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街道怡海第四小学2019年9月1日-2021年7月31日师生早午餐供应服务招标公告
桂城街道怡海第四小学2019年9月1日-2021年7月31日师生早午餐供应服务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桂城街道怡海第四小学2019年9月1日-2021年7月31日师生早午餐供应服务
项目编号:FS2019(NH01)XZ0070
采 购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怡海第四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9年7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3
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6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1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7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38
投标文件目录格式.................................................................... 39
一、自查表......................................................................... 40
二、资格性文件..................................................................... 42
三、商务部分....................................................................... 48
四、技术部分....................................................................... 50
附件:密封袋封面格式................................................................ 54
1、电子版密封袋封面格式........................................................... 54
2、投标文件密封袋正/副本封面格式:................................................. 55
3、开标一览表信封封面格式:....................................................... 56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怡海第四小学委托,就桂城街道怡海第四小学2019年9月1日-2021年7月31日师生早午餐供应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桂城街道怡海第四小学2019年9月1日-2021年7月31日师生早午餐供应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规模:人民币¥2,5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服务期: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即结束。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招标采购内容 | |
1 | 桂城街道怡海第四小学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早餐、午餐配送 |
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七、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类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月日至2019年月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存款账户:①户名: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桂城支行;③账号:****************0103;④款项来源:FS2019(NH01)XZ0070招标文件费。)
注:1.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2.供应商报名时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月日9时30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 月 日9时00分至2019年月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时间:2019年 月 日9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
十三、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月日至2019年 月 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怡海第四小学
地址:桂城平胜村
联系人:韦老师联 联系电话:****-********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一生伴大厦D座四楼八单元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28000
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具体注册方法请各供应商参见http://www.gdgpo.gov.cn/workEnchiridion.do注册指南。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前述第一章“招标公告”的“七、供应商资格”规定的要求,且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类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商务需求明细
项目名称 | 商务要求说明 |
1.费用承担 | 1、本项目的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本项目早餐标准人民币5元/人/餐,午餐标准人民币9.5元/人/餐。中标人必须承担的费用应包括:人工费、食材费、餐具费、配送供应服务费、投入设备车辆费、各项税费、中标服务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3、本项目采购合同必须经桂城街道司法所见证后才生效,见证费全部由中标人支付。 |
2.服务期限 | 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即结束 |
3.付款方式 | 1、每月餐费=每月实际用餐人数*餐费标准(每人) 2、每学期开学后第四个月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前三个月的餐费给中标人,从第四个月开始每月的餐费在下一个月内支付给中标人。 3、中标人凭有效发票向采购人申请餐费。 |
技术需求明细
1、服务概况
采购人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报餐人数确定。
2、项目服务要求
2.1由中标人提供不锈钢餐具供学生及教职员工就餐使用,餐具由中标人自行清洁、消毒且达到相关卫生要求。
2.2本次招标的服务项目包括学生和教职员工在校学习、工作期间的早餐、午餐供应,供应膳食的时间一般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学校有特殊安排的,按照学校安排执行。
2.3 学生、教职员工每人早餐标准为5.00元 、午餐每餐标准为9.50元(含配送费用,服务期间中标人原则上不得变更供餐收费标准,如因物价变动因素等确需变更价格的,应当经采购人及学生家长代表同意后方可变更)。基本套餐为:早餐:每餐两个点心或三两粉面、1碗肉粥; 午餐:每餐2荤1素,每周2次汤和1次水果。中标人必须按营养菜谱提供高蛋白、营养均衡、符合生长发育需要的各类菜肴供学生享用。各类菜肴的份量要求为(全部以饭餐供应时计算):(1)荤菜不少于150克;(2)素菜不少于150克;(3)米饭不限量供应,以不浪费为原则,供学生吃饱为止。中标人使用的米、食油、调味料等原材料均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实施溯源管理。保证食物送到后一小时内保温至适合学生进食。
2.4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必须保证供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若发现中标人供应以下食品,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中标人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制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转基因食品。
2.5中标人每天须对所购原料按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做好农药残留检验工作,如发生因食用中标人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中标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6在采购人正常教学日,中标人应当保证在每日早餐早上6:50至7:15期间内,每日午餐上午10:45至11:30期间内,将配餐送达并按采购人指定的各楼层各班课室进行分发,负责安排工作人员配合学校监督师生进餐纪律,并于上午8:30、下午12:40前做好配餐场所卫生、餐余垃圾及餐具的清理工作。若因中标人原因未按时开餐而影响校方正常工作(超过 30 分钟以上)须扣除中标人当餐全部餐饮费用。
2.7中标人不得转让或分包配餐业务,中标人需分好餐后在采购人校园内直接供给。
2.8 中标人提供的配餐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服务标准。中标人应根据小学生的成长特点和营养需要制定膳食计划,并根据膳食计划制定每周食谱。膳食计划和每周食谱应当于正式配餐前报送采购人审核同意。中标人应当于每周五向采购人提交下周食谱,并根据采购人意见加以调整,确定后于每周一在采购人指定位置公布本周食谱,并按食谱规定足额提供配餐。
2.9中标人应当保证配餐食品的质量,饭菜必须当天一次性煮熟并保温,保证送至学校后温度适中适合进食,不得加工隔餐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2.10中标人应当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在学校设置冰箱,将留样食品冷藏保存四十八小时以上,以备追索与查验。
2.11中标人应当做好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采购人学生及时得到配餐供应。
