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农业科学院关于实验室建设(超高效液相串联四级杆质谱联用系统)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农业科学院关于实验室建设(超高效液相串联四级杆质谱联用系统)项目的招标公告

附件: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农业科学院委托,对其要求采购的实验室建设(超高效液相串联四级杆质谱联用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和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单位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实验室建设(超高效液相串联四级杆质谱联用系统)。

2、采购编号:SZZJ2019-G-017。

3、标段数量:共1个标段。

4、采购预算(人民币):*******.00元。

(二)采购需求简要说明(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台/套)

1

超高效液相串联四级杆质谱联用系统

1

2、交付期限:合同生效后60天内完成全部采购内容并交付正常使用。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详见采购文件)、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及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1、未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投标资格的声明。

2、投标人代理人:如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如代理人为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明确说明外,合格投标人特殊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任意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

2、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对拟参加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报名。

3、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解密成功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4、采购文件获取: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获取。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江苏未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开发商):****-********

(2)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点,详见: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苏财购字〔2016〕23号]。

(3)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6、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29日(北京时间)。

四、投标文件提交信息

1、提交时间:2019年8月16日9:00时起至9:30时止(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8月16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时视作自动放弃。

2、开标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1、采购人

(1)名称:苏州市农业科学院。

(2)地址:苏州相城区望亭镇望虞河北侧。

(3)联系人:徐俊艳。

(4)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号。

(3)联系人:俞吉、刘木兰、李姗姗。

(4)联系方式:****-****************(传真)。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七、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3、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八、有关说明

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并在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九、本次采购信息公告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本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完)

标签: 质谱 四级 高效液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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