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洋县华阳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EPC)项目(二期)已由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汉发改社会【2017】5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洋县长青华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洋县华阳景区 ;
2.2 工程规模:规建广场48000㎡、板式箱涵1道550m、交通桥及铁索桥各1座、防洪河堤及配套傥骆步道550m ;
2.3 项目投资总额:
********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
********元);
2.4 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 ;
2.5 招标范围:洋县华阳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EPC)项目二期(2次公告):规建广场48000㎡、板式箱涵1道550m、交通桥及铁索桥各1座、防洪河堤及配套傥骆步道550m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备 【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
3.2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设计、施工单位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4.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19年07月15日 8时00分至2019年07月19日 18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19年07月15日 8时00分 起至2019年07月19日18时00分,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洋县园林路5号)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拟参与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本人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以及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企业出具的无在建项目证明等原件已供查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08月09日 15时30分 ,地点为 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8.1 招投标人须在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洋县长青华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汉中 洋县华阳街(原华阳镇政府院内)
地址:
汉中市洋县园林路5号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916-
*******电话:
****-*******/
135*****270附件(联合体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书格式):
洋县华阳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EPC)项目(二期)
联合体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书
洋县长青华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合体组成单位)组成联合体,拟参与洋县华阳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EPC)项目(二期),其中(牵头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授权联合体牵头单位工作人员 (购买招标文件人员姓名)购买招标文件,授权期限 天。
牵头单位(施工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设计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须附《联合体协议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