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宁德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编号:XYZB-ND-1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工程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批(2010)20号文、宁发改审批(2010)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康复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补助、市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康复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为:宁德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工程施工监理,总建筑面积约10359㎡,地下一层,地上七层,建筑总高度23.85米,框架结构,工程预算造价约2300万元,监理服务费49.04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宁德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工程施工监理,包括土建、水电、消防、装修、室外附属配套、边坡支护等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专项补助、市财政拨款及自筹;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宁德市康复医院内;
2.3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4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已通过年检合格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项目实施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或总监代表;
(5)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目前不存在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建设科技大楼一层)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1年3
月7日至2011年3月11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总监应携带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市康复医院
地址:宁德市蕉城北路60号,邮编:352100;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 邮编: 350001;
联系电话:****-******* ****-******** 传真: ****-******* ****-********
联 系 人:杨先生 李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宁德市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36*****140*******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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