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器园区C4型厂房屋面渗漏及外墙空鼓脱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加速器园区C4型厂房屋面渗漏及外墙空鼓脱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现拟对加速器园区C4型厂房屋面渗漏及外墙空鼓脱落维修项目进行定点抽签(随机抽取),欢迎合格的企业单位参与。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地点:铜陵市义安区加速器园区
2、项目范围:按照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内容。
3、工期:60日历天。
4、项目控制价:*******.03元(含暂列金额18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成交价:以控制价为基础下浮10%(暂列金额不作下浮),即:*******.53元(含暂列金额18万元)为本工程成交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铜陵市小额工程企业备选库”中建筑专业类别企业。(名单详见铜陵市交易中心网站“定点库”栏。)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B证),拟派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③使用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单位,需提供证件网站查询截图,或确保证书二维码扫描无误。
三、现场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小额工程的企业,请前往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办理窗口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数字证书(CA证书),并网上报名。
本项目需授权的建造师携带如下材料至开标现场:
(1)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2)本项目授权的建造师身份证(原件)
(3) 本项目授权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原件)
注:审核通过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交易中心存档。
1、定点抽签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下午1时30分。
2、定点抽签地点为: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
四、定点抽签方式
现场报名结束后,项目单位代表将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审查通过的企业单位中抽取一名成交单位。
五、履约保证金
项目抽取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占4%,工期履约保证金占4%,建造师履约保证金占2%)。完工后无违约行为28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六、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1、支付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提交完整后付至合同价的80%,结算审计办理完毕后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壹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2、清单控制价编制原则
(1)依据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配套的工程计价定额和相关费用定额等组价。
(2)材料价格参考2019第6期《铜陵工程造价》并结合市场价组价。
(3)税率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
(4)相关工程计价规范和有关文件等;
3、合同价格形式:
(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合同价款调整因素:
A.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及现场变更。
B.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增减。
C.以上调整因素价款的确定:控制价清单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清单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乙方依据控制价编制原则编制报价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D.对于清单中暂定价部分如能组价则按C执行,不能组价项目按实际核价。
E.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工程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经确认调整工程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但不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F.暂列金额为招标人完成本工程对不明确项目的估算金额,其是否动用及是否向承包人支付以及支付的数额由招标人决定。此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工程结算时按实际使用情况结算。
4、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后及时上报工程决算,并对上报的决算金额负责。竣工决算过程中,承包方不允许高估冒算,竣工决算过程中,承包方不允许高估冒算,如竣工决算经审计核减额超过报审额5%以上的,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承担核减额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发包方将向主管部门通报,记企业“不良”信用记录一次,且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5、关于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特别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所有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等,在进场前必须由监理、业主代表或设计人员认可以达到设计要求及效果后,方准予进场使用。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引起的相关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工程综合单价及成交价中已综合考虑“营改增”税率,结算时也不进行此项调整。
7、其他补充条款:控制价清单中有或者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在结算时,依据控制价编制原则综合单价按招标时成交价与控制价比例同比例下浮。
8、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道路设施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施工,如有损坏应无条件修复。
八、联系方式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褚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铜陵市投资大厦五楼工程科(铜井路与学士路交叉口)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团)总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0*****886
联系地址:铜陵市铜官区泰山大道8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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