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集团(贵阳绿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股权

绿地集团(贵阳绿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股权

项目编号********0524
项目名称绿地集团(贵阳绿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股权
转让方名称北京紫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贵州贵铝华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15
挂牌价格1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0
挂牌日期2019-07-24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1、审计数据来源于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期间2018年1-9月。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系2018年1-12月累计值。,2、据评估报告显示:(1)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尚未缴纳。标的企业章程约定2037年9月1日,故本次评估未考虑此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2)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存货——“新里城”开发项目已于2018年2月21日开工建设,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取得日期为2018年10月26日。截止评估基准日,当时建设管理部门未对此开发项目进行处罚,故本次评估未考虑了可能处罚事项对评估的影响。,3、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专项审计报告》、《2018年12月财务报表》。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根据章程约定,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为150万元,出资时间为2037年9月1日,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截至2019年3月31日,转让方尚未缴纳出资。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后应履行转让方应缴但未缴纳部分(150万元)的出资义务。2、2017年8月,股东北京紫宸与贵铝华颐分别向标的企业提供借款4764.063万元及2382.0315万元。截至2019年3月15日,标的企业已向京紫宸偿还人民币2500万元,向贵铝华颐偿还人民币1250万元。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书面承诺,成功受让后于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股东北京此宸 和贵铝华颐偿还上述借款(该股东借款按照年利率?4.75%分别计算资金占用费,计算期间自标的企业成立之日起至股东借款全额偿还之日为止(期间扣除七个工作日为项目公司资金审批时间)。3、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交易保证金0.3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4、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标的企业原股东)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5、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7、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8、标的企业存在原股东在此次转让中未放弃优先购买权,行权方式如下:(1)优先权人应在公告期间内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并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意向登记或交易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行权;(2)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9、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10、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股权 房地产开发 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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