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各庄乡大望京村2号地626地块1号楼鲁班奖装饰劳务工程招标公告

崔各庄乡大望京村2号地626地块1号楼鲁班奖装饰劳务工程招标公告

中航资本大厦项目

鲁班奖装饰劳务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望京公园西侧

2019年7月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范围及招标说明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投标书

第四部分、投标报价清单

第五部分、拟投入工具及机械配置表

第六部分、投标承诺书

第一部分 招标范围及招标说明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朝阳区崔各庄乡大望京村2号地626地块1号楼

1.2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望京公园西侧

1.3建筑面积:约135382平方米

1.4结构形式:塔楼:钢管混凝土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混合结构;

避难层:设置环臂桁架加强层;

裙房: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1.5现场情况及条件:地下部分主体结构施工完毕,地上部分主体结构施工中,现场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形式及招标范围\内容

2.1本工程采用邀请三家以上公司参与投标,采用单价综合评定的方式,拟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2.2本次招标范围:朝阳区崔各庄乡大望京村2号地626地块1号楼鲁班奖装饰劳务工程,具体包括:朝阳区崔各庄乡大望京村2号地626地块1号楼鲁班奖装饰劳务工程。

三、工期、质量

3.1工期: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

上述工期均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政府要求的重要会议、其他各类社会活动停工、暴风、下雪等恶劣天气因素及分包方因怠工而延误之时间,及发包方、监理及业主验收合格条件所需的手续时间,以及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因素。由于以上原因停工不做任何费用补偿。

3.2本工程质量标准及目标:

3.2.1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北京市结构长城杯金奖,确保鲁班奖。

3.2.2如果图纸与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投标方应以标准较高者为准;

四、安全目标

杜绝因工重伤、死亡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工伤频率小于4伤。,达到“北京市文明样板工地”的标准和“中建一局集团省级观摩工地“,相关费用均视已含在合同单价中。

五、发承包方式及双方工作内容

5.1本招标工程发包方式采用: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工具、检验、试验、深化设计、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管理费、利润、税金、差旅交通费、国家和地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类费用等为完成本分包工程所支出的全部费用,投标方应综合考虑。

5.2双方工作内容:承包人在不影响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总工期和阶段工期目标的前提下,现场提供电源至二级电箱,水源提供至施工楼面,分包方自行解决作业面照明,承包人不提供垂直运输,分包方自行提供移动脚手架;墙面平整度在1公分以内由分包商自行处理,1公分以外及有钢筋头外漏的由结构分包队伍人工剔凿处理,不需要切除的钢筋头由分包商自行点防锈漆处理。顶棚处理:顶棚要求顺平不露底分包自行完成。

六、投标报价

6.1报价方式及原则:

6.1.1 本招标工程的报价方式采用清单报价,固定综合单价,一旦确定中标单价,任何情况下不得调整。

6.1.1.1投标单位填报在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价应包括投标方完成该工程的一切费用(不含招标方提供的物品),该单价在结算时不因工程内容变更、工程量变化(施工必须达到招标方施工要求)、工资、物价、费率汇率及政府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之要求而有所调整。

6.1.1.2清单工程量为暂定量,竣工结算时按招标方确认的竣工图计算工程量。

6.1.1.3如发生洽商变更、工程委托单等另行委托内容,中标单位可根据中标价格的调整的约定进行报价,经招标单位确认后增加至结算价款中。

6.1.2投标方所报清单综合价格应视为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措施费用

序号

费用名称

包含内容

说明

1

工程实体费用

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工具、检验、试验、深化设计、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管理费、利润、税金、差旅交通费、国家和地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类费用等为完成本分包工程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承包人在不影响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总工期和阶段工期目标的前提下,现场提供电源至二级电箱,水源提供至施工楼面,分包方自行解决作业面照明,承包人不提供垂直运输,分包方自行提供移动脚手架。

2

安全文明施工费

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生活区卫生、劳保用品费、生产工具费、自身队伍人员的劳动保险费、医疗费、垃圾清运至现场指定地点、竣工清理费及当地政府、业主、监理、招标方组织安排的现场参观及会议清扫与会场布置等用工

投标方应考虑到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满足招标方需要

3

临时设施费

临建办公用品费用、工人生活用品、远征施工增加费等

除招标方所提供临建办公室及宿舍外所有投标方现场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此项费用中;

4

二次搬运费

材料场内倒运费用

由于现场施工作业面积较大,投标方应充分考虑材料场内倒运次数以及相应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现场冬雨季措施施工用工、用具、施工难度增加费、窝工费

6

现场临时保护费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费,已完工程及设备的保护费等用工,完善拆除剩余防护,包括不限于楼梯间、电梯洞口等防护

