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摩(重庆)I50地块基础及主体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摩(重庆)I50地块基础及主体工程招标公告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中建八局三公司-中国摩-2019-001)

工程名称:中国摩(重庆)项目I50地块施工主体结构工程

分包内容:中国摩(重庆)项目I50地块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

招标单位(盖章):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张琳联系电话:159*****077

发出时间:2019年7月1日

施工分包招标文件条款

第一条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情况

经招标单位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单位均符合招标单位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的投标。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中国摩(重庆)项目I50地块主体结构工程

2.2 工程地址:重庆两江新区临空产业配套区

2.3 建设单位:重庆中农国信置业有限公司

2.4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79027.91平方米,业态为3栋高层住宅、配套商业及地下车库。地下约1.75万平方米二层地下室.

2.5 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第三条现场情况简介

3.1 现场场地:进场前能满足施工条件。

3.2 现场临时设施情况:已完成,具备施工条件。

3.3 生活区设置:已具备。

第四条招标要求

4.1 本工程采用邀请方式招标,从投标单位中确定1家投标单位为中标人。

4.2 分包工程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中国摩(重庆)项目I50地块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

招标范围包括:(1)基础(含基础土石方)、主体结构(柱、墙、梁、板)等工作;(2)墙体、楼板孔洞和套管预留预埋等零星工作;(3)墙体、楼板因设计变更之开孔(洞)、槽及修补恢复等零星工作;(4)生化池、隔油池、垃圾站等的建筑结构施工;(5)样板房建筑结构施工;(6)边坡治理;(7)车库水沟;(8)招标人安排的土建其他工作。其他详见合同条款及附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及说明》;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技术管理水平及工程进展情况有权调整劳务分包人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4.3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按照现行国家及重庆验收标准综合评定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分户验收的标准。

4.4 工期要求:

工期:暂定开工日期2019年7月10日,暂定竣工日期2020年2月28日;开工日期:按承包人要求以具体通知为准。其他施工节点按发包人及承包人要求全力配合完成。

本工程各项节点工期均为关门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及承包人项目部的工期节点要求执行,不得有工程延期或最终延期,否则分包人将承担违约责任。此工程各项工期节点考核以及发包人考核承包人的所有节点工期节点考核与分包人等同,且无条件服从。

4.5 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履行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职责,保护好施工区域的水质量、土地质量、空气质量及社会环境质量等,对施工区域动植物和植被、水源及生态环境负保护责任,作业过程中要严格作业废料(污水、污油、电缆、包装纸袋等)、生活垃圾等的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4.6 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必要时应先提供样品,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许采购。

4.7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专业分包项目经理、班组长、质量员、安全员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4.8投标单位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施工资质及安全资质的企业。

用工管理:由招标单位负责项目管理,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供常驻工地代表等管理的技术工人,从事施工作业。

4.9 劳动合同签约率100%;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操作工人持证率70%。

4.10 劳务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接受总承包方的监督与管理,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

4.11劳务工工资支付承诺:建立劳务工资专户,直接支付工资至劳务工人个人银行卡中。

4.12 投标保证金:

4.12.1 投标人在被招标人选为意向中标人后须向招标单位缴纳人民币90万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后期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4.12.2 最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七天内予以退还(无息)。

4.12.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招标文件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中约定有履约保证金的,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不够,则在签定合同前补足不足部分。履约保证金,包括投标单位投标时承诺的保证金,将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退还

4.12.4 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a.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b.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在招标文件或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未签订合同的。

c.投保过程中明显违反本招标文件规定、违反《招投标法》造成招标人不可挽回损失的。

第五条投标报价要求

5.1 报价方式:各栋号合同价款采用按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

5.2 综合单价包含内容与费用和报价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1)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投标人需按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所述的工程项目名称、工作内容、计算规则、参考图纸等结合自身因素综合进行报价,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了工程变更及工程量计算净值勘误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发包人委托的新增工作和不可抗力以外的全部因素。

(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为暂估量,不作为结算、索赔依据;结算工程量按正式的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技术交底、设计变更及现场点工签证单、施工合同及相关规范的净量计算,其中变更部分工程量按承包人签证认可(按照承包人签证管理规定程序由各部门签字审批办理生效,否则无效)的计算量。

