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宁能生物质热电联产EPC总承包(招标编号:FC-GXJT-2019NN-001)公开招标公告
丰城宁能生物质热电联产EPC总承包(招标编号:FC-GXJT-2019NN-001)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丰城宁能生物质热电联产由丰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发改行政字[2018]69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现对丰城宁能生物质热电联产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丰城宁能生物质热电联产EPC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单位: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江西省丰城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2.4建设规模:丰城宁能生物质热电联电项目新建1台130t/h高温高压生物质直燃锅炉和1台30MW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配套设施。
2.5招标范围:1台130t/h高温高压生物质直燃锅炉和1台30MW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
(1)地基处理工程,包括按总平要求的场地平整、场地强夯处理、补充土方,以及桩基工程。
(2)主要构建物包括:办公楼、综合楼、主厂房、烟囱、冷却塔、燃料棚、围墙等红线内一切构建筑物。
(3)厂区市政、道路,不含厂区绿化工程。
(4)包括热力系统、燃烧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水工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燃料系统、除灰系统、供热系统(仅含内部用热,对外供热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不含)、环保设施等。
(5)工业污水系统不包括在本项目中、办公楼、综合楼(食堂)二次装修不含、燃料破碎系统、生产准备相关设备、材料不含。
(6)上述范围内的详细设计、优化及设计变更,出具施工图、竣工图等。
(7)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设备监造和催交、运输、保管等。
(8)单体、系统调试、整体调试、试运行、有关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详细工程概况、内容、工作分工、分界点及有关技术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相关附件为准。
2.6工期:下述总工期及分项要求为最低要求,各方投标可自行优化。
(1)总工期:450日历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各阶段具体工期要求如下:
(2)30日历日内进场开工
(2)210个日历日内完成主厂房结顶
(3)450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并通过168小时试运行(以发包人验收签字日为准)
2.7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8618.9087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1)、(2)、(3)、(4)、(5)请携带原件备查,(1)、(2)、(3)、(4)、(5)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30MW及以上等级的电力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
(3)投标人应具备电力行业(设计)专业乙级(或其它同等)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类或建筑类)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任何一方不得再与其它第三方结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江西省、丰城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9)投标单位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形式为: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7-22 到 2019-7-26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及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5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采用以下任何形式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前3日止从企业基本账户向以下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并作为其响应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缴纳以汇款方式。缴纳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用途、投标供应商名称(汇款缴纳按下列账号缴纳,缴纳完成后请及时到招标代理方确认)。
收款单位: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账号:14-0811 0104 0014 02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市支行
注:所有第一次来丰城参加投标的公司的请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号)登记确认手续,确认手续资料详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咨询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保证金无法退回,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 14时 30分,地点为丰城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城市龙光中大道)。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丰城市月湖路208号
联系人:祝先生
电话:135*****090
招标代理: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樟树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丰城市新城区国贸广场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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