保护所有材料由招标方提供

7

工程超高费

由于建筑物超高所产生施工难度增加费、材料垂直运输费等相关用工\设备费用

中标后不得以投标方案变更、施工部位超高等理由申请费用补偿

8

工程按质论价费

质量目标:建筑长城杯金奖,保国优,鲁班奖,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北京市文明样板工地

投标方应充分考虑为保障此两项目标所投入相关费用

9

包干风险费

风险费、包干费、人工费调增、扰民调停费(指由投标方自身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赶工费

投标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相应风险因素,将相关风险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中标后综合单价任何条件下不得调整

10

配合费

与投标方配合费,包括测量试验配合费、技术资料费、招标方提供材料卸车、码放费、材料保管费等;与结构、机电安装等施工单位的配合等

投标方应考虑配合招标方将采购材料卸料、码放所产生的费用,由此项费用应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后期不得就配合费用提出费用申请。

投标方窝工应充分考虑交叉作业引起的技术间歇时间,由此产生的窝工费用应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后期如发生技术间歇,不得以此为理由申请窝工费用。

6.1.3除上述所列费用项目外,投标方应在报价中须考虑以下因素,且应将此部分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6.1.3.1依照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缴纳的服务费及分包合同备案费应含在投标方投标单价中。投标方需代为缴纳,并向发包方出具相应的代交证明文件。任何由于投标方未遵守此款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处罚等,投标方须负责赔偿发包方相关的经济损失,并设法消除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

6.1.3.2投标方承诺如其中标,在本招标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投标方完全接受并执行发包方所制订的施工方案以及施工过程中进一步细化调整后的施工方案,投标方的投标价格也已完全考虑了不同的施工方案而带来的资源以及工序调整等因素,投标方承诺不因发包方根据工程的进展及施工的需要调整了施工方案而向发包方提出价格及工期方面的调整;

6.1.3.3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中标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发现将会影响石粉涂料喷刷的情况,请立即提出,否则后期出现任何影响投标方施工的地方,投标方承诺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后期不得提出费用申请。

6.1.3.4施工现场不允许单独设立食堂。

6.1.3.5招标方向投标方免费提供1间办公室及工人宿舍(每间宿舍必须保证9人入住),投标方办公、居住及生活所需的设施、设备、及人员工资等全部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中标入场后需按照招标方综合办公室《生活区管理规定》办理入场手续及执行相关规定。

6.1.3.6 本工程税金由投标方缴纳;

七、中标价款的调整

7.1合同价格:本招标工程中标总价为暂定价;中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

7.2 工程量:工程量的计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执行,清单中所给数量为暂定量,结算时按照招标方确认的竣工图计算工程量。

7.3工程变更单、工程委托单等另行委托的工作内容工程量结算时按照招标方签字确认图纸计算。其单价计价原则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7.3.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合同已有的综合单价对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进行结算。

7.3.2 当合同中已有类似于更变工程的综合单价(即工程分部的工艺及耗用人工、辅材、机械都相同于已有的工程部分,只是主材变更的),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调整后(仅调整主材价格差额部分,计取相应的规费及税金,其他费用均不予调整),对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进行结算。

7.3.3 当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合同外委托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必须经招标方同意方可计入结算

价格。

八、结算与支付

8.1本工程无预付款

8.2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每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申报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完成的工程量,甲方于次月15日前审核完毕,并在申报后3个月内支付该月完成工程款的60%,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完工作量的80%;竣工结算办理完成后3个月内,甲方累计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剩余结算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九、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本招标工程为土建工程,保修期为2年。

十、违约

10.1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中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支付合同额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由于非中标方原因导致的延误除外。

10.2质量:因施工质量原因,导致发包方的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由中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支付合同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由于非中标方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除外。

10.3安全:因中标方原因发生安全重伤或死亡事故,若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除投标方装修劳务总价款的5%,死亡事故扣除投标方装修劳务总价款的10%,并赔偿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损失,投标方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无论该事故由什么原因造成)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以及不承担连带责任。

10.4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0.5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施工单位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标单位须提交相关证明供招标方复验。投标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招标方招标要求,工期在招标方招标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有能力实现这两个目标的投标方才有投标资格。

二、施工单位代表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者。

三、招标工作安排

1.日程安排

2019年7月26日 10 时领取招标文件;

地点:中航资本大厦项目部商务部

2019年7月31日10时前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中航资本大厦项目部商务部

随时自愿进行现场踏勘或到现场咨询;

2. 招标方联系人:刘正良

联系电话:180*****608

四、投标费用

1.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收到投标文件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现金),投标资料成本费用:200元(现金)。投标资料成本费用不予返还。

