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3507036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下瑶南巷村西侧平房和平房东侧及西侧地块、52区人民北路西侧地块招租公告

(2019)0703507036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下瑶南巷村西侧平房和平房东侧及西侧地块、52区人民北路西侧地块招租公告


(2019)07035 07036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下瑶南巷村西侧平房和平房东侧及西侧地块、52区人民北路西侧地块招租公告

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受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南巷股份合作经济社(出租方)委托, 定于201982日星期在肇庆市端州区农村三资竞拍网上系统(网址:http://ggzy.zhaoqing.gov.cn/sz或在浏览器直接搜索关键字“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举行2019年第0702期第十二场网上竞租,对肇庆市端州区组织公开网上竞租,现将竞租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竞租物业基本情况

标的物

编号

物业地址

物业面积

交易底价

租赁

期限

竞租保证金

合同履约金

区集资竞(2019)07035

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下瑶南巷村西侧平房和平房东侧及西侧地块

400平方米(其中:平房约100平方米,平房东侧及西侧空地约为300平方米)

每月

5000元

15年

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签订《租赁合同》后,将竞租保证金全部转为建设工程保证金

竞得价的三个月租金

区集资竞(2019)07036

肇庆市端州区52区人民北路西侧

1414平方米(含北侧地块)

每月15000元

15年

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签定《租赁合同》后,将竞租保证金全部转为建设工程保证金

竞得价的三个月租金

所有标的以现状为准。

标的物公示和报名时间

2019年 7 月22 日上午8点30分 至 2019 年7 月 31 日下午5 点30分止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9年 7 月22 日上午8点30分 至 2019 年7 月 31 日下午5 点00分止

限时竞价延时时间

180秒(3分钟),每次出价成功则刷新时间180秒(3分钟)

竞价系统网址

http://ggzy.zhaoqing.gov.cn/sz

或在浏览器直接搜索关键字“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标的物其他基本情况

编号:区集资竞(2019)07035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19年 8 月2 日下午4点00分开始

(1)免租期:

(2)租金递增:每满三年递增10%

(3)竞租方式:进行网上竞价,价高者得;网上报价每次不低于100 元,超过100 元的,要以100 元为倍数递增,多报不限;

(4)物业交付方式:现状

(5)经营用途: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工商、税务等证照齐全,符合国土、规划、城建、环保、消防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名前,由竞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清楚所经营行业是否获得经营许可,如没有获得经营许可,相关责任由竞租人承担;

(6)物业权属证明:

(7)其他约定事项:

1、① 中标方中标后3个月内将平房拆建改造,在原址按原有平房的面积基础上,向有关部门报批并经得南巷经济社股东代表会议同意后,重新建设成一层约100平方米的混合结构新物业,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费用、设计费用等由中标方承担。②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中标方向招标方支付人民币20万元,作为完成该平房拆建的工程保证金,中标方按要求履行完成以上述拆建升级项目后,招标方无息退回中标方。否则,视乙方违约,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全部平房和空地另行出租、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和全部工程保证金20万元。

2、未经得招标方同意,中标方不得在空地范围内搭建任何建筑物。

3、未经得招标方同意且未按要求完成对该地块建设工程有关约定,中标方不得作经营性用途和不得擅自转租(包括部分或整体转租)。经招标方同意转租的,由甲、乙双方负责办好转租手续。因擅自转租给招标方造成损失(包括不可预见的损失和责任等),均由中标方承担。如未经得招标方同意,中标方自行擅自转租的,招标方有权不提供中标方经营所需的相关资料及签章予其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并视作中标方违约处理。

4、招标方仅提供物业及土地出租使用,中标方按要求进行使用,中标方在经营及《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办理证照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工商、国土规划等一切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由中标方自行解决,与招标方无关。中标方在参与该土地投标时已了解清楚出租物的情况,并同意按该土地现状承租,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与招标方无关。

5、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经得城西街南巷股份合作经济社股东代表会议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双方可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详见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样本,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

编号:区集资竞(2019)07036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19年 8月2日下午4点20分开始

(1)免租期:

(2)租金递增:每满三年递增10%

(3)竞租方式:进行网上竞价,价高者得;网上报价每次不低于1000 元,超过1000 元的,要以1000 元为倍数递增,多报不限;

(4)物业交付方式:现状

(5)经营用途: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工商、税务等证照齐全,符合国土、规划、城建、环保、消防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名前,由竞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清楚所经营行业是否获得经营许可,如没有获得经营许可,相关责任由竞租人承担;

(6)物业权属证明:《不动产权证》粤(2018)肇庆市不动产权第*******号;《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肇城规地字第[2011]17号);

(7)其他约定事项:

1、建设要求:

(1)中标方将该地块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包括规划报建、设计、效果图纸等),按政府相关部门的(即原肇庆市城乡规划局端州分局)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肇城规地字第[2011]17号)的要求,以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成一幢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首层基底红线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永久性建筑综合楼,且中标方中标后必须自行将该地块范围建设围墙进行围敝施工。

(2)中标方对该地块进行建设前,必须出具设计方案初稿,交城西街南巷股份合作经济社理事会和监事会审定后,交规划报建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规划报建由招标方协助办理,承建单位必须为国家认可资质;

