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渠灌区支渠改造工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团结渠灌区支渠改造工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同德县团结渠灌区支渠改造工程(第一部分)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同德县团结渠灌区支渠改造工程(第一部分)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2011-YL-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德县团结渠灌区支渠改造工程(第一部分)已由青海省水利厅以青水建【2011】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2010年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根据青财农字【2010】1370号下达,本次下达资金320.7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专项资金300万元,群众自筹20.76万元)项目法人为同德县水利局,招标人为同德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同德县巴沟乡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改造衬砌支渠21条(托头村2条、上尕毛其村6条、下尕毛其村2条、上阿格村3条、下阿格村3条、班多村5条)18.558km,采用C20F100W4预制砼“U”型槽;配建各类渠系建筑物789座(其中:跌水327座、便桥44座、斗口418座)。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4月15日;
计划完工日期:2011年10月31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同等规模以上的相应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1年3月7日至2011年3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1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 年3月14日17时00分前,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1层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11年3月16日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6日下午15 时00分前。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1层。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水利信息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德县水利局
联系人:张良善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1层
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人:赵晓莉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新宁广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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