3.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以返还

e 投标人中标;

e 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资料;

e 中标人拒绝被授予合同;

e 未在规定时间返还招标文件及图纸;

4.若投标人未中标,在投标单位返还招标图纸后招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投标资料成本费用不予返还。

五、本招标文件包含内容

第一部分、招标范围及招标说明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投标书

第四部分、投标报价清单

第五部分、拟投入工具及机械配置表

第六部分、投标承诺书

※※招标方有权在议标过程中以修正文件形式修改本招标文件,各投标方不应因此而提出异议;

六、投标文件包含内容

1.招标文件第3~6项【经投标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名,盖章并填上回标时间】

2.施工人员资源配置、管理人员上岗证的复印件;

3.项目组织机构;

4.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证书、分包交易卡复印件1份【需加盖公司行政章】;

七、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方必须于上述注明的回标日期前,将回标书送交招标方,逾期视为无效;

2.投标书应装入密封包装袋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代理人)印鉴;

3.投标书的内容应按照北京市交易中心的标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请勿遗漏;

4.投标方除了报送投标文件外,还应将招标文件(除履约担保书外)加盖投标方公章及法人代表(或代理人)印鉴后于投标同时返还给招标方;

5.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无效:

I.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未盖公章和法人代表(或代理人)印鉴;

II.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填写;

III.投标书逾期送达;

IV.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未参加议标会议,又无指定的代理人【以法人代表委托书为准】,参加会议或虽参加会议但无证件者;

6.若投标方对招标文件中之任何内容有不理解之处,须立即通知招标方以便在截止回标之前能予以解释;

7.若投标方在递交投标书后发觉其投标书有错误,可书面更正,该书面更正只要在截止回标时间前递交,便可获接纳;

8.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对本招标工程现场条件、工程位置、周围环境、道路、交通、材料堆放场地、雨污水排放、地下管线及障碍物等情况,应该作详细了解;

9.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70个日历天,在此期间内,本招标文件及回标文件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0.投标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将经济标与技术标分为两册

11.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资料,投标方在回标时全部返还招标方;

八、评 标

1.评标原则:

合理价格,综合各方面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标。

2.评标依据:

A. 费用;

B. 工期、质量;

C. 企业实力与管理能力;

D. 资源配置;

E. 投标方信誉;

F. 优惠条件及招标方考虑的其它因素(如投标书编制水平等);

九、议标

发生以下情况时,招标方将与各投标方进行议标

招标方对投标方报价存在疑义;

1.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理解不一致;

2.招标方认为其它需要议标的情况。

十、中标

在招标方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方将会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发包方不承担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理由的义务。

十一、合同签订

1.本招标工程合同以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为准,除了招标方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更正及招投标双方在议标过程中确定的内容,合同内容不作更改。

2.本工程在合同签订时,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中标单位须提交其上级主管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经招标方认可的单位提供的履约担保书。

投标书

工程名称:朝阳区崔各庄乡大望京村2号地626地块1号楼

投标单位: 【盖章】

企业所有制类别:

资质等级:

企业法人代表:【盖章】

编制日期:年月日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建设工程分包投标书

工程名称:朝阳区崔各庄乡大望京村2号地626地块1号楼

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望京公园西侧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的该工程分包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资料,经慎重研究我方愿承包该项工程,并完全确认招标文件之所有内容。具体投标内容如下:

1、工期

总工期数为: 天(含节假日) 备注:

2、报价

见投标报价表

3、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为:

4、投标方案

施工组织计划、施工人员资源配置、管理人员上岗证的复印件、主要部位施工方案【重点突出质量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

5、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和意见

5.1是否确认本招标文件 〖 〗是〖〗否

5.2是否接受分包合同条件及协议条款 〖 〗是〖〗否

5.3如对条款有意见请列出:

7. 6.报价中未包含内容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8.投标书附件

1]投标书及其附件(经投标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签名,盖章并填上回标时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书【需公司法人、分公司/工程处/施工队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三方签字有效】;

4]投标报价文件;

5]能证明企业荣誉、信誉、实力、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的资料。

6]项目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名单;

7]投标方还需提供填妥的其它附件。

※※重要声明:

1. 投标单位必须按本表提供的格式填写,否则无效;

2. 本投标书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拟投入工具及机械配置表

工程名称 :朝阳区崔各庄乡大望京村2号地626地块1号楼

序号

工具及机械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说明:

1.以上工具及机械数量为满足招标文件阶段工期要求的最低数量。

2. 投标方承诺施工过程中按照以上数量投入劳动力,若因投标方原因不能保证以上数量,投标方无条件接受由招标方调配的劳动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工程 装饰 鲁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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