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八期三岔溪小流域火烧坪集镇北坡坡面水系招标公告
“长治”八期三岔溪小流域火烧坪集镇北坡坡面水系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八期三岔溪小流域火烧坪集镇北坡坡面水系项目,根据长发改[2011]18号《县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发改委关于下达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阳分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治”八期三岔溪小流域火烧坪集镇北坡坡面水系项目。
2.2工程概况:坡改梯工程规划治理总面积178亩,工程项目主要分为:梯田工程、沉沙池工程、小型蓄排、饮水工程。
2.3建设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和投劳折资。
2.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48.7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10万元,投劳折资38.75万元。
2.5工程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火烧坪乡集镇北面山坡。
2.6工期:6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GB50300-2001)的合格等级。
2.8安全生产: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建设项目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专业类别为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证书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应是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安全员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被水利水电行政主管部门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注册建造师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法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报名。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和负责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本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须与注册建造师为同一人、且与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一致,注册建造师证书记录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于2011年3月4日至2011年3月8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长阳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向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阳分公司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55000.00元(大写伍万伍仟元整)。其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2011年3月15日下午16:00时前(指综合招投标中心账户到账时间)从其企业基本账户提交至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账户,并在保证金汇单上注明“三岔溪小流域”字样。
保证金账户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三峡分行长阳支行;
联系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 3月 24日上午 9 :00时前,提交地点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长阳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开标大厅,由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阳分公司接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长阳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火烧坪乡人民政府
地 址:火烧坪乡青树包村一组
联系人:毛建国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阳分公司
地 址:长阳龙舟坪镇龙舟大道24号
联系人:覃春燕 联系电话:13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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