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三漂招标公告

清溪三漂招标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7月25日-2019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fl********@163.com
传真电话:********。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李渡太白大道3号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环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重庆清溪三漂项目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双龙村六社和四合村三、四社

重庆市高漂旅游有限公司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300m河道漂流,900m田园漂流,1100m玻璃滑道漂流,漂流总长3300m。项目新建起漂坝和玻璃滑道,依托改造现有清溪河一级电站部分厂房(上游)和清溪河二级电站部分厂房(下游)建设游客接待服务中心。本项目为开放式景区,日接待游客最大量300人,年接待游客最大量9万人。项目总投资5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

(1)废气:
①项目依托食堂规模属于小型,根据《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油烟最低去除率不得小于95%,非甲烷总烃最低去除率不得小于65%。该项目产生油烟的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经处理后的烟气采用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专用烟道需设置油烟排放监测口及监测平台,油烟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周边敏感点造成的影响较小。
②臭气经由专用管道接入就近的建筑楼顶排放。
③在景区内道路两侧及进景区道路两侧以自然风貌为依托,严禁破坏植被,适当补充道路两旁的树木植被,以吸收汽车尾气。立乔灌结合的立体绿化是有效防治汽车尾气的重要措施,建议在地面停车场周围搞好绿化,有效防治汽车尾气导致的空气污染。区内车辆管理必须保障车辆的畅通,同时严格控制汽车行驶速度,有效削减汽车尾气的排放量。
(2)废水:
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食堂废水、职工住宿污水、游客生活污水和游客淋浴废水。食堂废水产生量0.36m3/d,依托电站现有隔油池(处理规模1m3/d)经隔油处理后排入现有生化池处理。清溪河一级电站和清溪河二级电站分别设置有处理规模为18m3/d、30m3/d的生化池,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现有生化池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进入清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长江。
(3)噪声:
①空压机置于房间内,在房间内部进行加气作业。
②在景区范围内设置禁止车辆鸣笛、限制车速等明令标牌。
③为了能让游客和当地居民有个安静的生活环境,景区工作人员建议游客文明游玩,并由工作人员进行劝导,劝阻游客大声唱歌喧哗及使用音响设备。
项目经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能够为环境所接受。
(4)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设置1个垃圾收集点,景区内设置若干个垃圾桶,用于收集职工及游客生活垃圾,每日清运至垃圾转收集点,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②每半年一次定期对生化池清掏,清掏污泥运垃圾填埋场处置。
③餐厨垃圾及隔油池废油脂:餐厨垃圾产生24小时内由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理。餐饮废水隔油处理产生的废油脂由具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