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集团北仑第三集装箱有限公司3台3吨蓄电池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港集团北仑第三集装箱有限公司3台3吨蓄电池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拟对宁波港集团北仑第三集装箱有限公司3台3吨蓄电池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J-WZ-2019-117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蓄电池叉车 | 3台 | 额定起重量:3000 kg,最大提升高度:3000mm,详见招标需求。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制造商(包括代理商代理的制造商)具有完成蓄电池叉车、制造、检验检测、现场安装、缺陷修复和售后服务相适应的能力,制造同规格产品已投入使用3年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2016年6月30日以前的合同业绩,包括能反映蓄电池叉车主要技术型号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 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30台及以上(同规格及以上)的蓄电池叉车产品销售业绩(制造商的销售业绩可作为其授权代理商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包括能反映蓄电池叉车主要技术型号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
3、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应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投标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凡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下载并填写“投标报名单”,凭“报名单”原件,于 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北仑区迎宾路16号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1301室购买招标文件,或准备好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至采购人邮箱。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9年8月15日15:0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或电汇形式交
至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都汇入以下帐户:
账户: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仑港支行
银行账号:********139*****9052
查询电话:****-********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8月16日9:3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或寄达宁波市北仑区迎宾路16号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6302室物资管理部(联系人:张仁杰,电话:****-********),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8月16日9:30时(时间)宁波市北仑区迎宾路16号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6302室物资管理部开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王勋
联系电话:****-********传真:****-********邮箱:********9@qq.com
技术联系人:虞富刚,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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