2.12中标人应当建立配餐信息反馈制度,中标人每月至少一次以书面形式征求学校关于配餐服务意见。采购人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学校老师、学生家长代表对中标人的加工场所及库存食物进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将向中标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中标人应虚心接受意见,限期整改,如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餐资格。
2.13中标人企业内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法》的各项条款,并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督查,配餐工作人员必须按照《食品卫生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培训,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并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服务(需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所有配餐人员不得有传染性疾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
2.14中标人负责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2.15配餐车辆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配备送餐车辆(车辆尾部为密封车厢,保证食品运送安全)。
2.16中标人的配餐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洁,干净卫生。同时,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不留过肩长发,男员工不得留胡须,按规范操作。
2.17中标人应做好食品采购、验收和保管工作,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具备三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地卫生部门产品检验合格证),食品保管必须做到离墙、离地、上架,防尘、防霉、防鼠害等,确保食品质量。
3、违约责任
3.1中标人违约责任:
1)中标人对配餐业务进行转让或分包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供餐资格,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2)中标人因配送不及时导致师生配餐供应延时且经采取补救措施未给校方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元;如因配送不及时影响校方正常工作(超过30分钟以上)须扣除中标人当天应收取的全部餐饮费用,发生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供餐资格,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3)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按食谱规定足额提供配餐的,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仟元。出现此类情形三次以上,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供餐资格,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4)中标人每周食谱不征求采购人意见或不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和位置公布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改正,每学期累计出现此类情形五次以上的,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供餐资格,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5)中标人配送食品出现变质变味等质量问题的,应当全部收回并销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供应学生配餐,并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每学期出现此类情形两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供餐资格,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6)中标人因配餐不符合卫生条件导致学生群体性(5人以上)食物中毒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供餐资格,中标人依法承担事故导致的相应得法律责任。
7)中标人不能因停水、停电、停燃气而停止供餐,如停止供餐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供餐资格。
4、风险责任
中标人对其员工及聘用人员的侵权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中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事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须知条款号 | 项目 | 内容 |
2.1 | 采购人 |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怡海第四小学 联系人:韦老师 联系电话:****-******** |
5.2 | 采购代理费 |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费人民币21,600.00元。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付款通知书》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3日内以现金或电汇或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费。 |
15.1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伍万元正。 |
15.3 | 提交投标保证金形式和时间 | 详见《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
15.6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7.1 | 投标有效期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
18.4 | 投标文件数量 | 投标文件五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开标一览表一份,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除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图片及相关扫描文件外,其他内容应保留EXCEL 格式或WORD 文档等可编辑格式文件,如投标人中标,部分内容将用于结果公告公布,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同,以盖章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
18.5 | 投标文件签字及盖章 |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在投标文件格式有提示的地方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则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原件。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签字盖章后的正本的复印件。 所有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均须在封面和骑缝加盖公章,所有的复印件(包括正本中的投标资料)均应保证清晰可辨,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其有效性。 |
20.4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 |
25.12 | 原件核查 | 本招标文件如有要求须提供原件核查的资料,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核查。所有拟提交备查的原件应装在一个带锁扣或绳扣的文件袋(牛皮纸质或塑料材质均可)内并附列清单明细一式两份,以便交接时核对。未能提交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核查的投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其有效性,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所有提交备查的原件将在评标委员会核查完毕后退回。 |
32 | 中标公示/公告发布网址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财经报网http://www.cfen.com.cn/web/meyw/zbgg.htm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 |
34.7 | 合同见证单位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合同见证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
提示1 | 单独密封的唱标资料 | 开标一览表除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外,另须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指本文投标人须知中的内容说明、补充和重要提示,作为本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投标人应结合本文投标人须知条款号进行充分理解。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1.适用范围和法律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1.2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2.定义2.1 “采购人”:是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说明的单位,在招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或被称为建设单位或业主或甲方或买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被称为建设单位或业主或甲方或买方的招标投标阶段均指采购人。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特指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是本次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者,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2.3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4 “日期、天数、时间”: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3.合格的服务3.1 本次招标项目是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所述的招标。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合格的服务”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或企业)标准(如有)的规定或规范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需求或特定目标的服务。
