品电 缆电压试验,(导体额定温度+20℃,1.5KV/15min)不击穿。绝缘电阻(导体额定温度+20℃)最小 0。03ΩM?Km;
3、导体与屏蔽之间电压试验 1.5KV,30s,不击穿。低温冲击-15℃,4H,300g, 无裂纹。空气箱老化 135℃,168H,老化前后变化率不得超过±25%,断裂伸长率不得超 过±25%。热稳定试验 200℃,最小 180min;
4、电磁辐射电场强度值和磁感应强度值必须满足国家标准<4000V/m和<100μT。
二、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最新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合格。
2、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制作产品的材料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产品包装、注册商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因产品质量、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4、因质量问题的投诉,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
三、安装要求
1、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该类设备安装的国家规范及行业规定进行操作。
2、安装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装过程中不出现安全事故,否则由中标人负责。
3、交付用户使用时必须提供使用说明书、保修卡,并详细讲解设备使用、安全等注意事项,确保用户完全了解产品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4、设备供货、设备安装调试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现行标准要求。达不到国家标准,造成的损失,由供货商承担。明确告知用户设备周围一定范围内注意所放置物品规定。
5、一旦中标,投标人供应的产品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产品,一旦发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须更换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货物。拒不更换的招标人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并及时向省市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通报情况,将其列入黑名单。
6、关于用电设备,供应商负责户表用户电表后低压线路施工改造、设备安装调试、安全使用培训指导、日常运行维护和维修服务等工作。
(1)供货商负责把设备安装至用户指定位置,并负责用户电表后的线路安装,线路为表后专线。
(2)电表后线路改造应包括但不限于:表后的室外线、室内专线、漏电保护器(配备不低于 2P/40A/30mA)、插座(20A 单相插座)、用户的原表后至漏电保护器的旧线拆除等内容。
(3)进户线穿墙时也应套装硬质绝缘管。
(4)投标报价需要包含线路改造费用(含材料费)。每户的线路改造可能因距离远近有所不同,投标人综合考虑,一次性报出固定不变的价格,具体施工时,不能因为线路长短、复杂程度调整价格。
7、表后线改造技术标准:
表后线改造技术标准应符合《关于明确我市 2019年清洁取暖分户式电取暖项目表后线改造技术标准的通知》(济清暖建字(2019J14号)的规定。
7.1参考依据
1.《民用电气建筑设计规范》JGJ16-2008
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7.2接线原理及技术要求
7.2.1电气线路示意图
7.2.2相关技术要求
(1)布线系统的敷设方法应根据建筑物构造、环境特征、使用 要求、用电设备分布等条件及所选用的导体的类型等因素综合确定。
(2)供电电表以下至户内负载线路,称为室外线路。室外线路若采用铜芯绝缘线,截面积不应小于6平方毫米,若采用铝芯绝缘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毫米,允许接纳最大电流不超过30A 。
电供暖设备的电源应设置引接自户内配电箱或刀闸、断路器的专用供电回路,称为户内线路。户内线路采用铜芯绝缘线,截面不应小于4平方毫米。
(3)新安装表后线应一步设计到位,能够同时接纳电供暖新增负荷和原有家用负荷。
(4)新安装表后线的同时应将原有表后线拆除,不允许新旧表后线并联接入。
(5)表后线末端(室内配电箱前端)应安装合适、合格的剩余电流保护器,本户多处负荷应于剩余电流保护器后合理分配安装。
7.3施工流程
用户电采暖设备安装完成,且表后线改造完毕后,当地供电部门协助区县清洁取暖推进部门做好表后线验收和安全用电检查工作。
四、验收方式
1、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运营单位和中标人共同参与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的,造成补贴不能落实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中标人向用户提供详细的设备供货清单,由用户确认。当货物达到指定的安装现场后,用户和中标人依据设备供货清单共同对设备进行开箱检验,并对设备的数量、品质进行逐项检查。如发现所提供设备的品质和技术规范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有短缺、破损,用户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补发或更换。
3、设备安装、调试达到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指标,可进行验收。
4、设备经过 7 天的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最终验收。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设备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中标人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5、竣工验收:主要检查材料合格证、材料品种、质量、规格、结构、固定方法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6、应进行带负荷试验检测输出功率,输出功率测量值须符合招标人要求。
五、售后服务要求
1、在济南设立售后服务网点,配备专业人员组建维保队伍。配备技术资料、维修工具、仪器设备,建立备品备件库房,满足售后服务需要。
2、保修期限及保修内容
(1)中标人供货后一周内因质量问题的应负责免费更换;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质保期,中标人须及时提供免费服务。
(2)设备质保期两个采暖期(二年),质保期内服务、维保、更换件不收费。质保期满后提供有偿维护服务,维修更换只收取材料成本费。
(3)质保期的起始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3、维修
(1)质保期内,售后服务人员接到用户维修通知后,3 小时内到达现场,现场维修不超过 4 小时,4 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为用户提供备用机取暖。自行承担售后维修人员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食宿等。
(2)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维修及保养服务,只收取成本费。(3)维修人员上门维修时,应与用户事先联系并约定时间,携带必备的维修用具及维修服务跟踪卡,到用户家进行维修。
(4)维修人员在进入用户房间之前,向用户出示工作卡,说明来意征得用户同意后方可进门。
(5)工作完成时,需将现场收拾干净,并用专用擦拭布将设备外部擦拭干净。
4、售后服务响应时限
(1)7 *24 小时服务热线
(2)30分钟电话响应:在接到故障报修电话后,技术人员在 30 分钟内与用户电话联系,了解故障现象,确定维修事宜,提出解决方案。
(3)上门服务时间
接到用户维修通知后,在 30 分钟内与使用者取得联系,3 小时内派遣维修人员到达现场。
5、投标人必须明确产品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投标人本身的售后服务。如果出现问题,投标人必须负责到底,如果涉及到设备本身需要厂家解决的问题,投标人应负责协调,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
六、其他要求
1、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最低技术参数要求,产品性能指标只要达到或优于文件要求,都被视为对技术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所报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投标文件必须列出所报产品的详细参数。如完全复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作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将按无效处理。
3、所投产品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4、本项目各个标段均为交钥匙项目,中标人安装调试完毕后,使用人插电或通气后便可直接使用。
投标报价应包含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试验费、利税、管理、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含安装过程中的配件、附件)、技术支持、培训及质保期内提供服务等所发生的的全部内容及费用。
投标报价需要包含线路改造费用(含材料费)。每户的线路改造可能因距离远近有所不同,投标人综合考虑,一次性报出固定不变的价格,具体施工时,不能因为线路长短、复杂程度调整价格。
5、中标人负责处理周边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安全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中标人承担施工过程中安全责任,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费用。
6、不同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投报同一品牌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相关规定执行。
7、每家供应商在选择投标标包后,D 包必须投标 800W 和 1600W 两种规格的产品,其他各标段每个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最多投报 3 种规格型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8、所投产品需满足《关于制定济南市 2019 年清洁取暖分户式取暖设备入围技术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济清暖建字【2019】2 号)、《关于济南市 2019 年清洁取暖蓄热式电暖器入围技术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济清暖建字【2019】10 号)、《关于济南市2019年清洁取暖空气源热泵及热风机新增入围技术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济清暖建字【2019】12号)的技术要求。