(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合同条款中约定。

(4)施工用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的场内外转运(搬运)、二次或者多次转运(搬运)、进出场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5)工程承包人(包括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量以合同约定的消耗量为准,若分包人领用的材料设备数量超出合同约定的消耗量,超出部分按《重庆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相应材料价格另加15%的采购费用从分包人结算价款中扣除。材料设备节约部分全部归工程承包人所有。

5.3 报价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1)、关于材料供应问题:承包方提供材料详见投标报价清单

(2)、投标单位在正常报价时需考虑工程质量标准,招标人拟对单项模板清单综合单价实行质量浮动价,具体实施如下:

1、工程实测实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施工现场无明显胀模、蜂窝麻面、错台、烂根等质量问题,模板单价按照正常合同单价计价

2、如出现上述质量问题,现场及时整改达到项目部要求,模板单价仍按照合同单价计价;

3、如上述质量问题,现场未及时按照项目部要求整改到位,为保证现场主体结构观感质量,项目部另行派工进行整改的,当期计量的模板单价按照合同价下浮10%计价,在当期月度计量中立即执行,下浮差价不在后期计量中予以补回。

(3)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渝建发(2014)25号文中的全部施工内容(临设设施除外)的人工费和甲供材外的材料费以及配合承包方内、外部的各项检查的人工费;每月质安部和工程部联合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打分,鉴定达到合格标准,才在当期计量中计量支付,若鉴定不合格,当期安全文明施工费永不予以计量。

(5)关于没有独立塔楼的地下车库:将其工作内容划分到高层部分地下车库和配套用房.

5.4报价中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文明安全施工方面的奖罚措施: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六条合同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6.1 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6.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6.2.1按如下约定付款:

1、结构达到里程碑式付款节点(塔楼达到±0.00;塔楼总层数的一半;地下车库部分封顶)后,建设单位审核次月开始支付进度款,达到里程碑付款节点及以下部分工程进度款按承包方审核完成量的70%支付。

2、在分包人的施工进度满足付款条件之后,经承包人审定,完成分包工程造价部分的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在确认计量结果及发包人同期支付工程款给承包人后10天内,由分包人按当期(时间或节点与发包人同期)计量价款额的70%,扣除本合同约定由分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各类款项(如罚款、分包人违约金、承包人代分包人采购的材料费等)后,填署《分包商工程款支付审批表》(以下简称“分包款审批表”),填署《分包工程价款支付请款单》(以下简称“请款单”),经请款单上有关人员审核、签署后的7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50%,余下的50%工程进度款在分包人提供工人工资发放明细清单(包括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清单需领工资人员按手印及签字、工资发放现场照片【必须为每个人领工资时候的照片】、联系方式)、出入证复印件(如有则提供)等资料后与发包人同期支付;其中工人工资发放明细清单指申请进度款前一月的工人工资发放明细清单。

3、分包人全部施工完毕,总包范围内工程达到完工节点并经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毕场地移交手续后(同期业主付款到达后30日内)支付至过程结算额的85%。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办理结算,经承包人审计部门审核后,2年内分批付清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的质量保修金付款方式详见《质量保修协议书》

4、分包人在收取分包合同价款时,应向承包人提供劳务分包人自己的正式有效发票或由税务部门代开的应付款金额的足额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分包人办理财务手续时提供的票据被确认为无效票据,一切责任由分包人承担,并承担承包人相应损失。

第七条投标须知

7.1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7.1.1 投标书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密封在同一个档案袋内(注:提供投标书的电子版);

7.1.2 商务报价:

7.1.2.1 投标报价书(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按标段分别报价)。

7.1.2.2 拟配备项目管理班子持证上岗情况,项目负责人,包括上岗证书,拟施工工人的岗位证书,包括特殊工种和普通工种的岗位证书,劳动合同等;拟在现场负责管理的劳务经理业绩资料及其劳务经理证。

7.1.2.3 企业资质资信证书,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省市信用管理手册或类似信用管理手册的资料,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必须具备的施工手续等。

