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洪塘村村民安置建房点检测招标公告
珠晖区洪塘村村民安置建房点检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珠晖区洪塘村村民安置建房点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7]3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珠晖区洪塘村村民安置建房点检测项目
2.2建设地点:珠晖区和平乡洪塘村玉泉路以北、紫山路以南、同心路以西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1418.79平方米,集体经济服务用房约10662.53平方米、住宅面积约57726.53平方米、地下室车库面积11515平方米(具体以规划部门核定为准),6栋高层(14-29层)、1栋多层(7层)及整体地下室
2.4招标范围:地基基础检测、实体检测(非破损抗压强度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楼板厚度检测、砂浆强度检测)、水电安装检测、室内空气环境检测、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房屋沉降观测以及本项目有可能出现的结构工程常见质量缺陷与事故检测项目、本项目附属与相关配套工程检测(具体检测范围以招标人的施工图纸、检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变更为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检测服务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交、竣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止。
2.7检测要求: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必须具备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同时具有满足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检测项目并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包含水电检测、空气质量检测、建筑门窗性能检测、建筑节能检测、沉降观测资质);
3.2拟参与本项目检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同时具备相应的检测项目岗位资格证书)和检测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行业规范相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以上证书(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限接受报名时间在前的投标人;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根据《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7月24日~2019年7月2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补充文件等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七、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凌先生
电 话:********303
招标代理: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号公馆8-9层
联 系 人:吴玮
电 话:180*****810
标签: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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