3.3 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和使用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时,或者在享有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益时,免受第三方以侵犯其合法权益(例如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等等)而提出的任何求偿责任起诉。否则,投标人须承担采购人与此相关的一切损失(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经裁定由采购人承担的任何费用、导致采购人需重新采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时间费用损失等等)。
4.合格的投标人、中标人4.1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规定的“七、供应商资格”。
4.2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3 “中标人”: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5.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任何此类费用。
5.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采购代理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说明。
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和语言6.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共包含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项目需求
(三)投标人须知
(四)合同条款及格式
(五)投标文件格式
6.2 除上述内容外,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3 对招标文件中各类参数、条款和须知中所列的带“★”标注号项为不可负偏离的重要参数要求,在投标响应中须完全实质性响应,若其中一项出现劣性负偏离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4 招标文件中重复描述的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均以文件中首次对该内容的描述为准。
6.5 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以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否则,以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6.6 采购人约定对个别产品需要制造商出具技术服务或经销代理资格等证明书时,签证方必须是合法的生产制造企业或其驻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直辖专属机构。签证方须同时负有监督管理供货渠道,确保产品质量和伴随的售后服务,履行相关连带责任和义务。
6.7 如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人投标产品合法来源证明资料,是类指制造商向投标人出具的授权销售证明书或投标人获得的投标产品合法取得始终连续的证明文件等,以保证采购人所使用的产品为投标人合法渠道所生产或获得。
6.8 未有注明具体相关服务,均以行业通用标准为准。
6.9 采购人在没有特别要求时,只允许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提供唯一最具代表性和竞争力的投标报价方案,对提供含糊不清、不确定或可选的报价方案者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6.10答疑会及踏勘现场
(1)对于有计划举行项目答疑会时,投标人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等须按时出席,主办方将围绕招标文件的内容现场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对个别内容确有必要作澄清修正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极大地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集中统一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各投标人收悉后须及时予以确认。
(2)投标人出席答疑会及踏勘现场的费用、过失责任及风险均自行承担。
(3)对未有计划举行项目答疑会时,投标人应及时主动向采购人了解项目详情。
6.1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为投标人带来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7.招标文件的澄清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十五天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组织有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答疑)文件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予以书面回复收悉。该澄清(答疑)文件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收悉并经采购代理机构催告后仍不作为的,视其投标已充分考虑了该澄清(答疑)的内容,并视为已放弃对该澄清(答疑)内容收悉的质疑权。
7.2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澄清要求的投标人,采购人将视为已充分阅读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且无异议。开标后,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显示其对招标文件中的描述有歧意或招标文件的前后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依据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进行合理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澄清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天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澄清内容将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网站上发布。
8.招标文件的修改8.1 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十五天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修改通知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予以书面回复收悉。该修改通知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收悉并经采购代理机构催告后仍不作为的,视其投标已充分考虑了该修改通知的内容,并视为已放弃对该修改通知的内容收悉的质疑权。
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修改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天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所有修改和更正内容将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网站上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采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均应提交中文译本,并在其后的投标和评标活动中,以中文译本为准。
9.2 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资料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制,等同于国际单位制。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且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及连续页码)。
(一)自查表
(二)资格性文件
(三)商务部分
(四)技术部分
(五)报价部分
(六)其它文件或资料
10.2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对弄虚作假或违背诚信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11. 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函”等附件。
11.2投标人不得将同一分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所投分包采购内容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再对所投报分包的内容分包、转包。
12. 投标货币和报价要求(本次采购不适用)12.1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许可,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2.2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本次招标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合同项下的义务,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到预期设计功能和常规使用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
