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5%高效氯氟氰菊酯和5.7%甲维盐采购的询价公告
关于2.5%高效氯氟氰菊酯和5.7%甲维盐采购的询价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植保植检站的委托,对2.5%高效氯氟氰菊酯和5.7%甲维盐组织国内询价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询价通知书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2.5%高效氯氟氰菊酯和5.7%甲维盐询价采购
2.项目编号:2019-144-1-X
3.项目概况:草地贪夜蛾(秋粘虫)是一种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预警跨国界的迁飞性害虫,已入侵近100个国家,2017年被列入世界十大植物害虫“黑名单”。据农业农村部通报,今年1月,该虫从云南入境我国,并快速向北迁飞扩散,目前发生区域涉及云南、广西、贵州、广东、浙江、河南、陕西等18省(区、市)。由于草地贪夜蛾具有很强的迁飞能力,在气流帮助下,可远距离飞行,专家分析预测,该虫将随气流进一步向北迁移,现已迁入我省,对全省以及我市大秋作物生产构成重大威胁。为坚决打赢“虫口夺粮”攻坚战,赢得全年粮食和农业丰收主动权。5月23日省农业农村厅发出《关于做好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晋农业农村明电(2019)13号),重点落实“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部、省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要求,提早做好各项应急防控物质准备,使草地贪夜蛾在入侵初期和零星发生时立即得到有效处置;对虫口密度高、发生程度重的区域,采取紧急措施,千方百计控制其扩散危害。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475,000元
采购内容:共一包,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采购清单
序号 | 名 称 | 产 品 描 述 | 数量/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1 | 2.5%高效氯氟氰菊酯 | 水乳剂 规格为1公斤/瓶,瓶装(农药包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10吨 | 250000 |
2 | 5.7%甲维盐 | 水分散粒剂 规格为100克/瓶,瓶装(农药包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1.5吨 | 225000 |
注:1.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采购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6.交货(完工)时间:现货供应
交货地点:分布在我市10个县(市、区),共10个地点。六城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迎泽区、万柏林区、小店区、晋源区。四县、市:清徐县、娄烦县、古交市、阳曲县。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
(7)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参加询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9.询价通知书免费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30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科
10.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8月16日 上午 09:00—10:00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2019年8月16日 上午10:00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一室
1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免费注册,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zfcg.taiyuan.gov.cn)免费注册并现场备案。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联系人:九鼎客服 联系电话:400-8341-789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联系人:王建文 联系电话:****-*******
12.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植保植检站
地 址:太原市兴华北街11号 邮编:030027
联系人:刘琼 联系电话:139*****065
13.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邮 编:030000
联系人:王凯联系电话:****-*******
常翠云联系电话:****-*******
14.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询价通知书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供应商有义务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15.公告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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