(3)该土地按现状没有水电供给,如需安装、增容或修改自行处理,水和电的表前、表后的所有用水、用电设施均由中标方自行出资安装、管理及日常维护。中标方自行出资以招标方的名义向有关部门申请安装用水、用电设施设备(包括水、电表)。中标方并按招标方或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标准按时交清水电费(包括水电损耗等)、垃圾费及管理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水电设备的报、装、图纸、预算、高、低压的材料、人工费用及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等)均由中标方负责支付,与招标方无关。

(4)在报建获批后投入改造建设的综合楼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包括做好室内外装修、水、电、气、网、消防、排污、排水等设施的投入(注:排污、排水设施需连接到市政网管口)以及在地块周边规范合理地投入绿化配套。

(5)该地块预留使用的道路,需参照市政道路的规范标准完成地面硬底化。

(6)在上述综合楼及其配套设施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必须递交一份整体建设资料原件给招标方归档保存(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水、电、气、网等线路管道布局、消防投入及验收资料等);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出资将上述建筑物产权(即不动产权证)办理至招标方名下并将不动产权证交还招标方,办证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所有税、费全部由中标方负责,与招标方无关。

2、中标方对该地块的所有投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整体设计、申办报建手续、变压器报装、建造地上物所需的建筑和装修材料、人工、水电、消防、绿化、环保、排污及相关配套设施投入、竣工验收等所需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与招标方无关,招标方只负责协助提供土地权属等有关资料及开具相关证明等。建成的综合楼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及增添的附着物、设施等,租赁合同期满后全部无偿归招标方所有。

3、自签定《租赁合同》之日起5天内,中标方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转为该地块的建设工程保证金,转入招标方指定银行账户内。中标方在全部建设工程竣工并经得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招标方无息退回建设工程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给中标方。

4、中标方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招标方缴纳租金,否则,视作中标方违约处理,招标方有权即时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和建设工程保证金,无偿收回全部土地及所有建筑物及附着物。

5、该地块未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同意报建申请或未经得招标方同意且未按要求完成对该地块建设工程有关约定,中标方不得作经营性用途和不得擅自转租(包括部分或整体转租)。经招标方同意转租的,由甲、乙双方负责办好转租手续。因擅自转租给招标方造成损失(包括不可预见的损失和责任等),均由中标方承担。如未经得招标方同意,中标方自行擅自转租的,招标方有权不提供中标方经营所需的相关资料及签章予其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并视作中标方违约处理。

6、由于本宗地块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肇城规地字第[2011]17号)内备注“该地块不具备单独开发条件”,中标方在中标后自行到政府相关部门对该地块进行申请规划报建手续。若中标方申请后,政府相关部门答复仍不允许单独开发的,中标方可在收到政府答复之日起一个月内可与招标方协商解除本《租赁合同》;如中标方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不能获得政府允许单独开发的批文的,招标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本《租赁合同》解除后,双方不作违约处理,互不承担赔偿责任。招标方收回地块,并无息向中标方退回合同履约金及建设工程保证金。《租赁合同》解除前,中标方应依照约定缴纳租金。

7、招标方仅提供土地出租使用,中标方按要求进行使用,中标方在经营及《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办理证照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工商、国土规划等一切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由中标方自行解决,与招标方无关。中标方在参与该土地投标时已了解清楚出租物的情况,并同意按该土地现状承租,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与招标方无关。

8、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经得城西街南巷股份合作经济社股东代表会议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双方可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详见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样本,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

报名事项和

竞租保证金说明

(一)报名操作流程:

具体详情请参考《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竞拍系统操作手册》(公众号查阅或向工作人员取得);

保证金到账后请在网上报名页面点击“资格确认书”确认竞拍资格

(若未点击“资格确认书”,而造成未获得竞拍资格的,由竞租人负责)。

(二)竞租保证金缴存:各竞租意向人在网上报名须以本人实名按要求将竞租保证金单笔汇入到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以单位名义报名的须公账转入保证金),必须确保在截止报名前已到账。注:

1、交款人与竞租人必须为同一人(同一单位);

2、必须用报名人本人的银行卡账号(单位报名则以公账)以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租人,其本人(单位)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单位)的竞得结果无效;

3、若竞租人在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未通过银行转账向该保证金账号汇入足额保证金,或竞租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未到账的,均属报名无效;

4、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租申请人提前缴纳竞租保证金。

竞投保证金风险提示

(一)凡按要求和规定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缴纳竞投保证金的单位或个人,即视为对本公告及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均无异议。

(二)若本次交易仅有唯一一名竞租人,因其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未在网上报价或拒绝报价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视作违约处理,其所缴的竞租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如上述违约的单位或个人为2人及以上,各违约的单位或个人所缴的竞投保证金也作为违约金全额归出租方所有。

(三)竞租人竞得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所需资料到区三资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并在取得交易鉴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不签约,视为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全额支付给出租方;若出租方逾期不签订的,需双倍返还竞租保证金给竞得人。未成功竞得者,由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网上交易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从系统原路径一次性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到竞租人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标的物风险提示

(一)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各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包括但不限于向出租方详细了解标的物是否取得合法产权证、用地性质、使用年限、消防验收证明、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现场勘察等,本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二)标的物的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本中心仅按标的物的现状组织交易,不对出租方所提出的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和承诺。请各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前自行向出租方详细了解,自行判断并承担本标的物所有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若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与本中心无关。