12.3投标价格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12.4在投标时间截止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任何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此报价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不是确定中标投标人的唯一依据。
12.5同一标的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招标文件除非另有规定的,否则只允许投标人提交一个投标方案, 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方案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如果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可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组成联合体。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注明主办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3.3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标准,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14.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4.3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对采购人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要求的偏差和例外。
14.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服务或合格性的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将认定为无效投标。
14.5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4.6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5. 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并作为其投
标的一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
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有关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3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并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
15.4以上形式的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帐。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
密封袋中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15.5投标保证金请按以下帐号提供:
15.5.1户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15.5.2开户银行:南海农商银行平洲富景支行(网银汇入选择南海农商银行平洲支行)
15.5.3账号:8002 0000 0038 88651
15.6凡没有按照本须知规定随附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予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5.6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速并不晚于《评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
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15.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5.8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15.9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支付了采购代理服务费。
15.10如果中标人拒绝支付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投标人所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
用。
15.11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5.1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5.11.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15.11.3投标人有不真实投标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16. 投标的截止期16.1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7. 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天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宣布无效投标。
18.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内容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写,并逐页编排不间断的连续页码。同时还应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供唱标使用的、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18.2投标文件中所引用的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投标人在具体的投标内容中应逐条进行回应,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任何差异之处,均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商务条款响应表》、《技术条款响应表》的格式在表中逐一说明。
18.3招标文件中所有带“★”符号的条款(如有)是重要的商务要求或关键技术要求与参数,投标人必须予以响应,并填入《商务条款响应表》和《技术条款响应表》。否则,将视投标人没有响应和不接受该条款,其投标文件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而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8.4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本项目包含多个分包,投标人应以拟投标的单个分包为单位,分别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对应一个拟投标的分包,并在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清楚地标明所投“包号”。每份投标文件必须固定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形式),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要求以光盘或U盘介质提供,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其中投标报价部分应保留EXCEL格式或WORD格式可编辑文档格式文件,如投标人中标,该部分内容将用于结果公告公布。若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符,则以纸质正本为准。
18.5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在投标文件格式有提示的地方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则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原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签字盖章后的正本的复印件。所有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均须在封面和骑缝加盖公章,所有的复印件(包括正本中的投标资料)均应保证清晰可辨,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其有效性。
18.6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方为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9.1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包含电子版)分别用密封袋密封,亦可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包含电子版)装在同一密封袋中密封;无论如何密封,所有密封袋需按格式要求标注密封袋封面,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密封袋封面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19.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凭据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开标一览表密封袋封面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19.3所有的密封包装外均应注明以下内容:
(1)清楚标明递交至: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内容名称(“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
(3)“在年月日时分(注:指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4)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5)如果投标文件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包装和加写标记,其投标将被拒绝。
