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已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廊开管经内资审 〔2019〕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处理规模 60000m3/d,包括原其中一期 30000m3/d,原二期 30000m3/d。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60000m3/d,出水水质指标由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提升至DB11/890-2012《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B排放限制。本改造项目主体工艺路线为细格栅→曝气沉砂池→二级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池→消毒→超滤→外排,其中超滤单元可超越。项目充分利旧厂区已有工艺单元,需要改造的建构筑物有旋流沉砂池改为曝气沉砂池、SBR池改为二级A2/O池、陶粒生物滤池改为砂滤池;新建建构筑物有加药间和进水检测间、细格栅间、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污泥储池、污泥回流泵站、2#鼓风机房、超滤设备间、次氯酸钠加药间、出水检测间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安装、设备物资的采购、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其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4日08:30分至2019年7月30日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各投标单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须从项目附件中下载一份GE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用此招标文件来制作相应格式的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3.1.2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3.1.22冀招标交易平台软件及CA办理。投标人须登陆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完成CA、软件办理及领取。领取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阿尔卡迪亚(南门)华景园2号楼3单元302。咨询电话:135*****595 朱经理(24小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24 08:30至2019-07-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8-19 09:30,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廊坊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40-1号
邮编:

065000

邮编:065000
联系人:

仝新

联系人:宋雪飞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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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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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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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zhiheng40-1@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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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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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营业部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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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130*****808********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标改造 污水处理厂 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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