(三)场地上的建筑物因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报建及规划方面可能存在瑕疵,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后果及办理相关证照风险,由承租方承担。

温馨提示

1、竞租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和缴存保证金。

2、本中心因受场地、设备限制,现场可供竞租人进行竞价操作的电脑设备数量非常少,远远不能满足所有竞租人的操作需求,本中心对可提供设施设备的数量、安全性、可靠性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敬请各竞租人自行解决好竞价操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电脑、网络等),自主进行竞价操作。

3、竞租意向人有义务保证其正常参与竞拍的条件(电脑设备和网络环境等),竞租意向人参加竞拍时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和应急预案,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竞租意向人自行承担,与本中心无关。

竞租人资格要求

竞租方必须是在国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发布公告媒介

出租方所在社区公开栏;标的物现场;“端州发布”微信公众号;端州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网页(www.dz3z.com.cn);肇庆市端州区农村三资竞拍网上系统(网址http://ggzy.zhaoqing.gov.cn/sz);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网址http://ggzy.zhaoqing.gov.cn/)。

联系方式

1、竞租咨询电话: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

2、标的物咨询及展示联系电话:欧生(138*****686)黄生(134*****738

3、监督投诉电话:端州区农业农村局:*******(办公时间)

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南巷股份合作经济社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7 月22 日


竞租人须知

一、竞租意向人报名参加竞租前须详细阅读本次交易的《招租公告》、《竞租人须知》、《合同样本》中所有的事项、条款等内容。

二、本次交易是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而进行,本中心组织的本次交易行为仅为代理行为。

三、《招租公告》中标的物的所有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由出租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租前须自行对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竞租物业的有关数据、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相关约定事项、合同条款等)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独立做出交易判断并承担风险。本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对进场交易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约定事项、合同违约及交易双方的其他纠纷等承担法律责任。

四、拟参加竞租报名的竞租意向人应按要求和规定进行报名,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五、竞租意向人向系统提交参加竞租的相关资料后,一经报名确认不可撤回,即视为对招租公告及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均无异议。

六、标的物的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本中心仅按标的物的现状组织交易,不对出租方所提出的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和承诺。若出租方约定或附加有建设工程(项目),则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报建、施工和验收,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由承建单位和出资人负责,本中心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七、所展示合同样本由出租方提供,并经所在街道经济合同审查小组审核同意,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交易双方对交易合同样本条款均经过慎重考虑,对条款没异议,均为自愿签订。

八、竞租保证金

(一)竞租意向人应按照《招租公告》的要求和规定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缴纳竞投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缴纳竞投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未取得本项目竞租资格。

(二)竞租保证金交纳标准及要求按照《招租公告》中有关竞租保证金金额及交纳事项的要求。

(三)竞租保证金用于避免本次竞租因竞租人的行为使出租方遭受的损失。

(四)竞租保证金退还:竞租人中标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到区三资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并在取得交易鉴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不签约,视同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退给出租方;若出租方逾期不签订的,需双倍返还竞租保证金给竞得人。未成功竞得者,由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网上交易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从系统原路径一次性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到竞买人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五)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竞租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以补偿出租方因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

(1)竞租人相互串通竞租的;

(2)竞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租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3)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租赁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4)若本次交易仅有唯一一名竞租人,因其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未在网上报价或拒绝报价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等);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符合竞租资格的竞租人有两个或以上,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未在网上报价或拒绝报价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由上述各违约的单位或个人所缴的竞投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部归村组集体所有。以补偿出租方因竞租人的行为导致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

九、竞租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网上竞租时间:请已报名登记的竞租人按《招租公告》指定的时间准时在指定的系统参加竞租,本中心不作另行通知,提前、逾期恕不接受。

(二)竞租地点:因已实行网上竞拍,故地点不限,只需有电脑等设备并保持网络畅通即可。

十、竞得人在确认竞得结果后,如要放弃该标的物成交权,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租。

十一、竞租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竞租原则

1.竞租基本原则:竞租工作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竞租原则:符合资格的竞租人可多轮提出最高报价并且最高报价高于交易底价的竞租人为竞得人,如物业只有一位竞租人竞租,则该物业应以不低于交易底价成交。

(二)竞租的步骤及方法

具体详情请参考《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竞拍系统操作手册》,可向工作人员取得;

十二、竞租结果公示

(一)公示期限:竞租会结束后不少于3天

(二)公示方式:出租方所在社区公开栏;标的物现场;“肇庆发布”微信公众号;端州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网页(www.dz3z.com.cn)。

十三、签订合同

竞租人中标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带上所需资料到区三资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并在取得交易鉴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不签约,视同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退给出租方;若出租方逾期不签订的,需双倍返还竞租保证金给竞得人。未成功竞得者,由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网上交易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从系统原路径一次性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到竞租人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竞得人与出租方就本次交易事宜有争议的,由竞得人与出租方自行协商解决,与本中心无关。

(二)竞租人如果对竞租保证金归属有争议的,由竞租人自行与出租方协商解决,与本中心无关。

(三)竞租成功后,竞得人须按本文件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否则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合同样本

