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新华通讯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外宣庄河服务 招标公告
宣传部新华通讯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外宣庄河服务 招标公告
中共庄河市委宣传部新华通讯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外宣庄河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 ||||
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受中共庄河市委宣传部委托,拟就中共庄河市委宣传部新华通讯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外宣庄河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对本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 ||||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 ||||
1、采购人: | 中共庄河市委宣传部 | |||
2、项目名称:中共庄河市委宣传部新华通讯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外宣庄河服务采购项目 | ||||
3、预算金额(万元):20 | ||||
(二)拟采购标的说明:中共庄河市委宣传部新华通讯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外宣庄河服务(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
(三)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 ||||
借助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独有的信息渠道,为庄河提供专送庄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新华中经观察》,内容为中央(包括省)政策解读、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区域经济发展研判以及相关区域发展经验等智库类信息,包括国内外热点焦点事件分析等。每月1期,每年12期。提供涉庄河市委市政府舆情分析报告的撰写,协议期内包括12期月度报告;涉庄河市委市政府重要舆情分析报告按需要随时提供。提供舆情监测系统使用账号1个。该监测系统可以做到全媒体监测,如传统媒体及其网站、商业门户网站、论坛、微博和海外媒体等。每周提供《高管信息?辽宁》3份,每年50期。提供文字、图片等素材,审核通过后,在新华网辽宁频道上发布。提供三次培训服务。赠送个性化、点题式报告,内容为庄河市委市政府实际工作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协议期内2期。 由于新华社是入选首批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为唯一一家媒体机构,中国经济信息社是新华社国家高端智库经济研究中心建设主体,履行经济思想库和智囊团职能,针对国内外经济重点、热点、焦点问题提供深度分析、决策建议,并针对重点用户需要,提供智库咨询服务。 目前,中国经济信息社舆情服务已在中央至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行业监管部门至所辖龙头企业、各类金融机构等多领域、多层级用户中形成极佳的口碑影响力。依托自身完善的舆情监测体系和专业分析师团队,中国经济信息社舆情服务精于对复杂和敏感的舆情事件走势进行合理把握和精准研判,可为用户提供涵盖常规企业声誉风险动态监测、品牌传播评估、事件分析研报、舆情培训等综合性一体化解决方案式服务。 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是中国经济信息社在辽宁省的派驻单位,是辽宁省唯一承担国家高端经济智库建设的主体,为各级政府提供智库服务。 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本项目拟由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完成。 | ||||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 ||||
①论证意见: | 为了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我市网络外宣工作,进一步提升庄河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达到推动庄河经济发展的目的。拟借助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独有的信息渠道,进行外宣庄河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为庄河提供专送庄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新华中经观察》;提供舆情监测系统使用账号1个,该监测系统可以做到全媒体监测,如传统媒体及其网站、商业门户网站、论坛、微博和海外媒体等;在新华网辽宁频道上发布经审核后的文字、图片等素材等。 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拥有庞大的专家分析团队,舆情服务在各级政府部门、龙头企业、各层级用户中影响力极大,其资源内容具有在国内的权威性和唯一性,且新华社是入选首批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为唯一一家媒体机构,中国经济信息社是新华社国家高端智库经济研究中心建设主体,履行经济思想库和智囊团职能,针对国内外经济重点、热点、焦点问题提供深度分析、决策建议,并针对重点用户需要,提供智库咨询服务。 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是中国经济信息社在辽宁省的派驻单位,是辽宁省唯一承担国家高端经济智库建设的主体,为各级政府提供智库服务。 基于以上原因,中共庄河市委宣传部新华通讯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外宣庄河服务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适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供应商推荐为“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 |||
②论证人员: | 序号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赵嫦娥大连一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工 2张守力大连龙圣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工 3胡丹赤大连鑫凤凰传媒有限公司高工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 ||||
1、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 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 |||
2、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4号 | |||
(六)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 ||||
2019/7/24至2019/7/30 | ||||
(七)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如有) | 无 | |||
联系人: | 无 | |||
电话: | 无 | |||
传真: | 无 | |||
地址: | 无 | |||
2、采购人: | 中共庄河市委宣传部 | |||
联系人: | 刘艺宁 | |||
电话: | ****-******** | |||
传真: | ****-******** | |||
地址: | 庄河市昌盛街379号 | |||
3、采购代理机构: | 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孙丽芬 | |||
电话: | ****-******** | |||
传真: | ****-******** | |||
地址: | 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 |||
4、财政部门: | ||||
电话: | ****-******** | |||
传真: | ****-******** | |||
地址: | 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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