9、所有标段投报的产品均需具有以下证书:
(1)投报的产品需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或3C认证证书;
(2)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入围后优先选用该产品;
(3)投报的产品需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4)产品合格证书。
以上证明材料(除第2项自主提供外)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如为代理商,需同时加盖代理商公章),附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D包蓄热式电暖器:第1项自主提供。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环保原则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原则
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将给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1)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放于报价文件中,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2)供应商如属小微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给予中小企业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现场提供中小微企业证明原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及“小微企业产品明细表”,并在报价文件中放入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如财务报表等,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所报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3)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若采购项目为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涉及部分价格将做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后附)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 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4、具体价格扣除方式
评标价格=投标价-投标价×扣除比例,根据上述扣除比例计算各投标人的评标价格。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或中标价格。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
资金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
(公开招标:货物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乙 方: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合同生成日期:2019年月日
(甲方)所需(货物名称)经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以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合同一般条款
2、合同特殊条款
3、采购服务内容
4、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二、货物的名称、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后附详细清单)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分项价格见成交货物清单
四、付款
1、付款途径:货款由 济南市政府采购专户支付 。
2、付款方式: 。
3、维护(维保)费每年 (大写: ) ,由单位自行支付。
五、时间、地点、验收方式
1、交货安装时间:合同生效后于 以前交货并安装,维护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 个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济南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书》,15日内无息退还。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同时加盖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后,合同生效。
八、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济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一份,代理机构二份。
九、违约条款
(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
(2)成交供应商给用户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成交供应商应给用户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
(3)成交供应商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十、合同发生纠纷时,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签订时间:2019年月日 |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签订时间:2019年月日 |
此处加盖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并签署日期(同时甲方、乙方、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
详 细 货 物 内 容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合同条款
1、定义
1.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包括所有的附件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材料。
1.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4“甲方”系指与中标投标人签署合同的单位。
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中标投标人。
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7“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技术规范
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偏差表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付款
付款方式:全部安装完成验收合格,财政补贴款到位后支付设备工程款的95%,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5、交货方式、安装时间、地点
交货、安装时间按招标确定的合同条款。
6、质量
6.1乙方须保证货物是货物制造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6.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6.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6.4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6.5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五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6.6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五日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6.7除“合同特殊条款”另有规定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验收之日起24个月/2个采暖期。
6.8在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货物的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且乙方保证在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提供上述服务。
7、 包装和标记
7.1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指定交货地点。
7.2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印刷以下标记:
(a)收货单位;(b)货物名称;(c)箱号/件号;(d)毛重(千克);(e)尺码(长*宽*高);(f) 发货单位;(g)发货单位详细地址。
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印刷“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和装卸搬运时应注意的通用图案。
7.3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全套的技术资料。
7.4凡因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或因乙方其它原因,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8、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8.1合同生效后 日之内,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进口货物中英文各一套)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交付甲方。