(本合同样本由出租方提供,并经所在街道经济合同审查小组审核同意,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

下瑶社区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下称甲方):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南巷股份合作经济社

电话: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经端州区三资监管中心平台公开招投标竞租,竞投获得甲方位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下瑶南巷村西侧平房和平房东侧及西侧空地承租使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具体签定合同条款如下:

一、租赁标的:乙方愿意租赁属甲方所有的(面积约400平方米,其中:平房约100平方米,平房东侧及西侧空地约300平方米, 以招标方实际交付使用为准)位于中国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下瑶南巷村西侧平房和平房东侧及西侧空地。甲方按现有土地使用权类型、用途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合理使用出租用地作建设及附属配套之用。

二、租赁期约定:租赁期限为15年即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乙方按甲方要求每年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将租金转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内。

三、租金约定:

乙方按甲方要求每年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交将租金转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内。租赁期限内租金总额:元(¥.00元)。起始租金为:元/年( .00元∕月),租金在本合同租赁期内每满三年递增10%。另: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须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乙方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甲方缴纳租金,否则,视作乙方违约处理,甲有权即时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和建设工程保证金,无偿收回全部土地及所有建筑物及附着物。

四、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元),该保证金已包含水电保证金在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该保证金转到指定银行账户内。至合同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该保证金将无息全额退回乙方。

五、甲方将地块按现状交给乙方作投入改造建设经营使用,乙方已确认清楚了解该地块的状况【包括该地块的用地性质、规划要点和细则等,如中途遇规划部门因城市规划发展需将该地块进行调规的,与甲方无关,本合同继续生效),租赁范围内的使用现状以及水、电源等状况】,并须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出资对上述地块进行地上附着物的投入改造建设(具体详见本合同第七条条款)。

六、乙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按上述租金的标准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将当月租金支付到甲方指定账号,并在甲方确认资金到账后由乙方凭转账凭证到下瑶居委会财会室领取租金票据(甲方只负责开具租金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每年11月与12月的租金必须在当年11月份一次性交清,不得拖欠,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则按每超期一天由乙方根据月租总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超期30天不交清的,则视乙方自动放弃租赁权,并作乙方根本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具体交租规定如下:(单位:元)


年限

每月

每年

备注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租赁期每满三年递增10%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建设要求:

(一)乙方中标后3个月内将平房拆建改造,在原址按原有平房的面积基础上,向有关部门报批并经得南巷经济社股东代表会议同意后,重新建设成一层约100平方米的混合结构新物业,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费用、设计费用等由乙方承担。②乙方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万元,作为完成该平房拆建的工程保证金,乙方按要求履行完成以上述拆建升级项目后,甲方无息退回乙方。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全部平房和空地另行出租、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和全部工程保证金20万元

(二)未经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空地范围内搭建任何建筑物。

(三)、该土地按现状提供水电,如需增容或修改自行处理,水和电的表前、表后的所有用水、用电设施均由乙方自行出资安装、管理及日常维护。乙方自行出资以甲方的名义向有关部门申请安装用水、用电设施设备(包括水、电表)。乙方并按甲方或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标准按时交清水电费(包括水电损耗等)、垃圾费及管理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水电设备的报、装、图纸、预算、高、低压的材料、人工费用及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等)均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四)、在报建获批后投入改造建设的建筑物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包括做好室内外装修、水、电、气、网、消防、排污、排水等设施的投入(注:排污、排水设施需连接到市政网管口)以及在地块周边规范合理地投入绿化配套。

(五)、该地块预留使用的道路,需参照市政道路的规范标准完成地面硬底化。

七、乙方对该地块的所有投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整体设计、申办报建手续、变压器报装、建造地上物所需的建筑和装修材料、人工、水电、消防、绿化、环保、排污及相关配套设施投入、竣工验收等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只负责协助提供土地权属等有关资料及开具相关证明等。改造建成的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及增添的附着物、设施等,租赁合同期满后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九、甲方仅提供物业及土地出租使用,乙方按要求进行使用,乙方在经营及《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办理证照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工商、国土规划等一切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在参与该土地投标时已了解清楚出租物的情况,并同意按该土地现状承租,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该地块用作经营存在环境污染的行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办理好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环保等证照(注:税务登记必须挂属端州区城西街道),甲方只负责提供该地的不动产权证或相关权属资料的复印件及有关证明给乙方作办理经营证照使用,所需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的,与甲方无关。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地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出现拖欠工程款、经营往来款项或员工报酬等情况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因乙方上述拖欠行为造成甲方连带损失的,乙方除须承担损失外还需根据所造成甲方损失总额作双倍赔偿给甲方。

十二、在建设竣工验收后,该地上建筑附着物的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拆除或改建,如中途乙方根据其自身发展需进行室内外重新装修(包括门面架设广告)的,必须确保不得影响建筑物主体结构,并需将重新投建的装修方案提请甲方同意及向有关部门申报获批后方可实施,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乙方必须出资做好经营途中所有硬件(包括建筑附着物、门前屋后落地种植的花草树木、室内外装修、排水、排污等)的维护、维修和保养,确保能正常使用,并在期满后无偿交归甲方所有。

