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长江公路大桥主缆防腐除湿系统工程[报名中]
宜昌长江公路大桥主缆防腐除湿系统工程[报名中]
宜昌长江公路大桥主缆防腐除湿系统工程(HBSJ-201907GL-********1)招标公告
招标人: | 宜昌长江大桥总公司 | 代理机构: | 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36号 | 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A栋2号门9A层 |
邮编: | 443000 | 邮编: | 430070 |
联系人: | 李永红 | 联系人: | 李江涛 |
电话: | ****-******* | 电话: | 159*****657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提供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按要求提供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3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 |
注: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的审计报告清晰彩色扫描件(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相应年份财务报告)。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200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1座跨径300米以上悬索桥主缆缠包带和主缆除湿系统施工业绩。 |
注:1、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的彩色扫描件;
2、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中描述的完工时间在2009年1月1日以后。
3、主缆缠包带和主缆除湿业绩可在一座桥上完成,也可分别在两座桥上完成。若在两座桥上完成,其业绩均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4、国外业绩均不予认可。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17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信用等级评定为D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投标人应当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0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悬索桥主缆缠包带施工或除湿系统安装项目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0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悬索桥主缆缠包带施工或除湿系统安装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
专职安全员 | 1 |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注:1、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证书等证书彩色扫描件和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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