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人行道及街区巷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城市道路人行道及街区巷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原市城市道路人行道及街区巷道改造项目工程已由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固市发改【2011】22号和固市发改【2011】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固原市市区
规模:本工程共分7合同段,第Ⅰ标段:文化街人行道改造工程;第Ⅱ标段:和平路人行道改造工程;第Ⅲ标段:西关路人行道改造工程;第Ⅳ标段:东风巷等7条巷道改造工程;第Ⅴ标段:利民路道路改造工程;第Ⅵ标段:和平巷4条巷道改造工程;第Ⅶ标段:路灯安装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2611万元。
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3月03日至2011年03月08日(法定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 12:00时,下午 2:00 时至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固原办事处(固原市新华书店五楼)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取费类别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造师注册证书;近三年工程建设业绩等(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6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固 原 市城 市 管 理 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联系人: 蒙 慧 森 联 系 人: 赵 宏 斌
电 话: ****-******* 电 话: ****-*******、159*****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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