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奥体中心保洁物料、器具等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市奥体中心保洁物料、器具等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郑地奥体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郑州市奥体中心保洁物料、器具等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郑州市奥体中心保洁物料、器具等设备采购
2.招标项目编号:XDEC-A2019
3.项目简要说明及采购内容:垃圾清运车、多功能洒水车、电动平板车、电动三轮保洁车、跑道清洗机、驾驶式扫地机、驾驶式洗地机、手推式洗地机、电动车推车、多功能单擦机、地毯清洗机、超静音吸尘器、吸尘吸水机、高压清洗机、烟雾机电动平板车、多功能保洁车、榨水车、蜗牛吹干机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本项目采购预算价:116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的经销授权;
5.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能力;
5.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供应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销售业绩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或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1)供应商须具备内容完整(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附注、会计事务所信息)真实有效的2016、2017、2018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承诺,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4)供应商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3日8:00时(北京时间)至2019年7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6.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收取:500元/套,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7.1响应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2日上午10:00分
7.2响应文件(投标文件)接受地点:中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网站: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网站发布。
9.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郑地奥体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肖老师
采购人地址: 郑州市奥体中心西南角
代理机构联系人:宁老师、路老师
电话:0371-68850950
联系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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