十三、为积极遵循国家税务政策,减低通货膨胀对甲方造成的负担,因此,租赁期内该地块所产生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乙方在该地块经营期间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乙方自身经营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直到合同期满止。上述税、费由乙方以甲方名义自行按税法规定的年度缴费时间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交纳(税、费票据的原件由甲方保存,乙方执票据的复印件);如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履行交纳税、费义务,致使甲方被税务等相关部门催缴的,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期限内自觉付清应缴税、费(如出现有罚金或滞纳金的,由乙方负责承担),若乙方拒不履行的,甲方有权即月解除合同,并追究因乙方违约而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租赁期间,乙方必须确保规范投入安全生产设施并做好安全生产及各项相关管理工作,如施工及其经营期间出现任何安全、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地面沉降、建筑物破损等造成的损失),均与甲方无关,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战争、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完全不能经营,因此造成乙方的所有投资损失及经营损失(包括人员及其他财产损失、员工遣散费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且双方都不作违约,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确认终止本合同。

十五、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土地或所投入的建筑物及配套使用的建筑附着物、装修设施等作抵押、拍卖或转让,否则,将视乙方侵权违约处理;如中途甲方需将该地块进行拍卖或转让的,必须提前六个月通知乙方,且必须为带租约拍卖或转让,不得因此而终止本合同。

十六、①未经得甲方同意且未按要求完成对该地块建设工程有关约定,乙方不得作经营性用途和不得擅自转租(包括部分或整体转租)。经甲方同意转租的,由甲、乙双方负责办好转租手续。因擅自转租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不可预见的损失和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如未经得甲方同意,乙方自行擅自转租的,甲方有权不提供乙方经营所需的相关资料及签章予其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并视作乙方违约处理。

②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租赁合同》的期限,否则甲方有权视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本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并视作乙方违约处理。

③乙方与第三方因转租约定的合同条款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视作乙方违约处理,乙方承担一切损失赔偿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乙方在甲方通知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之日起五天内搬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并无条件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还甲方使用。

十九、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无条件服从甲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包括计生、治安及卫生管理等),不许在该地容留非法传销人员及生产、存放、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其他违禁品等,做好门前三包而且不得占用租用范围外的土地,按规定交清管理费,搞好环境卫生(须符合环卫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确保道路畅通,不得擅自堆放杂物及不得影响相邻商户正常经营、使用和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

二十、租赁期内,如政府因扩充道路或其他市政设施建设需征用该地块,造成乙方计租面积减少乙方必须服从,合同继续生效,按合同约定原有租金不变。

二十一、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因城市规划发展需征用该地块部分或全部面积,造成乙方整体不能经营的,乙方必须服从,双方互不作违约处理,且乙方必须按时交回土地,并全力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征收工作,甲方协助乙方争取向征收部门或其他单位索取补偿,争取所获得的补偿及相关细则,按以下条款执行:

①:租赁期内任何时候该土地被征收的,所获得的土地补偿款等全部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②:争取所得的、除第①点外的属乙方投入建设的地上附着物、室内外装修、水电等其他配套设施的补偿款及搬迁费等:按政府或征收地部门提出的补偿方案并经甲方联席会议确定认可的为准,乙方应积极配合,确保征地工作顺利开展。如合同期(即按租赁期限15年计算)前5年被征、收的,所得的补偿款及搬迁费等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在合同租赁期第6年起被征收的,所得的补偿款及搬迁费等则按剩余的租赁年限(即10年)摊分补偿给乙方(如合同期第6年度内被征收的,所得补偿按10年摊分,即甲方占1/10,乙方占9/10;如合同期第7年度内被征、收的,即甲方占2/10,乙方占3/10,如此类推)。

③:乙方因被征收该地块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经营损失和投入损失、员工遣散费及补偿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可自行向征地部门或其他单位争取相应的补偿,如征地部门或其他单位不予补偿的,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将该地及地上建筑附着物交回甲方。

④:如乙方不接受经甲方认可的、征收地部门或其他单位的拆迁补偿方案或征收地部门不予赔偿,乙方可聘请第三方及邀请甲方到场见证对该地块地上物进行现场丈量、拍照、摄像等资料取证保存,且必须在甲方通知期限内退场交地,不得影响征地工作开展,然后再通过正当渠道与征地方磋商索偿,如征地方不予补偿或补偿标准未能达到乙方要求的,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任何补偿。

⑤:如因乙方投入的地上附着物为未报先建,被规划等部门认定为违建,致使有关部门不予赔偿或未达到乙方赔偿要求的,乙方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甲方、征收部门或其他单位的责任,乙方必须在甲方(或征地部门)指定期限内搬迁完毕且不得拆除或破坏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地上建筑附着物及设施等,甲方免收乙方通知搬迁期内的租金,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作其他任何补偿。

⑥: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如期交还租赁的土地及其地上物,并付清水、电费、搬迁免租期前的所有租金及该土地所需支付的税、费等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二十二、如乙方中途违约、弃租或在合同期满后未能继续租赁该地块经营的,乙方必须及时将其在该地块或地上建筑物地址所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进行注销或迁移,并将注销(迁移)回执提交甲方存档,乙方员工由其自行遣散,一切费用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二十三、租赁期限届满后,本土地上全部建筑物、水、电增容设备及固定装饰物等相关设施无偿归属甲方所有,经甲方正式验收交接后退回保证金。租赁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乙方要全部清理完毕。