20.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址20.1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址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的规定。
20.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亦不受理未按规定的投标地址送达的投标文件。
20.3根据本须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规定,采购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而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0.4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20.5投标人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不接受邮递方式或第三方转交方式。
21. 迟到的投标文件21.1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22.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被没收。
22.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3. 开标23.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及被邀请的有关代表均应依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3.2投标人代表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参加开标会议。23.3开标前,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任何密封性文件的包装,均以不会损害各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合格标准。对于构成直接、明显的侵权行为和事实时,侵权者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授权代表需签署投标文件密封确认表。唱标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23.4除了按照本须知“迟到的投标文件”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3.5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23.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示。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23.7开标唱读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均以公开唱读为准。24.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审工作要求24.1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4.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
24.3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如发现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明显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会同监管部门有权解散评标委员会,重新组织招标或评标。
24.4评审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招标文件中一些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重要内容(包括带“★”项)进行现场临时修改调整,也不得单独与投标人进行联系接触。
24.5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赖于投标人最基本的商业诚信和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额外主动寻求外部证据,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24.6如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理解存有歧义时,评标委员会可对这些文件或向有关方面进行查证了解质询,并通过集体讨论或表决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合法公正和有利于项目的安全顺利实施为前提。
24.7评标委员会只就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情况进行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24.8评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4.9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退还投标文件。
25.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5.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照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25.2符合性审查:对照本项目的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的,且在预算范围内,及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等。
25.3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投标方案等涉及竞争性和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内容。
25.4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实质性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涉及的“商务要求中的各项条款”及其它带“★”标注的强制响应条款。
25.5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5.6轻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能够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它包括负偏离(劣于)和正偏离(优于)。
25.7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5.8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5.9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重点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方案进行细化评审和综合比较,对照所公布的量化评分内容进行独立评分。
25.10政策性价格折扣: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分,具体扣除比例详见“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25.11综合汇总:将各评委的评分进行汇总,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按照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5.12原件核查(如有要求):本招标文件如有要求须提供原件核查的资料,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核查。所有拟提交备查的原件应装在一个带锁扣或绳扣的文件袋(牛皮纸质或塑料材质均可)内并附列清单明细一式两份,以便交接时核对。未能提交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核查的投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其有效性,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所有提交备查的原件将在评标委员会核查完毕后退回。
26. 废标条件26.1本项目或独立分包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则对应定作废标:
(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者或对公开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2)采购过程出现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
(3)因重大变故,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通知本项目采购活动须即中止或取消。
27. 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1)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 投标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4) 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8)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
(9)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28. 评审方法28.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8.2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包括商务和技术两个部分,具体评审因素见下表。
29. 评审标准29.1综合评议指标表:
权重比例 | 评议子项 | 满分值 | ||
技术部分 | 35% | 采购项目内容响应情况 | 优:完全响应,有正偏离得5分; 良:完全响应,无负偏离得3分; 可:部分响应,有负偏离得0分。 | 5分 |
项目组织方案 | 主要内容包括: 1、配餐服务方案及计划: 优:6分;良: 3分;可:1分。 2、企业管理制度: 优:2分;良:1分;可:1分。 3、食物质量控制方案: 优:6分;良: 3分;可:1分。 | 14分 | ||
承接本项目的优势 | 根据以下内容对各投标人的情况进行横向比较评审: 1、投标人对本项目配餐现状的了解程度; 2、投标人承担本项目配餐的优势。 优:10分;良: 6分;可:1分。 | 10分 | ||