7.1.2.4 投标人业绩情况,即获奖情况以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等。

7.2 投标单位不得以低于本企业成本价报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7.3 投标文件要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于2019年7月4日12 时前送达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公司合约部。联系人张琳联系电话159*****077,在约定时间内未将投标文件按时送达的,逾期拒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报价。

7.4 投标单位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单位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会议前1 天,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第八条开标须知

8.1 本工程暂定于2019年7月4日15:00 时开标。

8.2 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8.2.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或未按时送达的;

8.2.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8.2.3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2.4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第九条评标和中标须知

9.1 本工程由招标单位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工程部、合约部、财务部、安全部、监察室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9.2 本工程按投标单位对工期、质量、价格、提供的承诺、付款方式的承诺等综合进行评标,由公司相关部门出具当前市场参考价,以合理低价为中标价。

9.3 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分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以招标单位的标准示范合同为准。

9.4 封标、送标时间、工期质量保证金、投标内容达不到发标单位要求等均视为废标。

第十条开标、评标、定标

10.1 招标单位将在劳务招标领导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场的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内择日开标。

10.2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单位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将不予参加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识、密封、盖章;

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委托代表人无授权委托书;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书字迹潦草、无法辩认;

4)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没有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单位未在招标单位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投标文件的澄清与询标会。

10.3 若废标,该单位和委托代理人或班组将不可参加下一轮投标。

10.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与询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可以以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单位作进一步的确认,投标单位须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及投标单位公章(在招标单位允许情况下,仅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亦可),该类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5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各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10.6 定标原则

(1)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合理最低价(事先由相关部门出具拦标价);

(2)投标单位资金实力雄厚,资金承受能力最强;

(3)投标单位自我约束性条件承诺最优;

(4)投标单位信誉好,同类工程业绩能满足本工程需要;

(5)其施工管理人员、施工用设备机具能满足本工程需要;

(6)施工组织设想和确保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其主要措施简述及其承诺最优;

(7)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指标及其承诺(包括自我约束性违约处罚额、投标保证金额、履约保证金额)的高低以及资金支付条件等的优惠将作为评标择定中标单位的依据。

招标单位不作接受最低价中标的承诺。对未中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不作任何解释。

第十一条其它补充

11.1 投标方的投标书及其承诺书等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 评标过程中,我公司可要求个别投标单位澄清其标书,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有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企业印章;

11.3 未中标单位我公司不另外通知及说明原因;

11.4 投标单位可自报能免费提供的优惠条件,将在评标中单独评分;

11.5 如需施工图纸或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等,请联系项目商务经理邹大为,电话159*****192;如有疑问需要进行澄清,在开标会议1天前书面通知投标单位。

11.6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由招标经办人代收(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

11.7 承诺书内容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单位需认真了解、掌握本工程所有的现场和周边环境实际情况、存在的施工难度及可能发生的施工不利因素以及不可抗力原因等,并应充分考虑政府、行业政策性调整、市场价格波动及气候变化影响等所有客观因素。

投标单位需承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所有单价一概不作任何调整。

(2)投标单位需认真考虑包含上述因素在内的所有不利因素。

(3)投标单位需承诺,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承包人项目经理部的施工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施工,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或停止本招标范围内的任何工程项目的施工。否则,招标单位有权拒绝分包结算,并在分包工程款中按实扣除遗留工程项目后期施工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

(4)投标单位需承诺,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承包人项目经理部的要求,无条件配合有关安装、专业分包等单位的施工作业,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配合。否则,招标单位有权拒绝分包结算,招标单位将安排其他队伍进行施工,并在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安排其他队伍进行施工费用的2倍价格。

(5)投标单位需承诺,因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本工程的所有工程项目,中标后工程承包人有权指定投标单位施工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之外的新增工程项目,投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且按市场合理低价予以计价。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公司

2019年6月29日


附件1:

(封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施工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投标函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已收到的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总价:人民币  元;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天(日历日)内完成施工任务。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万元 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_____________(劳务经理姓名)作为本工程的现场施工分包负责人,派出__________(安全员)作为本工程的安全负责人。

5、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款预付及支付条件。

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有效,若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我方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文件

8、我方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主体 基础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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