8.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8.3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将这些资料免费交付甲方。
9、风险负担
9.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10 验收
10.1乙方提交的货物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验收。甲方指定验收人员,全权负责验收签字工作,要将验收情况在验收单中如实说明,并签字确认。甲方要对自己的验收意见负责,如果验收意见与事实不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方如对验收意见存在异议,可向当地质检(商检)部门申请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主张方支付。验收通过后,甲乙双方共同在《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验收单》上签字和加盖双方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的依据。
11、索赔
11.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1.2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 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1.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的相应规定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2、违约赔偿
12.1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0.3‰支付违约金。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及其它费用,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
12.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12.4按照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三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13、合同修改
13.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并报政府采购机构审核备案。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乙方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供货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
14.2在甲方根据15.1规定,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之后,甲方可以全部或部分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终止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不可抗力
16.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遇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时间,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6.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对方审阅确认。
16.3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并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机构备案。
17、税费
17.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转让和分包
未经允许,本政府采购项目不得转让。
19、通知
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0、争议的解决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2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外,本合同需经招标代理人/政府采购机构审核确认后生效。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部分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名称)(包号)的投标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3、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力。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公证/律师见证费,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6、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7、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日。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包号)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说明: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为同一人。)
二、资格证明部分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备注:本表后应附: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格式按附表。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带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19年3-5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2019年3-5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是指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拟投入本项目的产品需具备的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的产品责任保险单复印件加盖所投产品生产商及投标单位的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
10、境内企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资料),境外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其他:
★资格证明文件中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则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步评审。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有异议,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证明文件必须逐页加盖公章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由公证人员或见证律师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原件核验。
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
单位名称 (盖公章) | |||||
技术人员数量 | 管理人员数量 | 生产人员数量 | |||
设备情况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规格 | 设备数量 |
1、本表由投标人填写,不填写本表投标无效;
2、本表为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对代理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无重大违规违法声明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并接受依法施行的处罚。
投标人(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查询适用)
致(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投标人(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文明诚信承诺书
(本承诺书需单独密封一份开标现场提交)
为维护年月日项目开标现场秩序,营造文明有序的采购环境,本人以本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并代表本企业所有员工郑重承诺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的利益。
二、遵守中心交易规定,依规办理各项业务,不得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
三、遵守公共场所社会公德,文明礼貌,仪表整洁,互尊互敬,互让互谅。
四、公平参与交易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涉正常的交易活动。
五、自觉维护场所环境卫生,场所内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污物。
六、服从场所安排,按标识及开标规定路线到指定场所办理业务,不得擅闯评标区。
七、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等候区域嬉闹,影响他人正常办公。
八、爱护公共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开启中心相关设备,如有损坏要予以赔偿。
九、场内严禁聚众、滋事,对干扰秩序不听劝阻的,工作人员将劝其退场。
十、承诺近距离(五公里以内)绿色出行,如需驾车进入中心院内装卸招投标文件,即放即走。
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警告、通报和记入政务服务中心诚信黑名单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三、报价部分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及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供货内容 | 投标内容 |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单价 | |||