突发事件处理 | 对各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处理方案情况(包括:详细程度、可行性、处理方式等)进行横向比较评审: 优:6分;良: 3分;可:1分。 | 6分 | ||
商务部分 | 65% | 业绩情况 | 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学校配餐供应服务项目业绩,用餐人数达到450人或以上(以学校出具的用餐人数证明资料为准),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为12分。 (以提供合同书、学校出具的用餐人数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公章为准。) | 12分 |
服务满意度评价情况 | 投标人具有学校出具的满意度评价书面证明,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为6分。 (以提供满意度评价书面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并对应前面合同。) | 6分 | ||
食品安全保障情况 | 投标人具有与原食材【米、淀粉类(粉、面)、油、蔬菜、猪(羊)肉、鸡(鸭)(肉】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协议或供货证明,每提供一个类别得3分,最多15分。 (以提供与原食材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协议或供货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协议和证明必须在合同期内。) | 15分 | ||
配餐供应服务便利性 | 投标人配餐场所所在位置与本项目学校的距离远近进行评审: 优:6分;良:4分;可:2分;不提供截图不给分。 (以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上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或搜狗地图)查询公里数的数据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网上数据进行评判。) | 6分 | ||
企业配送车辆情况 | 投标人具有的自有配送车辆(客车或货车),且车辆配置有食品保温设备的每提供1辆得2分,租赁车辆且车辆配置有食品保温设备的,每提供1辆得1分,满分为6分。 (自有配送车辆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名义购买,以提供自有配送车辆的有效期车辆行驶证、保温设备的发票复印件及实物图片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租赁车辆除上述外还必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 | 6分 | ||
配餐场地设备情况 | 投标人的配餐场地中自有下列设备,每提供一种得1分,满分8分。 1、消毒机; 2、自动洗碗机; 3、自动切菜机; 4、自动切肉机; 5、蒸饭柜; 6、锅炉; 7、自动洗菜机; 8、食品检验器。 (自有设备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名义购买,以提供自有设备的发票或购买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 8分 |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 | 1、人员数量≥35人,得5分; 2、20人≤人员数量<35人,得3分; 3、10人≤人员数量<20人,得1分; 4、人员数量<10人,得0分。 (本项评分满分为5分,以提供上述人员开标前连续三个月有效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人员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 12分 |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检验技术人员,每提供1名得1分,满分为5分。 (以提供上述人员开标前连续三个月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营养师资格人员,本项评分满分为2分, (以提供上述人员开标前连续三个月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
计算汇总
(1) 商务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并进行独立打分。商务得分=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
(2) 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并进行独立打分。技术得分=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
(3) 综合评标得分:将各评委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技术独立打分结果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评标得分。
(4) 计算公式:投标人的综合评标得分=各评委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独立打分结果之和/评委人数
(5) 最终评标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0.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30.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有效投标人排序,并按照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最终评标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最终评标得分和技术指标相同的,则由采购人随机抽取选取中标候选人。
30.2评审过程中涉及和产生的所有程序文件、原始打分表格、评审综合评审意见、推荐意见、评标报告等,均须由评委会成员签名确认。
31. 评审结果的确定31.1采购人可事先授权评委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在法定时间内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确认。如非直接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向采购人递交评审推荐意见。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31.2如采购人需对评审推荐结果作进一步核实时,将有权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排名次序对中标候选人的主要技术和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作进一步的核实,确保投标方案能够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时性要求,无出现重大偏离,且方案合法、真实、可行。
32. 中标结果公告32.1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33. 中标通知书33.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七、授予合同34.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34.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依据《合同法》、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投标过程相关澄清材料及来往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作为合同订立和裁定争议的依据。对这些文件个别条款要约的理解存在歧义、偏差、含糊、疏漏等情形时,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理解确认为准。
34.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拟定,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服务承诺、履约方式等必须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不得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在不违反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别非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同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订。
34.4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4.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4.6合同生效后一切行为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约期间有违约过错的一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34.7采购合同根据项目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要求见证的,须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部门提交见证。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注:本合同格式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服务承诺、履约方式等必须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在不违反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别非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同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订。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怡海第四小学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方: (采购人/用户单位)
乙方: (中标人/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餐标金额
甲方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报餐人数确定。
早餐标准人民币5元/人/餐、午餐标准人民币9.5元/人/餐,费用应包括:人工费、食材费、餐具费、配送供应服务费、投入设备车辆费、各项税费、中标服务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二、项目服务要求
2.1由乙方提供不锈钢餐具供学生及教职员工就餐使用,餐具由乙方自行清洁、消毒且达到相关卫生要求。
