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烟气分析仪招标公告
紫外烟气分析仪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岚山分局
地 址: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39号
联系人:王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烟台路201号5006室
联系人:李菲
联系方式:175*****352
二、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岚山分局紫外烟气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Z2019-047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采购预算金额 |
一 | 紫外烟气分析仪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有相关服务供应能力;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服务;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 24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9年07月24日至2019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市烟台路201号5006室)。
3.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售价:300元/份。
5.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印章、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5.2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5.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五、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1.时间:2019年08月13日14时30分至2019年08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烟台路201号(办公楼)5005室。
3.投标人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08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烟台路201号(办公楼)5005室。
七、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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