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关于餐饮服务的采购公告
苏州市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关于餐饮服务的采购公告
附件:
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餐饮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WY2019-N-G-005
二、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元整(?:1.00元)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餐饮服务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苏州市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采购方指定地点);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注:本项目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基本要求: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承诺书》为各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自行查看确认。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31日。
3、文件获取
报名供应商自行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获取,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投标人需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4、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谈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开标(谈判、磋商)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5、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业务咨询)。
六、投标文件提交信息:
1、提交时间:2019年8月14日10:00时起至10:30时止(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8月14日10:30整(北京时间)。届时准时开始,逾时视作自动放弃。
2、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招标代理单位:
名称: 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苏蠡大厦504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215000
联 系 人: 张盛、罗鸿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苏州市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
联系人:石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苏州市虎丘区汾湖路109号
十、投标答疑:
对采购文件有询问的,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法律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进行质疑或投诉。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4日
附件:
服务说明:
1、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位于苏州高新区中心区域—苏州乐园南侧,是一所具有现代化教育设施、高素质师资队伍、规范化学校管理和高质量教育教学的江苏省四星级高中。其中第二食堂为该校新疆内高班学生餐饮场所,为600余名新疆学子提供餐饮保障。之前为该校自营。
2、将向托管公司提供学校第二学生食堂的房屋、食堂设备、厨具、给排水设施、电力照明设施设备等的使用权。采购人仅允许成交单位在食堂内经营本校师生用餐。成交单位不得在校园内从事对校外的服务。
3、服务内容:本项目服务单位为苏州市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投标公司根据学校情况制作经营服务方案。
4、现场管理要求:严格按《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学生集体用餐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苏州高新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学生集体用餐管理工作细则试行办法》执行;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全面采用五常法进行管理,达到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标准(或等级为优秀);制作符合新疆班学生口味的菜肴;配备至少1人以上的维吾尔族或回族的厨师;食堂设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食堂的开业停业时间由采购方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统一规定,成交单位必须按采购方规定的作息制度做好供餐工作,遇特殊情况应予以配合供餐。
7、无条件接收第二学生食堂现有员工,并且保证工资待遇不低于现有水平。
具体工作要求:
1、管理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进行一切对外经营活动,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从事不法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其管理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2、食堂工作人员全部由管理方聘用(即管理方为用人单位,食堂工作人员与学校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食堂项目经理以及红白案主要厨师的健康证(须作实质响应)。包括但不限于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管理方自理,因管理方的管理不善造成一切事故,均由管理方负全部责任。
3、餐厅和操作间内外及食堂范围内楼梯都属于管理方管理范围。食堂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学校监督实施,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4、管理方必须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部门、教育局制定的标准。规范经营,校方有权监督,并及时检查。如因管理方的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管理方负全部责任。管理方负责做好食堂消防安全工作,服从我校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5、管理方保证供餐准时、足量(每份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化(列出供用品种)、能适应不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准提供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所有食材必须保证为清真食材,且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检测标准。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管理方,管理方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学校将定期组织用餐满意度测评,并根据测评满意度对食堂进行考核,作为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6、管理方在开始营业前必须向学校提交食堂人员花名册,岗位分工情况表,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厨师资格证复印件等证件。学校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7、大型固定资产由学校提供,管理方须负责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费用,确保管理期限结束所有设施设备正常工作。管理方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租赁人自备,特殊装修、改造,须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低值易耗用具由管理方自行解决,合同期结束后,学校不承担其转让工作。
8、管理方负责食堂场所内的必要文化布置,设计方案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方可实施。
9、管理方要对员工每个月进行相关食品安全培训,有记录;食堂管理相关制度上墙,台账资料齐全并及时更新完善。
10、管理方要承担分餐和收餐具,清洗消毒,保持食堂每天的卫生,定期大扫除的义务。
11、进行多元化服务。节假日定量赠送学生应节点心,推出特色菜肴等;开办厨艺培训班,免费培训对厨艺感兴趣的内高班学生;每年开展2次不同地区美食文化节;不定期给师生提供优惠服务和活动;免费提供每年春节除夕的聚餐和高三毕业班的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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