2.2本次招标的服务项目包括学生和教职员工在校学习、工作期间的午餐、晚餐供应,供应膳食的时间一般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学校有特殊安排的,按照学校安排执行。
2.3学生、教职员工每人早餐标准为5.00元 、午餐每餐标准为9.50元(含配送费用,服务期间中标人原则上不得变更供餐收费标准,如因物价变动因素等确需变更价格的,应当经采购人及学生家长代表同意后方可变更)。基本套餐为:早餐:每餐两个点心或三两粉面、1碗肉粥; 午餐:每餐2荤1素,每周2次汤和1次水果。中标人必须按营养菜谱提供高蛋白、营养均衡、符合生长发育需要的各类菜肴供学生享用。各类菜肴的份量要求为(全部以饭餐供应时计算):(1)荤菜不少于150克;(2)素菜不少于150克;(3)米饭不限量供应,以不浪费为原则,供学生吃饱为止。中标人使用的米、食油、调味料等原材料均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实施溯源管理。保证食物送到后一小时内保温至适合学生进食。
2.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必须保证供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若发现乙方供应以下食品,甲方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乙方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制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转基因食品。
2.5乙方每天须对所购原料按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做好农药残留检验工作,如发生因食用乙方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6在采购人正常教学日,中标人应当保证在每日早餐早上6:50至7:15期间内,每日午餐上午10:45至11:30期间内,将配餐送达并按采购人指定的各楼层各班课室进行分发,负责安排工作人员配合学校监督师生进餐纪律,并于上午8:30、下午12:40前做好配餐场所卫生、餐余垃圾及餐具的清理工作。若因中标人原因未按时开餐而影响校方正常工作(超过 30 分钟以上)须扣除中标人当餐全部餐饮费用。
2.7乙方不得转让或分包配餐业务,乙方需分好餐后在甲方校园内直接供给。
2.8 乙方提供的配餐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服务标准。乙方应根据小学生的成长特点和营养需要制定膳食计划,并根据膳食计划制定每周食谱。膳食计划和每周食谱应当于正式配餐前报送甲方审核同意。乙方应当于每周五向甲方提交下周食谱,并根据甲方意见加以调整,确定后于每周一在甲方指定位置公布本周食谱,并按食谱规定足额提供配餐。
2.9乙方应当保证配餐食品的质量,饭菜必须当天一次性煮熟并保温,保证送至学校后温度适中适合进食,不得加工隔餐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2.10乙方应当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在学校设置冰箱,将留样食品冷藏保存四十八小时以上,以备追索与查验。
2.11乙方应当做好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甲方学生及时得到配餐供应。
2.12乙方应当建立配餐信息反馈制度,乙方每月至少一次以书面形式征求学校关于配餐服务意见。甲方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学校老师、学生家长代表对乙方的加工场所及库存食物进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将向乙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乙方应虚心接受意见,限期整改,如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供餐资格。
2.13乙方企业内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法》的各项条款,并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督查,配餐工作人员必须按照《食品卫生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培训,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并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服务(需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所有配餐人员不得有传染性疾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
2.14乙方负责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2.15配餐车辆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配备送餐车辆(车辆尾部为密封车厢,保证食品运送安全)。
2.16乙方的配餐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洁,干净卫生。同时,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不留过肩长发,男员工不得留胡须,按规范操作。
2.17乙方应做好食品采购、验收和保管工作,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具备三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地卫生部门产品检验合格证),食品保管必须做到离墙、离地、上架,防尘、防霉、防鼠害等,确保食品质量。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对配餐业务进行转让或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供餐资格,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2)乙方因配送不及时导致师生配餐供应延时且经采取补救措施未给校方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元;如因配送不及时影响校方正常工作(超过30分钟以上)须扣除乙方当餐全部餐饮费用,发生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供餐资格,乙方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3)乙方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按食谱规定提供配餐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仟元。出现此类情形三次以上,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取消乙方供餐资格,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4)乙方每周食谱不征求甲方意见或不在甲方指定时间和位置公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每学期累计出现此类情形五次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取消乙方供餐资格,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5)乙方配送食品出现变质变味等质量问题的,应当全部收回并销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供应学生配餐,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每学期出现此类情形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供餐资格,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6)乙方因配餐不符合卫生条件导致学生群体性(5人以上)食物中毒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乙方供餐资格,乙方依法承担事故导致的相应得法律责任。
7)乙方不能因停水、停电、停燃气而停止供餐,如停止供餐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乙方供餐资格。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即结束
五、付款方式
1、每月餐费=每月实际用餐人数*餐费标准(每人)
2、每学期开学后第四个月甲方一次性支付前三个月的餐费给乙方,从第四个月开始每月的餐费在下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
3、乙方凭有效发票向甲方申请餐费。
六、风险责任
乙方对其员工及聘用人员的侵权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事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七、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九、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其它
1. 所有经双方或多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
2.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
5. 本合同共计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 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 月日 日期:年 月 日
收款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注:封面格式仅供参考,投标单位可根据格式内容自行设计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 件
正本/(副本)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传真:
投标人联系人:
二〇一九年月日
注:目录格式中的序号、条目等内容仅供参考,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提交资料内容自行设计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文件目录
一、自查表...........................................................................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1.2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二、资格性文件.......................................................................
