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大队事故中队业务用房改造工程

西陵大队事故中队业务用房改造工程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陵大队事故中队业务用房改造工程已由宜采计备〔2019〕XM 2204 号文批准建设,现对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陵大队事故中队业务用房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46号。

2、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3、采购范围:室内工程包括原有装饰装修的拆除、地面、内墙面、顶棚装修工程、强弱电安装工程、等。

4、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开工令为准)。

5、最高投标限价:150000元(壹拾伍万元)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7、工程安全要求: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对所有谈判供应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 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9)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供谈判委员会审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网上直接报名,招标时间7月29日下午3点

六、谈判响应地点:

  谈判地点:宜昌市体育场路15号交警支队三楼301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15号

联系人:易锐勇 朱梦青188*****046

联系电话:188*****22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用房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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