1 | A包分户式壁挂炉 | ||||
B包分户式空气源热泵 | |||||
C包家用电锅炉 | 4000W | ||||
6000W | |||||
8000W | |||||
D包蓄热式电暖器 | 800W | ||||
1600W | |||||
E包碳晶板 | 500W/片 | 元/片 | |||
F包热风机 | |||||
G包发热电缆 | |||||
2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 天内完成供货 | |||
3 | 质保期 | _____个采暖期/ 年 | |||
4 | 其他补充或优惠条件 | ||||
备注:每家供应商在选择投标标包后,D包必须投标 800W 和 1600W 两种规格的产品 其他标段每家每种产品最多投报 3种规格型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注:1、本表必须单独密封(一式三份),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填写开标一览表,且必须装订到投标文件中。
3、此表可根据需要格式扩展。
年月日
(二)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及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元(人民币)
产品名称 | 品牌及产地 | 规格型号 | 单价 | 交货期 |
注: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年 月 日
(三)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项目编号及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价格 |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说明: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购清单确定。
2、如所报产品为环保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
年月日
(四)节能产品明细表
项目编号及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元
序 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品牌 | 产品型号 | 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价格 |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说明: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
2.如所报产品为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
年 月 日
(五)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项目编号及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品牌 | 产品型号 | 节能标志认证书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有效截止日期 |
1 | ||||||
2 | ||||||
3 | ||||||
… |
说明:1.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
2.如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年 月 日
(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
项目编号及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品牌 | 产品型号 | 价格 |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说明:如所报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
年 月 日
(七)小型、微型企业证明资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
2、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复印件。
3、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从业人员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后附社保办盖章的证明材料)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四、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离表
项目编号及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名称 | 招标文件 条款号 | 招标文件 要求 | 投标文件要求 | 偏差内容 | 说明 |
注:技术偏离需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规定逐项列明,无偏离的写明“无”。
年月 日
五、商务部分
(一)商务偏离表
项目编号及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注:商务偏离需按照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规定逐项列明,无偏离的写明“无”。
年月日
(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项目编号及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岗位 | 证书编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年月日
项目组人员简历表
项目编号及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备注:附人员相关证书。
年月日
(三)近三年完成同类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3年)承担过类似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人及联系人和电话 | 规模/投资 | 期限 | 合同价格 (万元) |
注: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年月日
附件
封面格式:
正本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报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 副本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报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报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 资质证明文件(原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报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附件:评分标准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资信 部分 12分 | 专利证书 | 3 | 1.提供投标品牌生产商与所投产品相关的国家认证的发明专利得 1 分;2.提供投标品牌生产商与所投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得2 分;此项满分得3分。 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未提供不予计分。 |
节能环保产品 | 1 |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体系认证 | 3 | 投标品牌生产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得 1分,此项满分得 3 分。 须提供原件,并将相应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及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予计分。 | |
企业实力 | 5 |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管理水平较强得 3-5分; | |
技术 部分 56 分 | 技术性能要求 | 20 | 1.所投产品安全性、环保型、节能性较强得 15.00 分。 2.所投产品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得 5.00 分。 |
供货、安装调试进度保障措施 | 13 | 货物供应、安装、调试进度保障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13.00 分;缺项得 0 分。 | |
质量保障措施 | 13 | 生产、运输、安装、调试质量保障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13.00 分;缺项得 0 分。 | |
日常安全运行维护措施 | 10 | 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10.00 分;缺项得 0 分。 | |
售后及其他部分 32 分 | 售后服务承诺 | 27 | 1.售后服务机构人员及设备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9.00 分;缺项 0 分。 2.售后服务机构制度、工作流程建设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9.00 分;缺项 0 分。 3.当在故障排除时间内无法排除时的临时替代解决方案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9.00 分;缺项 0 分。 |
质保期 | 3 | 承诺质保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的质保期(二年)每多一年,加1 分,满分得 3 分。 | |
产品授权 | 2 | 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人为生产商,或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得 2 分。唯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并提供原件现场查验,否则不予计分。 | |
合计 | 10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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