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员潭至院内公路改造工程附属挡墙设施
安溪县员潭至院内公路改造工程附属挡墙设施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员潭至院内公路改造工程附属挡墙设施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溪县参内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安溪县参内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市安溪县(市、区)。
2.2 项目的规模:安溪县员潭至院内公路改造工程附属挡墙设施,包括挡土墙等项目。工程总造价556567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一 个标段,本次共招标一 个标段。
所属 组别 | 施工 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 工期 |
1 | 安溪县员潭至院内公路改造工程附属挡墙设施 | / | 0.04 | 挡土墙等 | 9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无。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法: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本工程招标代理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10)获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人民币,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8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4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核验。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按要求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5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业绩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简易招标办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壹万壹仟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开标前现场现金缴纳。
注:应把投标保证金放在封袋里密封并盖投标单位公章,在封袋正面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投标保证金”字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参内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詹先生
联系方式:139*****156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钱
联系方式:188*****795
2019年7月24日
标签: 公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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