二十四、合同期满,乙方应无条件将该土地及地上建筑附着物按装修后的使用原貌(包括室内、室外装修后的整体使用原貌、门前屋后的花草树木、能正常使用的水、电、气、网、经营设施、嵌入式空调及太阳能、空气能或其他新能源热水设备等)交回甲方,如有故意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按实时市价赔偿,可移动的物品(如电脑、办公台等)由乙方自行搬走,如乙方逾期不搬走,视为乙方放弃该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进行处置。

二十五、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经得城西街南巷股份合作经济社股东代表会议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双方可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物权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二十六、双方联系方式 :

甲方__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肇庆市康乐北路市体育中心北侧

乙方__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0758-

传真:

地址:

双方有任何文书资料需要送达对方的,请发往上述地址、传真、联系电话及电子邮件。有关文件被送达至该四项联系方式之任意一项的,即视为对对方的有效送达。双方承诺如联系方式有变更会立即通知对方。上述送达地址持续适用于合同履行期间、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期间。

二十七、以上所有条款,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反,或以其法人代表和人员的变动、股东变更、单位名称、经营状况转变等行政、人事和经济等因素的变化为借口拖延履行、拒绝履行或终止合同。如乙方违反上述任何约定的,即视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切断租赁范围水电源并收回全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包括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改造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全部即时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需对乙方作任何折旧或其他补偿,乙方仍留在租赁范围内的物品视作弃置物,可由甲方自行对其作处置、清理,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本合同全部履约保证金和全部建设工程保证金,以及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追讨因其违约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侵权赔偿费、诉讼费、差旅费、执行费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肆份(每份页),甲方、乙方、城西街道监管方及端州区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南巷股份合作经济社乙方:

全称:

甲方收款帐号: 开户行:

签约地:肇庆市端州区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合同样本

(本合同样本由出租方提供,并经所在街道经济合同审查小组审核同意,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

下瑶社区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下称甲方):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南巷股份合作经济社

电话: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经端州区三资监管中心平台公开招投标竞租,竞投获得甲方位肇庆市端州区52区人民北路西侧[《不动产权证》粤(2018)肇庆市不动产权第*******号;《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肇城规地字第[2011]17号)]承租使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具体签定合同条款如下:

一、租赁标的:乙方愿意租赁属甲方所有的(面积约1414平方米,含北侧地块)、本合同附件证号为:《不动产权证》粤(2018)肇庆市不动产权第*******号;《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肇城规地字第[2011]17号),由乙方负责将该项目用地拆旧、拆迁、并搞好三通一平。租赁用地位于中国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52区人民北路西侧,建筑物基底红线面积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红线图为准。甲方按现有土地使用权类型、用途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合理使用出租用地作建设及附属配套之用。

二、租赁期约定:租赁期限为15年即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乙方按甲方要求每年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将租金转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内。

三、租金约定:

乙方按甲方要求每年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交将租金转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内。租赁期限内租金总额:元(¥.00元)。起始租金为:元/年( .00元∕月),租金在本合同租赁期内每满三年递增10%。另: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须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乙方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甲方缴纳租金,否则,视作乙方违约处理,甲有权即时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和建设工程保证金,无偿收回全部土地及所有建筑物及附着物。

四、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元),该保证金已包含水电保证金在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该保证金转到指定银行账户内。至合同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该保证金将无息全额退回乙方。

五、甲方将地块按现状交给乙方作投入改造建设经营使用,乙方已确认清楚了解该地块的状况【包括该地块的用地性质、规划要点和细则等(详见《土地使用证》资料附件,如中途遇规划部门因城市规划发展需将该地块进行调规的,与甲方无关,本合同继续生效),租赁范围内的使用现状以及水、电源等状况】,并须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出资对上述地块进行地上附着物的投入改造建设(具体详见本合同第七条条款)。

六、乙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按上述租金的标准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将当月租金支付到甲方指定账号,并在甲方确认资金到账后由乙方凭转账凭证到下瑶居委会财会室领取租金票据(甲方只负责开具租金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每年11月与12月的租金必须在当年11月份一次性交清,不得拖欠,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则按每超期一天由乙方根据月租总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超期30天不交清的,则视乙方自动放弃租赁权,并作乙方根本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具体交租规定如下:(单位:元)


年限

每月

每年

备注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租赁期每满三年递增10%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建设要求:

(一)乙方将该地块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包括规划报建、设计、效果图纸等),按政府相关部门的(即原肇庆市城乡规划局端州分局)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肇城规地字第[2011]17号)的要求,以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成一幢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首层基底红线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永久性建筑综合楼,且乙方中标后必须自行将该地块范围建设围墙进行围敝施工。

(二)乙方对该地块进行建设前,必须出具设计方案初稿,交城西街南巷股份合作经济社理事会和监事会审定后,交规划报建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规划报建由甲方协助办理,承建单位必须为国家认可资质;

