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片区收储用地(湘桥社区)绿色环保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建元片区收储用地(湘桥社区)绿色环保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建元片区收储用地(湘桥社区)绿色环保拆除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建元片区收储用地(湘桥社区)绿色环保拆除项目;

2.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人民政府;

3.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建设资金:业主自筹及上级拨款;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湘桥社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建元片区收储用地(湘桥社区)绿色环保拆除项目拆除测绘面积为396624m2;其中该片区房屋拆除永久性结构面积约302646m2,拆除简易搭盖面积为93978m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元片区收储用地(湘桥社区)绿色环保拆除项目拆除测绘面积为396624m2;其中该片区房屋拆除永久性结构面积约302646m2,拆除简易搭盖面积为93978m2拆除范围设置固定式宣传环保围挡及设置24小时在线监控。围挡上应设置喷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2.5工期要求:设备进场安装应于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收到招标人发出设备进场通知函后5天内将本项目要求设备送达施工现场并安装及调试,经业主验收合格后签订施工合同;5天未完成设备进场安装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宣传围挡部分应于施工合同签订后由招标人发出通知函30个日历天内完成;且建造围挡期间,除非甲方发出移交建(构)筑物拆除通知书,否则中标人不得私自拆毁建(构)筑物任何部分。

环保拆除部分应在甲方移交建(构)筑物每一座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并在最后一座构筑物拆除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场地平整及绿膜覆盖等,按验收要求移交给甲方。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拆除范围设置固定式宣传环保围挡及设置24小时在线监控,围挡上应设置喷淋。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拆平(含地梁拆除清理),并将拆下的建(构)筑垃圾、渣土等由现场器械粉碎后就地回填平整。具体要求如下:旧建筑物、构筑物、简易搭盖拆除清理至底层室内标高,并将拆迁场地平整至建筑物底层标高;拆除的旧料(市政公用设备、国家文物以及其他采购人认为需要保留的材料除外)由中标人处理并清运出拆除现场;在房屋拆除结束后及时将所有废料、垃圾全部清运完毕,并覆盖绿膜。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地在漳州市龙文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不适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 (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参加开标活动前一年内,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主管部门处罚,未因弄虚作假骗取投标资格的,未被本项目招标人列入服务失信企业黑名单的;

(2)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最低要求配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

数量

1

移动破碎建筑垃圾处理机

2台

2

机械液压剪

2台

3

移动炮雾机

4台

4

粉碎钳

4台

5

铲车

3台

6

洗车台

4台

注:设备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建元片区收储用地绿色环保拆除项目共有(小港社区)、(湘桥社区)、(蔡坂社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三个标段。但中标人只能唯一中其中一标段,不得重复中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即: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如已被推荐为(小港社区)、(蔡坂社区)任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则在本项目的报价自动无效,不入围资格评审。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7 23 日至2019 7 27 日,每天上午8 30 分至12 00 分,下午15 00 分至18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3栋2单元16层(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9.00%≤K<10.99%)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 8月7日北京时间12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 (小写:36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的形式

账 号:****************214632

全 称: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行: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支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年8月8日下午15 时00分,

提交地点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3幢2单元16层)。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wq.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蓝先生      电话:187*****819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3栋2单元16层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zzty516@126.com  

电话: ****-******* /182*****139 ,    

联系人:  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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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 环保 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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