2.1投标函...........................................................................
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2.5资格声明函........................................................................
2.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三、商务部分.........................................................................
3.1商务条款响应表....................................................................
3.2投标人综合概况....................................................................
……
四、技术部分.........................................................................
4.1服务需求响应表....................................................................
……
五、其它文件或资料....................................................................
……
评审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
资格性检查 | 准入条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七、供应商资格”的规定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 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其它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并在对应的□打“√”(或把对应的“□”改成“√”)。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日
序号 | 评审细则 | 证明文件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注:请参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综合评议指标表”中的评议指标逐条填写并注明对应页码。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日
致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1.自查表;
2.资格性文件;
3.商务部分;
4.技术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报价,并且本投标所附投标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为固定价。
2.本投标的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90天;中标后,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力。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和资料,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金额占有优势的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费。
8.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中标投标人应尽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采购方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姓名(打印):签字: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日期: 年月日
致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姓名:性别: 年龄: 职务: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日
注:
1.本证明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须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致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 ,作为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的投标代理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投标活动。在投标过程中,该代理人代表我公司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详细信息如下:
姓名: 性别:年龄: 职务:
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日期:
注: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和签署投标文件的不须提供该委托书。
2.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3.所指代理人即为投标代表人。
致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银行转帐、银行汇款)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帐号:
说明: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日
附:
粘贴转帐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
注:
1.本文件作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信息文件,请各投标人必须准确填写;
2.保证金退还仅按投标人名下的对公账户办理;
3.保证金交纳凭证除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外,请复制保证金交纳凭证(一份)和开标一览表(一份)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致: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类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日
致: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签字人郑重承诺我司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如有欺诈、隐瞒事实违法行为,愿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日
项目名称:编号:
一、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 ||
序号 | 主要条款 | 是否响应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商务条款要求,全部商务条款均能完全响应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 |
3 | 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 |
4 |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 |
5 |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 |
6 | 同意接受采购方发布的补充通知中各项商务要求(如有) | |
7 |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内容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 |
二、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 ||
三、不同意公开的商务部分内容(如有): | ||
招标文件“商务需求”所述内容和条款如本文未有特别声明均作为投标实质性响应内容(即视为标注★号条款),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响应满足或实质性优于。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1、响应栏内打“√”表示完全响应;打“×”视为偏离,请在“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栏中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若上述商务条款内容与“项目需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项目需求”详细内容为准。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日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
投标人名称 | ||||||
地址 | ||||||
投标人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 ||||||
投标人单位优势及特长 | ||||||
投标人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占地面积 | M2 |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M2 |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 万元 |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 |||
负债 | 万元 |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
财务状况 | 年度 | 主营收入 (万元)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润总额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2017(或2018) |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资质状况及技术力量等。
2.投标人填报此表的数据不得有虚假。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日
项目名称:编号:
一、技术条款响应情况 | ||
序号 | 主要条款 | 是否响应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求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技术条款要求,全部技术条款均能完全响应 | |
3 | 同意接受采购方发布的补充通知中各项技术要求(如有) | |
4 |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内容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 |
二、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 ||
三、不同意公开的技术部分内容(如有): | ||
注:1、响应栏内打“√”表示完全响应;打“×”视为偏离,请在“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栏中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若上述服务条款内容与“项目需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项目需求”详细内容为准。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日
项目名称:编号:
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本次招标内容,编制的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和顺序可自行决定。
1、总体服务方案及计划。
2、企业管理制度
3、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4、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5、承接本项目的优势
6、综合评议中技术部分要求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7、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方案,在内容上如果未按上述要点的顺序编写或有缺漏的,不构成投标无效。
项目名称:编号: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拟任分工 | 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技术培训等级证等 | 在本单位工作时间 | 联系电话 |
注: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内容自行划表填写。
(2)综合评议指标表内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材料或合同材料等复印件(如有),随本表后附。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日
1、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材料
2、评价材料
3、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致: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 件 电子版一份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传真: |
致: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 件 正本份/副本份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传真: 在2019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开标地点: |
致: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2019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开标地点: |
注:开标一览表除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外,另须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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