(三)、该土地按现状提供水电,如需增容或修改自行处理,水和电的表前、表后的所有用水、用电设施均由乙方自行出资安装、管理及日常维护。乙方自行出资以甲方的名义向有关部门申请安装用水、用电设施设备(包括水、电表)。乙方并按甲方或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标准按时交清水电费(包括水电损耗等)、垃圾费及管理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水电设备的报、装、图纸、预算、高、低压的材料、人工费用及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等)均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四)、在报建获批后投入改造建设的建筑物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包括做好室内外装修、水、电、气、网、消防、排污、排水等设施的投入(注:排污、排水设施需连接到市政网管口)以及在地块周边规范合理地投入绿化配套。

(五)、该地块预留使用的道路,需参照市政道路的规范标准完成地面硬底化。

(六)、在上述综合楼及其配套设施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递交一份整体建设资料原件给甲方归档保存(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水、电、气、网等线路管道布局、消防投入及验收资料等);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出资将上述建筑物产权(即不动产权证)办理至甲方名下并将不动产权证交还甲方,办证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所有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对该地块的所有投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整体设计、申办报建手续、变压器报装、建造地上物所需的建筑和装修材料、人工、水电、消防、绿化、环保、排污及相关配套设施投入、竣工验收等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只负责协助提供土地权属等有关资料及开具相关证明等。改造建成的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及增添的附着物、设施等,租赁合同期满后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九、自签定《租赁合同》之日起5天内,中标方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转为该地块的建设工程保证金,转入招标方指定银行账户内。中标方在全部建设工程竣工并经得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招标方无息退回建设工程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给中标方。

十、由于本宗地块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肇城规地字第[2011]17号)内备注“该地块不具备单独开发条件”,乙方在中标后自行到政府相关部门对该地块进行申请规划报建手续。若乙方申请后,政府相关部门答复仍不允许单独开发的,乙方可在收到政府答复之日起一个月内可与甲方协商解除本《租赁合同》;如乙方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不能获得政府允许单独开发的批文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本《租赁合同》解除后,双方不作违约处理,互不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收回地块,并无息向乙方退回合同履约金及建设工程保证金。《租赁合同》解除前,乙方应依照约定缴纳租金。

十一、甲方仅提供土地出租使用,乙方按要求进行使用,乙方在经营及《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办理证照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工商、国土规划等一切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在参与该土地投标时已了解清楚出租物的情况,并同意按该土地现状承租,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二、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该地块用作经营存在环境污染的行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办理好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环保等证照(注:税务登记必须挂属端州区城西街道),甲方只负责提供该地的不动产权证或相关权属资料的复印件及有关证明给乙方作办理经营证照使用,所需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的,与甲方无关。

十三、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地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出现拖欠工程款、经营往来款项或员工报酬等情况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因乙方上述拖欠行为造成甲方连带损失的,乙方除须承担损失外还需根据所造成甲方损失总额作双倍赔偿给甲方。

十四、在建设竣工验收后,该地上建筑附着物的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拆除或改建,如中途乙方根据其自身发展需进行室内外重新装修(包括门面架设广告)的,必须确保不得影响建筑物主体结构,并需将重新投建的装修方案提请甲方同意及向有关部门申报获批后方可实施,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乙方必须出资做好经营途中所有硬件(包括建筑附着物、门前屋后落地种植的花草树木、室内外装修、排水、排污等)的维护、维修和保养,确保能正常使用,并在期满后无偿交归甲方所有。

十五、为积极遵循国家税务政策,减低通货膨胀对甲方造成的负担,因此,租赁期内该地块所产生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乙方在该地块经营期间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乙方自身经营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直到合同期满止。上述税、费由乙方以甲方名义自行按税法规定的年度缴费时间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交纳(税、费票据的原件由甲方保存,乙方执票据的复印件);如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履行交纳税、费义务,致使甲方被税务等相关部门催缴的,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期限内自觉付清应缴税、费(如出现有罚金或滞纳金的,由乙方负责承担),若乙方拒不履行的,甲方有权即月解除合同,并追究因乙方违约而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六、租赁期间,乙方必须确保规范投入安全生产设施并做好安全生产及各项相关管理工作,如施工及其经营期间出现任何安全、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地面沉降、建筑物破损等造成的损失),均与甲方无关,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战争、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完全不能经营,因此造成乙方的所有投资损失及经营损失(包括人员及其他财产损失、员工遣散费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且双方都不作违约,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确认终止本合同。

十七、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土地或所投入的建筑物及配套使用的建筑附着物、装修设施等作抵押、拍卖或转让,否则,将视乙方侵权违约处理;如中途甲方需将该地块进行拍卖或转让的,必须提前六个月通知乙方,且必须为带租约拍卖或转让,不得因此而终止本合同。

十八、①该地块未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同意报建申请或未经得甲方同意且未按要求完成对该地块建设工程有关约定,乙方不得作经营性用途和不得擅自转租(包括部分或整体转租)。经甲方同意转租的,由甲、乙双方负责办好转租手续。因擅自转租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不可预见的损失和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如未经得甲方同意,乙方自行擅自转租的,甲方有权不提供乙方经营所需的相关资料及签章予其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并视作乙方违约处理。

②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租赁合同》的期限,否则甲方有权视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本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并视作乙方违约处理。

③乙方与第三方因转租约定的合同条款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视作乙方违约处理,乙方承担一切损失赔偿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乙方在甲方通知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之日起五天内搬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并无条件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还甲方使用。

十九、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无条件服从甲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包括计生、治安及卫生管理等),不许在该地容留非法传销人员及生产、存放、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其他违禁品等,做好门前三包而且不得占用租用范围外的土地,按规定交清管理费,搞好环境卫生(须符合环卫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确保道路畅通,不得擅自堆放杂物及不得影响相邻商户正常经营、使用和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

二十、租赁期内,如政府因扩充道路或其他市政设施建设需征用该地块,造成乙方计租面积减少乙方必须服从,合同继续生效,按合同约定原有租金不变。

二十一、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因城市规划发展需征用该地块部分或全部面积,造成乙方整体不能经营的,乙方必须服从,双方互不作违约处理,且乙方必须按时交回土地,并全力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征收工作,甲方协助乙方争取向征收部门或其他单位索取补偿,争取所获得的补偿及相关细则,按以下条款执行:

①:租赁期内任何时候该土地被征收的,所获得的土地补偿款等全部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②:争取所得的、除第①点外的属乙方投入建设的地上附着物、室内外装修、水电等其他配套设施的补偿款及搬迁费等:按政府或征收地部门提出的补偿方案并经甲方联席会议确定认可的为准,乙方应积极配合,确保征地工作顺利开展。如合同期(即按租赁期限15年计算)前5年被征、收的,所得的补偿款及搬迁费等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在合同租赁期第6年起被征收的,所得的补偿款及搬迁费等则按剩余的租赁年限(即10年)摊分补偿给乙方(如合同期第6年度内被征收的,所得补偿按10年摊分,即甲方占1/10,乙方占9/10;如合同期第7年度内被征、收的,即甲方占2/10,乙方占3/10,如此类推)。

③:乙方因被征收该地块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经营损失和投入损失、员工遣散费及补偿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可自行向征地部门或其他单位争取相应的补偿,如征地部门或其他单位不予补偿的,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将该地及地上建筑附着物交回甲方。

④:如乙方不接受经甲方认可的、征收地部门或其他单位的拆迁补偿方案或征收地部门不予赔偿,乙方可聘请第三方及邀请甲方到场见证对该地块地上物进行现场丈量、拍照、摄像等资料取证保存,且必须在甲方通知期限内退场交地,不得影响征地工作开展,然后再通过正当渠道与征地方磋商索偿,如征地方不予补偿或补偿标准未能达到乙方要求的,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任何补偿。

⑤:如因乙方投入的地上附着物为未报先建,被规划等部门认定为违建,致使有关部门不予赔偿或未达到乙方赔偿要求的,乙方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甲方、征收部门或其他单位的责任,乙方必须在甲方(或征地部门)指定期限内搬迁完毕且不得拆除或破坏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地上建筑附着物及设施等,甲方免收乙方通知搬迁期内的租金,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作其他任何补偿。

⑥: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如期交还租赁的土地及其地上物,并付清水、电费、搬迁免租期前的所有租金及该土地所需支付的税、费等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二十二、如乙方中途违约、弃租或在合同期满后未能继续租赁该地块经营的,乙方必须及时将其在该地块或地上建筑物地址所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进行注销或迁移,并将注销(迁移)回执提交甲方存档,乙方员工由其自行遣散,一切费用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二十三、租赁期限届满后,本土地上全部建筑物、水、电增容设备及固定装饰物等相关设施无偿归属甲方所有,经甲方正式验收交接后退回保证金。租赁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乙方要全部清理完毕。

二十四、合同期满,乙方应无条件将该土地及地上建筑附着物按装修后的使用原貌(包括室内、室外装修后的整体使用原貌、门前屋后的花草树木、能正常使用的水、电、气、网、经营设施、嵌入式空调及太阳能、空气能或其他新能源热水设备等)交回甲方,如有故意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按实时市价赔偿,可移动的物品(如电脑、办公台等)由乙方自行搬走,如乙方逾期不搬走,视为乙方放弃该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进行处置。

二十五、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经得城西街南巷股份合作经济社股东代表会议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双方可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物权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二十六、双方联系方式 :

甲方__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肇庆市康乐北路市体育中心北侧

乙方__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0758-

传真:

地址:

双方有任何文书资料需要送达对方的,请发往上述地址、传真、联系电话及电子邮件。有关文件被送达至该四项联系方式之任意一项的,即视为对对方的有效送达。双方承诺如联系方式有变更会立即通知对方。上述送达地址持续适用于合同履行期间、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期间。

二十七、以上所有条款,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反,或以其法人代表和人员的变动、股东变更、单位名称、经营状况转变等行政、人事和经济等因素的变化为借口拖延履行、拒绝履行或终止合同。如乙方违反上述任何约定的,即视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切断租赁范围水电源并收回全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包括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改造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全部即时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需对乙方作任何折旧或其他补偿,乙方仍留在租赁范围内的物品视作弃置物,可由甲方自行对其作处置、清理,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本合同全部履约保证金和全部建设工程保证金,以及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追讨因其违约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侵权赔偿费、诉讼费、差旅费、执行费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肆份(每份页),甲方、乙方、城西街道监管方及端州区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南巷股份合作经济社乙方:

全称:

甲方收款帐号: 开户行:

签约地:肇庆市端州区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标签: 招租 地块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